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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1 / 1)


话音刚落,叶惟勤的脸顿时涨红,像是被人戳到了痛处一般。

他脸上的表情不再讨好,而是变得阴鸷起来,他像个疯子一般突然朝林霜大吼:“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与其跟着沈阔过穷日子,倒不如跟我当阔太太。”

“我现在日子不知道过得多好,有钱花,有老公疼,有孩子爱。要是跟了你这个阉人,那我不就得守活寡,我又没有对食的习惯。”林霜一脸不屑与嫌弃。

虽然他不承认,但林霜结合他种种怪异行为,就是认为他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你说谁阉人呢?我再跟你强调一遍,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叶惟勤抓狂地说。

林霜却不为所动,“喝醉酒的人都说自己没喝醉。”

“林霜。”叶惟勤怒吼道,引得来往的人不禁驻足。

虽然想气死他,但林霜也知道自己现在势单力薄,他真发起疯来,她不是他的对手。就算他现在看上去有些娘娘腔,可到底是男人,她在力量上处于下风。

趁着现在有吃瓜群众给她打掩护,她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她是这么想,也就这么干了,转身就快步往招待所大楼走去。

叶微青想去追,可刚一动,膝盖却传来锥心的痛感,走一步都吃力。

“林霜,你走得了一时走不了一世。”叶惟勤朝林霜的背影大喊,“你永远都只能是我的媳妇,生生世世。”

林霜听着这句“生生世世”,可以完全确定,叶惟勤也有上辈子的记忆了。

她停了下来,扭头看向他,眼神锐利且坚定,“叶惟勤,你别在这里痴人说梦话,我是永远都不会嫁给你,我生生世世只会做沈阔的媳妇。”

等八点钟回省城的时候,叶惟勤已经离开了。

他们上车的时候,林霜可以明显感觉到周围人群对她的探究与打量,不过她不在乎,反正不会再见面了。

他昨晚给沈萍打过电话,让她告诉沈阔,他们大概中午十二点回到学校侧门口,让他提前等着,把周教授背回家。

果然,当吉普车停在侧门时,就看到沈阔站着等了。

沈阔把周教授背下车,两人对霍德感谢一番之后,就先回教授的宿舍。

保姆提前得知他们今天中午回来,早早就把饭菜做好,可周教授舟车劳顿了一个上午,没什么胃口只想睡觉。

林霜也不勉强,便让他先睡,起来之后再吃。

把他安顿好,他们才回家。

在外折腾了三四天,林霜也累了,吃过午饭就倒头大睡,等到晚上才把在森城碰到叶惟勤的事情跟沈阔说了。

沈阔一听,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紧张地问:“他没对你怎么样吧?”

“没事,你放心,就算他想对我怎么样,也得有这个能耐呀?”林霜一想到今天早上踹他的那一脚,心里真是得意又开心,“他现在就跟个空壳一样,连我都打不过。”

“行了,就你那三脚猫功夫,他真发起狠来,你肯定招架不住。”沈阔不禁有些后怕,“下回教授去森城,我就算请假也不能让你去,实在太危险了。”

“嗯嗯。”林霜也不逞强,点头道:“还是你去吧,不仅仅叶惟勤烦人,我照顾教授也吃力,主要是力气不够。就这么几天,把我累得周身酸痛。”

“酸痛?哪里痛了?我给你捏捏。”沈阔献殷勤道。

林霜指了指自己的腰,然后直接趴下,“就腰,你给我捏捏。”

“行,保证你满意。”

下一刻,他的手就覆上来。

不得不说,他的手艺是不错的,林霜被他捏得舒舒服服,不一会儿就昏昏欲睡,直至感觉手捏的位置有些不对劲,她整个人才清醒过来。

“你干嘛?”林霜一脸防备地看着他。

沈阔勾了勾唇,说:“没干嘛,就是帮你捏了这么久,得收点辛苦费。”

“……”

林霜被收费的结果是,第二天的腰更累了。

请了好几天假,就算今天再累,她也不能请假了。

早上她跟沈阔一起把沈行止送去托儿所之后,就跟他一块回学校了。

走到半路,便看到陆锦棠一边啃着包子一边朝他们招手。

“霜儿,你回来啦!”陆锦棠一走近,便问:“教授现在怎么样了?”

“才刚开始,没那么快可以看得出效果。”林霜说。

“也是,这治疗贵在支持。”陆锦棠点了点头,说:“你明天有空不?我姐今天过来,等她安顿好,明天一起吃个饭?”

陆锦棠知道沈阔非常小气,就算有陆锦娴在,他也不会乐意自己跟林霜一块吃饭,所以只能把他也请了,“你有空吗?有空就一起去。”

“我去干嘛?我跟你们又不熟。”

“那你就别去吧。”

“还是去吧,路上危险,我得保护霜儿。”

“……”

陆锦娴这次是作为教师骨干来省城学习的,为期一个月。时间紧迫,她到达省城的第二天就开始马不停蹄的学习。

学习都集中安排在白天,她只能晚上抽出时间。

所以,饭就约在了晚上,地点在省城的第一家西餐厅。

陆锦娴和陆锦棠兄妹俩是见过世面的,以前无论是陆国涛还是他们方小敏,都带他们吃过西餐。

所以,他们对西餐并不陌生。

至于林霜,她上辈子这个时候的确没吃过西餐,更别提用那些刀刀叉叉了。不过重来一世,这些东西她都会了。

其实上辈子沈阔第一次带她去吃西餐,她也出了不少洋相,可他一点都不觉得丢人,还耐心地教她用刀叉。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有教他用刀叉的这一天。

“你左手拿叉叉住牛扒,右手拿刀把肉切成小块,然后就可以吃了。”林霜一步步慢慢演示给沈阔看。

沈阔看完之后,也跟着做了一遍。

不得不说,相对于上辈子笨手笨脚的林霜,他可谓是一学就会。

几次下来,动作已经非常娴熟了,就是他不习惯这种餐具。

“媳妇,你说我能不能用筷子吃呀?”沈阔小声地问林霜。

“当然可以,只要你想。”林霜笑着说。

“我想。”

“好,我让人拿筷子过来。”林霜说着,就把服务员叫了过来,“麻烦你给咱们来两双筷子。”

“好的,请稍等。”或许是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服务员已经波澜不惊了。

等服务员一转身,沈阔就问:“你怎么要两双?”

“咱们一人一双。”

“你不是很会用刀叉吗?”

“是会用,但我想陪你一起用筷子。”

沈阔一听,嘴角忍不住上扬,他媳妇果然是最爱他的。

坐在对面的陆锦娴强行被喂了一碗狗粮,忍不住吐槽道:“你俩真是完美地演绎了什么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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