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类来说,自由是什么?
是做自己想做的一切?是这样吗?
如果是这样理解的话,那么,你能做什么呢?
你想自由的追求一个女孩?可是,问题来了:她会喜欢你吗?她拒绝你怎么办?你想强迫她吗?她会反抗,她也会向法院控告你,这下你可惹祸了,也许你会坐牢。
所以,首先排除一个对于自由的误解:“自由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一切。”这是一个错误的看法。
那么自由到底是什么呢?
在我这个古老的灵魂看来,自由就是“我可以选择”。
我的意思是说,我不一定会得到我想要的一切,但是我可以做出“无限多的选择”。这就是我认识到的“自由”。
我可以选择做这个,我也可以选择做那个,我可以选择继续行走,我可以选择随时停下来。
我可以选择去和这个人交往,我也可以选择去喜欢另一个人。我可以选择从这里搬走,到另一个新的地方去生活。我也可以选择在这个小城老去。
当然,我做出的每一种选择,都会有一个结果在后面等着我。尽管这个结果,可能不一定是我想要的,但它确实是由于我的选择才会有这样的结果。
所以如果我想要得到对我来说好一点的结果,那么我在选择的时候,就要想一想:“到底这样的选择,会带来怎样的结果呢?”
而要把这一点想清楚,那我就要认识相关的一些真相,相关的一些规律,要认识“因”和“果”之间的一些联系。
我选择的这个“因”,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果”?
这个说起来就有些复杂了,所以“自由”归根结底是建立在对因果关系(各种因果关系)了解的基础上,然后做出自己的选择。
这个选择最终产生那个结果,是不是我想要的?
我要表达的应该已经表达清楚了,聪明的地球人都能够理解我所说的意思了。
自由,对于一个人来说,就是“选择的权利”。
一个人可以选择做什么、不做什么。
可以有无限多的选择,但是,要认识到:所有选择都会导致某种结果,这种结果会落到这个人身上。
“如果这种结果不是你想要的,那么你当初就不应当做这样的选择,如果你想要的这个结果,那么你当初就应当做出那样的选择。”
既然我们拥有选择权,而我们又想得到想要的结果,那么怎么办呢?必须要做一件事。就是要去探索,去认识,去了解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什么样的原因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必须要去认识这个被称作“规律”的东西,
这个我们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去认识,通过科学研究的方法,可以通过自己实践的方法去认识,可以同别人交流,把别人的经验和教训为我所用。
所以现在我清楚了,我想读者朋友也清楚了:
“自由就是我们拥有无限的选择权。”
即使看上去客观条件各方面都很不好的情况下,一个人仍然可以有无限的选择可以做出。
同时,一个人要去认识那些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各种各样的关系。对各种因果关系认识的越多,就知道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好吧,就此打住。
再来分析一下“自由意志”。
我在前面的章节里说过,人分为三个部分,是“灵体(灵魂)”、“意识体”、“肉身”的结合。
人的自主意识就是,这个活着的人会自我觉知有一个“自我”存在(也有人把这个自我称为“假我”)。这就是自主意识,或者称为自我意识。这是“意识体”的作用。
什么是人的自由意志?当一个人的自主意识,明确意识到“自我要做什么、要达成什么结果,并且决定如此去做”时,这就形成了一个自由意志。
因此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自由意志,所有的自由意志都是具体的“这一个自由意志”或“那一个自由意志”:
“具体要做什么、达成什么结果,然后决定去做。”
归纳一下,人的自由是什么?
1、自我认识到“我想要做什么”;
2、自我作出决定“我要做我想做的”;
3、自我采取实际行动去做“我想要做的”。
至于行动的内容,则非常复杂。
学习,制定目标,编制计划,在头脑中思考,身体四肢的的劳动,观察,有意注意,交谈交流,开会,提出不同甚至相反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把计划转变为实际的行动和既成的事实,提出创新的做法和改善方案,通过大量的不同尝试而创造出崭新的作品或物品,对现有的行为流程和标准以及细节进行改革,等等。
这些都是人的行动。
综上所述,自由并不是某个人的特权,自由是每个人的特权,而且也是每个人当下就可以选择和实施的特权。
我说一个自己的亲身经历。
我曾经在某一世,被执行死刑。
记得当时我站在墙角正在等待执行死刑,在这个瞬间,我的头脑中一个接一个的出现了很多的念头。
我忽然想到我可以在死之前做一个演讲,如果这个演讲够精彩的话,就会流传下去,这也许是我这一世做的最棒的一件事。于是,我在头脑中创作、修改和推敲一个简短的演讲,可以几句话说完的演讲。
我沉浸在这个大脑的创作之中,完全忘记了死刑这件事,也没有用了任何的恐惧。
最后,在死之前,我请求执法队把我的演讲词记录下来。这个请求被准许了。我非常开心。
我发表了演讲。我在极度的兴奋中迎来了死亡。
这就是自由。这就是自由意志的自我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