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们摆好花草后,柳诗忆给他们结了钱,各自喜不自胜的离开了舒王府。
柳诗忆回身看向裴卿书,粉妆玉琢的小脸上带着婉约笑意,她双臂摊开,炫耀似的道:“王爷,怎么样?我这份礼物您可还满意?”
“你弄这么多花草进来,我还要费银子去找人打理,你觉得我会满意?”裴卿书声音虽依旧不带温度,但脸上却柔和许多。
“啊~王爷是疼花钱啊,没关系,诗忆昨日才刚得了百两黄金的赏赐,诗忆可以分你一点。”
裴卿书:“……”
“倒也不必,本王如今虽然落魄,却还不至于要跟女人伸手要钱。”
见他板起脸来一本正经的样子,柳诗忆打心眼里觉得他真是可爱极了。
她从陆风手里接过轮椅,推着他来到院中,从一盆盆花草面前走过。
“王爷不要老是冷冰冰的嘛,您看,这春花开的正盛,看着就让人心情好,我还给您买了一只鹦鹉,会说话的那种哦,不过它现在还不会,需要王爷悉心调教,可以在您无聊的时候陪您解解闷。”
他唇角抿成直线,有些无奈,她为何用这种口吻跟自己说话?把他当小孩子哄吗?谁稀罕她买的鹦鹉了!
“本王每天要做的事情可多了,哪有闲工夫去管你的鹦鹉。”他嘴硬道。
“好吧,那我以后只能常来叨扰王爷了,免得王爷把它给饿死了。”
裴卿书:“……随你的便。”
说完,他又想起什么似的:“对了,你之前可是答应过我,教我如何跟心爱的女子相处,现在该是你兑现承诺的时候了。”
“哦。”柳诗忆扬起的眼尾垂下,原来他刚才一直想着这事呢,怪不得对她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可是她前世也没谈过恋爱,没有经验啊。
柳诗忆心中万分懊恼,当初怎么就想不开的答应了这事呢。
“那得看您喜欢的这位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她长什么样?是什么性格?”
“本王看上的女人长得自然不会差,至于性格嘛……有些古怪,不似寻常女子那般。”
柳诗忆若有所思的沉吟几声。
“您说的有点太模糊了,不过我想,追女孩子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就是送礼物,您说她不像寻常女子,那喜欢的东西可能也不一般,或许得好好花点心思。”
裴卿书对她的话表示赞同,他也曾想过那人到底会喜欢什么,但想了半天也没什么结果。
“罢了,此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见他要放弃,她鼓励道:“别啊王爷,您都说那女子长得漂亮,可想而知,追她的人必定不少,您要是不早点下手,要是被别人追到手了,到时候后悔莫及啊。”
裴卿书沉默了,若有所思的看着她。
被他深邃眼眸盯着,柳诗忆稍显尴尬,心里竟有些紧张,手脚都不知该往哪放了。
“本王突然想起一事。”
终于,他开了口,打破了这诡异的氛围。
“何事啊?”她如蒙大赦,赶紧问道。
“红梅其实并不是我的人,她原本的主人是秦逸风,因我身受重伤,秦逸风才将她借调给我。”
“昨日百花宴上,我与秦逸风打赌,我赢了,秦逸风甘愿将红梅出让给我,我看这段时间她在你身边做的很不错,不如就让她继续留在你身边吧,以后也不必再向我汇报关于你的事。”
柳诗忆蓦然怔了怔,她还是头一次见裴卿书说这么多话。
见她没有反应,他眉峰蹙起:“怎么?你不愿意?”
“愿意,我当然是愿意了,就是不知道红梅愿不愿意。”柳诗忆看向红梅。
红梅十分干脆道:“红梅愿意追随三小姐,只要三小姐不弃,红梅定然不离。”
“太好了,多谢王爷忍痛割爱。”
白得这么一个武功高强的隐卫,柳诗忆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推着裴卿书继续往前走。
“王爷,您知不知道张院判的老家是哪里的?他又准备何时返乡?他那日冒死向皇上举荐我,我还没谢过他呢。”
“我常年在边疆征战,不太了解朝堂和后宫的事,陆风,你去帮三小姐问问。”裴卿书道。
“属下这就去。”
陆风办事效率很高,走了没有一刻钟就回来了。
“三小姐,张院判是江南嘉水县人,张府上下都在准备离京事宜,估计十天之后启程。”
“十天。”柳诗忆若有所思,这个时间有点紧,不过倒是可以争取一下。
……
是夜,月色在阴云的遮盖下忽明忽暗。
柳相府,竹兰院。
柳诗忆坐在玫瑰圈椅上,面前站着清荷跟红梅二人。
“小姐,这是那五箱珠宝首饰倒卖的八百两银子。”清荷将银票交到她手上。
“能卖到八百两的价钱,你做的很不错。”柳诗忆投去赞赏的目光,这段时间以来,清荷跟着她倒是变化不小,从一开始的胆小如鼠,到如今什么事都能办的有条不紊,实在难得。
然而,她转头就将手中银票交给了红梅。
“红梅,你去买一匹好马,快马加鞭,十天内,我要嘉水县的百亩良田。”
“是。”红梅接过银票,转身出了门。
清荷不解的摸摸脑袋:“小姐,您买田作甚?就算要买,也得买京郊附近的吧,为何买远在南方的田?”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她唇角勾起浅笑,并未正面回答。
十天后的夜晚。
当柳诗忆出现在张院判府上的时候,张院判怔愣了许久。
“怎么?张院判不记得诗忆了?”她笑吟吟的问。
张院判回过神来,连连点头道:“记得,记得,只是老夫已经不再是太医院院判,三小姐也该改口,老夫本名叫张启民。”
“诗忆哪敢直呼您的大名,那以后诗忆就叫您张老吧。”
张启民笑着点头:“好,三小姐快随我进来喝口茶歇一歇。”
两人一同来到前厅。
刚坐下,便有道清瘦的淡绿色身影走了进来。
柳诗忆抬眸一瞧,来人是个美男。
他长发簪于头顶,面部线条柔和流畅,不似裴卿书那般有棱有角,一双丹凤眼墨澈明亮,鼻梁挺拔,薄唇微翘,温润如玉,气质舒朗。
仿佛是从那聊斋里走出来的柔弱又貌美的书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