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天还没亮,在夜幕还在笼罩大地,日神未上班时,人们已经带好装备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海边。
这是沿海的百姓必做的一件事——赶海。
“小九!快起床了,你二叔都起来了,你三叔公这个点都要到海边了!”
室外海风凌冽,室内温暖如春。在这春天的被窝里,小九左翻翻右滚滚,就是不想起床。
“快点快点,昨天是你说让我叫你起床的,说到就要做到哦。”女子不用看也知道似醒非醒的时候女儿一定在床上翻滚着。
小九眯着眼睛坐起来,滚了一宿的秀发已经不再飘逸,还有些炸毛。
“娘~几时了?”
“别问几时了,你二叔已经等你一刻钟了,抓点紧吧!”
小九叹了口气,穿好衣服翻身下床,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成,抓起她的小背篓就往外跑。
“早点回来啊!”
“知道啦~”
女子看着街巷已经没了女儿的身影,这才回屋收拾,准备一家人一天的早餐。
随揉着面,女子一边感叹:“这孩子,也不知是随了谁~”
“随了谁?那得看看咱家谁最活泼聪明了。”男子的声音里带着笑意,拎着水桶从院子里进入厨房。
“呸!”女子啐了一口,“我小时候才不淘气呢,她这淘气的样子明明就是随了你!”
男子也不反驳,拿起妻子刚摘下来洗好的黄瓜就是一口:“唔,你高兴就好。”
女子听见动静,回头一看,男子一根黄瓜已经嚼完,正跃跃欲试看着另一支黄瓜。
“欸~吃一支得了,这时你闺女点名要的,他二叔刚刚摸黑去菜地刚摘的,别都给她吃完了!”
一听是闺女点的菜,男子毫不犹豫拿过黄瓜就是一口:“你别说,你还真别说,咱闺女是真会吃。”
闺女优选,值得信赖。
“我可不想去菜地,你吃完再去给你闺女摘点。”
男子笑着点头。
这辈子小九托生在一个神医世家。
家里太祖是被灭门的神医谷传人,祖父曾在太医院供职,因卷入皇室后宫争斗,一怒辞官回乡,就连当时的皇上也没留住他。
祖父育有二子,一个是小九父亲陆清远,一个是小九二叔陆清洲。兄弟二人相差二十五岁,陆清远都成婚几年孩子都有了,在外云游的父亲母亲突然回来生了个孩子,在孩子三岁后继续出门云游四方,陆清远几乎是当儿子看大的陆清洲。
陆清远娶妻郑云云,生有二子一女。大儿子陆逸飞,几年前考上探花,目前在翰林院供职。二儿子陆尔跃,目前正在京城读书,跟着大儿子住。三女儿陆小玖,见天跟在二叔屁股后头摸鱼抓虾。
陆清洲现在还是大龄男光棍一条,跟着大哥大嫂混吃混喝。
别看陆清洲现在啥都没干,人少年时也在江湖上闯出过名堂,得过玉面神医的称号,这是年纪大了不愿往外跑了,才回家种地的。
陆家的人,不论男女,打一出生就要学医。
老话说得好,劝人学医天打雷劈,陆清远看着两个儿子咬牙切齿的背医术却怎么也背不过,小女儿又是天生吃这行饭的,无奈之下让两个儿子转了行,读书科考去了。
话说另一边,小九和二叔到了海边。
“老规矩?”
“老规矩!”
二叔提着背篓往西走,小九蹦蹦跳跳往东去。
天蒙蒙亮,小九的小背篓里已经不少蛏子螃蟹之类,小鱼也有几条,小九刚想打道回府,就看见茫茫大海里一处白色晃人眼。
定睛一看,是个人。
听说人不能乱捡,轻则李承鄞,重则傅慎行。
你说,这捡是不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