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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魔尊(1 / 1)


四城城主是位不苟言笑的青年男子,名叫郗子濯,长的清俊,一身玄衣负手而立,看着很凶,是那种一看就知道不好惹、惹了之后发现果然不好惹的人物。

郗子濯往楚歌这边扫了一眼,楚歌当即虎躯一震,以为要挨骂,心里小小的期待了一下,结果这位城主大人直接无视了楚歌,凉飕飕的视线落在霸哥身上,恶狠狠的瞪了一眼。

霸哥委屈的扯着楚歌的披帛,然后……嘤了一声。

楚歌被他这声怪叫弄的鸡皮疙瘩都冒起来了,她无语的从霸哥手里扯回自己的披帛,然后说了句:“怂样!”

霸哥很委屈,梗着脖子不说话。

楚歌问道:“你还去不去?”

霸哥立马恢复男子气概,铿锵有力的答道:“去!”

“那就走,进殿!”

楚歌腰间的通行玉牌和酒壶相撞,叮叮当当的响,她和那些大人物都不熟,魔族也不兴搞人间官场那套自成一派的规矩,所以楚歌目不斜视的越过那些扎堆的人群,大摇大摆的带着现在才知道惴惴不安的霸哥堂而皇之地的迈入了魔宫殿门。

女侍前来接引,带着两人直入厅堂,最后停在了主位下侧,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这绝对是一个视奸魔尊大人的好位置,因为真的非常近,可能也不是很好,因为只要暗戳戳看一眼就会被魔尊大人发现了。

但……楚歌指了指自己,疑惑的问女侍,“这位姐姐,以我的身份,坐这里不好吧?”

女侍垂首,从善如流的答道:“姑娘若觉得不妥,可自选。”

“好人性化的规章制度,多谢这位姐姐。”

说罢,楚歌带着霸哥回头,目光扫了一眼,锁定了一个不那么显眼的角落,而后提着裙摆走了过去。

魔宫大殿真的很大,虽然可以一眼看到头,但容纳上千人没有问题,绸缎垂挂,纱幔飞舞,夜明珠被雕花的明纸灯罩包裹制成长明灯挂了两排,长绒的兽皮地毯将场地一分为二,长案错落,整齐有序。

要说全场最令人瞩目的,还是高台之上那座寒铁所打的王座,后背上有十三张青面獠牙的鬼脸,两边扶手是恶兽模样,嘴里还叼着两颗拳头大的血红玉珠。

虽说魔宫在魔尊大人回来之前是废弃的状态,但实际上也鲜少有魔物来这里溜达,楚歌曾经在里面逛过,还偷偷坐过那个看起来就很冰的王座,其实不大舒服,因为后背硌得慌,躺着也不得劲,因为腿伸展不开,但那上面如今多了张软和的坐垫,应该比干坐着舒服些。

楚歌看了眼面前长案上放置的金樽玉盏,“啧”了一声,“原来你们魔族背地里过的这么奢侈,我还以为在物资如此匮乏的地方,人人都和我一样天天吃盐水煮馕饼。”

霸哥没跟楚歌挤一张桌子,他靠墙坐在地上,很为难的解释了一句,“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你既没钱也没权,更没有修为,所以才……”

楚歌抬手制止,“好了,你可以不用说了,不然我要骂人了。”

“而且你哪有天天吃盐水煮馕饼?这城里哪家没被你蹭过饭?”

楚歌想了想,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

或许是她的盐水煮馕饼的泔水味儿实在太冲了,以至于那些魔物看她自带怜悯光环,时不时就萌发善心投喂,楚歌还真的没被饿过。

其中对她最大方的就是斯盈,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要分给她,要不是楚歌是个实打实的人族,她都以为自己是斯盈失散多年的亲姊妹了。

随着一声钟鸣响彻,大殿被风姿绰约的魔物们填满,女侍们捧着琉璃盏鱼贯而入。

魔尊大人还没露面,就先上菜了!

一个个精致的菜色在长案上堆满,楚歌扫了一眼,发现别人早都拎着酒壶喝上了。

给人一种完全不把魔尊大人放在眼里的随意感。

说好的给魔尊大人接风洗尘,结果人家来不来好像都不影响他们自娱自乐。

楚歌对此很难评价,拿着筷子夹了口菜塞进嘴里,当即满意的“嗯”了一声,转头对霸哥招招手,“味道真不错,你也来吃啊!”

霸哥抱着粗壮的胳膊,完全提不起兴趣的样子,很酷的说道:“不吃,只想看斯盈跳舞。”

楚歌耸耸肩,从桌子上拿了一盏她最不喜欢的点心推给霸哥,转头就在一片丝竹管弦之声中开始大快朵颐。

吃了没两口,长案上突然落下一道人影,嗓音悠悠的问了句:“要不要来一碗甜汤?”

楚歌应了一声,又感觉哪里不对,她抬头,看到了一张很牛逼的脸。

这不是那个谁!

楚歌一下子卡了壳,脑子里飞速搜索他的名字,迟疑开口:“明赫?”

她出声的瞬间,大厅寂静了片刻,又仿若无事发生的恢复了嘈杂的常态,甚至更杂乱了。

明赫眉眼弯弯的,不知道在笑什么,伸手从女侍手里接过汤碗,俯身轻轻放在楚歌面前,他长发从后背滑下,被穿堂风扬起,连带着脖子上挂着的颈链差点扫到楚歌脸上。

“是我。”他拂袖站直,又问,“可还要别的?”

楚歌茫然的眨眼,“不用……了吧。”

“好,慢用。”

说完,明赫挥袖转身,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闲庭信步的穿过中庭,拾阶而上,举止自然的坐到了那张看起来很冰的王座上。

楚歌脑袋霎时灵光一闪。

明赫!明明在下、赫赫在上的明赫!

魔族素来不称魔尊全名,只尊称魔尊大人或者尊上,以至于这个名字楚歌只觉得耳熟,但是愣是没想起来是谁,虽然她也没仔细想过……

现在好了,她知道了。

魔尊明赫,那个在魔宫天台看她笑话还偷她白玉酒壶的魔头!如今闲闲而坐,一手搭着王座扶手,一手把玩着酒盏,垂眸侧耳倾听下属们的恭维和闲聊,神情和颜悦色,虽然谈不上亲切,但是绝对不冷漠疏离,更不残暴恶毒,整张面皮在长明灯下发着柔光一般璀璨夺目,和楚歌至今见过的所有魔族都不一样!

魔族的代名词是什么?说好听点叫不拘小节,说难听点就是卑劣、下贱、好斗、残忍,甚至在各大族学习如何情绪管理不动如山的时候,魔族已经透过现象看本质,干脆了当的解放天性,成了最为人不耻的种族代表。

楚歌瞬间就明白了,他因为这张脸被九重天二十四位神官收归麾下亲自教养,一点都不离奇。

因为他……长的真的很牛逼,牛逼到看起来就是个祸国殃民的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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