彩簪带着林晓卿和春思两个人一起从林家的一个狗洞里爬了出去,三下五除二地就来到了林家的围墙之外。
虽然在大梁并没有明确阻止女子必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是大户人家的女子,总是要躲在深闺之中,这才是符合这个时代的价值观。林家虽然是士农工商镇魂女鬼的最末等,但是他们却是有钱的人,不愁吃穿的人,比起那些还要为了明天吃什么而发愁的靠力气吃饭的人,要好上许多,所以他们也就有了那些书香门第清流世家才有的一些规矩。
这些规矩,其实听起来就很扯淡,毕竟商贾之家的女子,也是要知道怎么经商的,不出门几乎是不现实。
但林晓卿本来也是个宅女,她在现代的时候,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最好的归宿就是能够不靠打工挣钱也能宅在家里,一辈子不用出门。所以在来到这个时代,也没有觉得自己被困在一个小天地里面,但是当她真的来到大梁京城的街道上,她才觉得自己真的是穿越了。
大梁的商贸繁华这件事,林晓卿是知道的,因为她在家里的时候,也能听到街上热热闹闹的叫卖声,但是当她真的看到眼前人山人海的街道的时候,才觉得自己从前的认知还是稍微有些保守了,这里用热闹已经不能形容了,而是繁华地有些过分了——
大梁的街道两侧都是小摊贩,在小摊贩的后面还有不同的铺面,在这街道上甚至还有来来回回走着的流动摊贩。
比做小生意更多的是这里的消费群体,也就是寻常的百姓。
他们和小摊贩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最终将整条街道变成了一个人声鼎沸的商业街。
林晓卿看过这个场景,这不就是她以前去旅游的时候,路过的商业街吗?只是这个场景平移到古代,又让她觉得这一切简直有些不可思议,她一会儿觉得自己像是这个时代的过客,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是这个时代的一颗小小的尘埃。
彩簪没有林晓卿那么多的想法,她看着这些人,眉头皱了起来,说道,“今天好像还是赶集,人有些多。你们得跟好我了,如果自己走失了,我可就不管你们了。”像是觉得这样的警告还不够,彩簪又说,“在这里走失,很可能会被人牙子带走卖掉,像你们两个小姑娘,最可能被买去青楼的。”
其实大梁的商业繁茂,夜市一个月内也会开上个七八次,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不会真的有人在大街上被无端端的掳走,或者是被人牙子拐卖走。
这些事情,彩簪自然也是知道的,但是她还是说了这些话,目的就是希望林晓卿和春思两个人都能听话一点。不要到时候真的有什么危险发生了。
春思听完彩簪的话却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乖乖跟着彩簪,甚至还抓住了林晓卿的胳膊,“彩簪姐姐,你放心,我会带着七小姐跟好你的。”
自从春思被卖到林家之后,就很少离开林家这座大宅,现在跟着出来了,心里有些激动,但更多的还是害怕,所以当彩簪说了那些话之后,她几乎是毫不怀疑地就相信了彩簪的每一句话,甚至还对彩簪表了忠心,
“好啦,既然都出来了,不用啰嗦了。”林晓卿看着眼前人山人海的街道,心里是有些不耐烦,“今天我们要找到言墨渊,然后还要在天黑之前赶回来,没有时间在这种小事上耽搁了。”
今天林晓卿临时起意要出门,是没有和家里的任何长辈说的,所以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想做的事情,最好都能尽快解决。
彩簪白了林晓卿一眼,小声嘀咕着,“你要是不出门的话,我也不会同你说这么多。”然后认命地给林晓卿带路。
京城是大梁的都城,既然是都城那肯定是很大的地方,林晓卿跟着彩簪走了好一会儿,不仅觉得自己的腿脚开始发酸发胀,还觉得前路漫漫,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到底哪里是个尽头。
她问彩簪什么时候到言家?彩簪也只是说快到了,快到了。
可是彩簪说了十多次快到了,也不见到言家。
这下林晓卿开始彻底摆烂了,她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开始撒泼,“哪里快到了?我都走了快一个时辰了,都不觉得自己走到了啊,我走不动了。今天我们就在外面留宿吧,明天再走。”
林晓卿知道自己魂穿的林家是坐落在京城里的,京城的地很大,她也有心理准备,甚至也知道今天自己出门去言家找言墨渊,应该是一件很漫长且困难的事情,但是她压根就没有想到这个困难居然是走了大半天,晒了这么多的太阳,依然不知道言家到底在哪里的困难。
现在的她可是都走出了赶集的集市了,路上的人虽然也很多,但比起集市来,可以说是越来越少的。
作为一个四体不勤的现代人,林晓卿只要超过五百米的路程就得扫一个共享单车,超过一公里的路程就要等公交,要不然就是打开打车软件,叫个车来载自己。
但是现在的林晓卿是个古代人,还是个偷偷跑出家门的大家闺秀,不仅没有便捷的现代生活设施,甚至也没有可以代步的马车,她真的是低估了自己走路的能力。
现在林晓卿浑身上下都是汗湿,头上被打理过的头发也稍稍有些松散了,几缕头发垂落下来,看着就有些狼狈,而跟在林晓卿身边的春思和彩簪也是一样,也是一脸狼狈样。
“那我们回去。”彩簪看着林晓卿一脸不想动弹的样子,只觉得带她出来绝对就是个累赘,自己根本就不该心软把她带出门。
林晓卿说,“不想回去,我要做的事情还没做完呢。”
虽然林晓卿的属性是个宅女,但是她认定的事情不做好不做完,她也是不会罢休的,就像是现在,她虽然对自己走不到目标地点感到生气,但是并没有觉得自己应该就这么放弃了,而是应该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
“那你想怎么办?”彩簪看着半大的林晓卿,气得几乎要发抖,“你说想出来,我便带你出来了,但是你这么为难我,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呢?”
此时的日头正烈,林晓卿彩簪和春思的额头上都冒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被沁湿的刘海儿贴在额头和鬓边,尤其是彩簪,这会儿她还气急败坏的,更是火气旺盛,她看着林晓卿的脸,好像下一秒就要举起巴掌来打林晓卿。
见彩簪这个样子,她便将自己刚刚出门前随手放在身上的簪子拿了出来,“我看这个簪子应该值点钱,你看看能不能给我们找辆马车来,我们一起坐马车去言家可好?”
彩簪看着林晓卿手里拿着的簪子,皱着眉头道,“你什么时候想到这些的?又怎么知道簪子值点钱的?”
如果说林家别的少爷小姐都知道自己身上的物件能当钱用,买方便的话,那彩簪是相信的,但是林晓卿不过就是一个刚刚开了智的孩子,这些天以来她甚至连银钱都没有见过,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林晓卿见彩簪对自己的怀疑上了一个高度,但是却没有往其他的地方想,只是平淡地解释道,“你当我是妖怪上身了好不好?你若是知道怎么去找马车的话,就快去,不要磨磨唧唧的了。不然我真的今晚就不回家了,你看看你明天还敢回道林家吗?”
彩簪的身契就在林家,所以即便她从林家离开了,也没有办法自由自在地生活,说不定还会因为没有身份而寸步难行。
只是,彩簪还是有些担心。
林晓卿有些无奈地抓着春思的手说道,“我知道你很担心,但是我希望你可以不要担心,因为我会好好地呆在春思的身边,哪里都不会去。你不相信我,总该是相信春思的吧?”
春思立刻附和道,“我会看着小姐的。”
“你看,春思会好好看着我的。”林晓卿说道,“你要是真的不去找马车来载我一程,那我就想办法找个地方住下,明天在想想办法,看看要怎么去言家。”
自从把林晓卿带出林家,彩簪就和林晓卿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当林晓卿发疯不想动弹的时候,她其实也毫无办法,所以在面对林晓卿的这个威胁,彩簪只得咽下了,然后夺过林晓卿手里的簪子,警告她,“你在这里不要动,我马上就回来。”
说罢,彩簪就转身离开了。
见到彩簪离开,春思才弱弱地说道,“刚刚彩簪姐姐看起来好凶啊,我真怕她打小姐你呢。”
林晓卿挑了挑眉头,说道,“我也差点觉得她要打我了,还好她没打我,不然我怎么能经得住她打我呢。”
看着林晓卿明明说着担忧的话,脸上却还是无所畏惧的样子,春思又说,“小姐,您是真的怕了吗?我怎么觉得你都不怕呢?”
此时的林晓卿看着虽然狼狈,但是脸上的神情却并不是害怕,反而是有些疲累,刚刚她说的话,仿佛就是为了附和春思一般。
“这你就不懂了吧?有些时候,自己就算是怕了,也要当做自己不怕。如果真的表现出害怕来,对方就会真的觉得你好欺负,最好是云淡风轻,让对方看不透你,这样才能达成你自己的目的。”林晓卿认真地说道,“但是有的时候不怕,也要表现出害怕来,就算是表现不出来,也得说出来,这样才有人给你卖命。明白了吗?”
春思摇了摇头,“不明白。”
林晓卿莞尔,说,“不明白也好,有人护着的话,这些都不用明白。”
这明明就是十分平常的话,春思看着林晓卿的时候,却觉得林晓卿说出这些话来的时候,带着一点不属于她的气质。这一刻,她真的感觉,林晓卿也许是被夺舍了,不过不是被什么妖魔鬼怪或者厉鬼夺舍,而是被一个活了很久的老者夺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