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弟弟才是真正要赎罪的那个人。
当年完全就是岑父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却把责任推到一个无辜的孩子身上,如果可以选择,岑初宁愿选择不投胎,生在这样的家庭,有这样的父母,是他的不幸。
为了给岑初报仇,黎笙收敛自己的锋芒,回到岑家,不要命了一般汲取了知识,让自己变得强大,一步一步地渗进岑家的企业,并且让岑弟弟如愿以偿地嫁给男主周凛翊。
十年之后,黎笙成功把岑家和男主攻给搞垮,把保姆和她老公,还有那个弟弟送进监狱,在一个不小心把男主攻和岑弟弟给“害死”了。
他大可以选择把全部人都送进监狱,但是于岑初而言,这些惩罚都太轻了,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害死,害死他的人凭什么逍遥法外,就应该给他偿命。
岑弟弟在前面放火,男主周凛翊给他擦屁股,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站在正义的一方,实际上刽子手正是他们这群人。
给岑初报了仇之后,黎笙带着岑初生前最喜欢的海棠花去看他,他的墓前很干净,上次放的花还很新鲜,黎笙经常回去看望他,里面沉睡着的是他的爱人。
这一次他的爱人将不再孤单,他会下去和他的爱人一起沉睡。
说来也是巧,小的时候岑父带着小岑初去乡下玩,岑父光顾着找保姆“叙旧”,顺便来看看自己的儿子,小岑初闲不住,哒哒哒跑出去。
那个时候的小黎笙提着比他人那么高的水桶去河边挑水浇菜,不小心掉进去了,是小岑初救了他。
两个年纪一样大的小孩,像是有说不完的话,叽叽喳喳的,村子里的看了都觉得奇怪,黎家的那个怎么有朋友了,保姆从来都不让黎笙和村子里的其他小孩接触。
那天有小岑初帮他,浇水的任务很快完成,临走前小岑初告诉黎笙他叫什么,以后一定要去找他玩。
十几年过去,物是人非,黎笙第一眼并没有认出岑初。
后来是岑初被人推到了泳池,黎笙去救他,和岑初聊天才说起来这件事,意识到岑初是他的救命恩人,黎笙对他更好了。
这一次,岑初决定主动出击。
他反手握住黎笙的手,生怕他跑了似的。
黎笙很难为情,岑初怎么对只见过一面的人就热情洋溢,自来熟的样子让他误以为他们已经认识很久了。
只是他没有拒绝岑初,所以底气不足地指责他:“你怎么那么随便呢,见着一个男人就扑过去,还亲,还牵,脸都不要了,以后不可以这样。”
岑初乖张不已,眼巴巴地说:“我只牵你,只亲你,只对你好。”
黎笙尴尬地偏过头,露出红透的耳朵,“不正经。”
岑初得逞一笑,小样,还在他面前假正经,“还真是巧了,我小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也叫黎笙。
当时他掉到河里,还是我把他救上来,我力气不是很大,差点和他一起淹了,连吃奶的劲儿我都用上了,幸好我力气大,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厉害,你跟我在一起不会吃亏的。”
“你救了一个叫黎笙的小孩?大概什么时候。”黎笙的语气变得迫切,怎么会这么巧,命运的齿轮恰好轮转回岑初身上,难道他就是找了很久的救命恩人吗。
岑初假装思考了一回,摇着头说:“记不太清,大概是十几年前吧,我爸爸带我去的一个小村子,我给他留了地址电话,等他来城里了就找我玩,到现在他都没来。”
黎笙已经能确定岑初是他的救命恩人,依稀记得小时候岑初说他是和他爸一起来,他爸急匆匆要走,他们甚至没来得及说几句话。
短短几个小时,确是黎笙为数不多快乐的童年时光,他记得非常清楚,岑初对他意义非凡,用城里人的话来讲就是白月光。
然而十几年过去,物是人非,连他自己都变了很多,他不敢保证岑初会一成不变。
而那张写了姓名地址电话的纸条,被他弟弟给撕碎扔进火堆里烧了,他只记得恩人在南城。
所以外出务工时,他毅然决然来到南城,可找了三年都没能找到。
那时来他们家的应该是他传说中的亲生父亲。
岑父已经把全部的真相告诉他了,真是可笑,岑父以为自己玩弄两个女人于股掌之间,事实上他才是被玩弄的那个,把自己放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
如果不是他当初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有这样的父亲他觉得的是一个耻辱,他一点也不想人这样的人做父亲,哪怕他们身上流着相同的血。
保姆的胆子也真是大,搏一搏,单车变摩托了,真让自己儿子逆天改命,过上她一辈子都过不上的好生活。
还好岑初跟他没有血缘关系。黎笙很庆幸,要不然这感情就很难搞。
黎笙莞尔一笑:“我现在不是来了,当年你救了我一命,现在我又救了你一命,算是相抵消,我欠你的人情算是还清了。”
岑初眨了眨眼,差点被绕进去:“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你还清了我可没有,我说了我要以身相许的,你要是不接受,那我来世做牛做马报答……”
“得了得了,还来世做牛做马,有来世吗你就给我画大饼。”黎笙无奈地望着他,同样是男人,他怎么会不知道岑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都说了,他又不亏,出来一趟白捡了一个对象,完全是他想象中对象的模样,从他的梦里走出来找他了。
岑初见缝插针:“那就说好了,我给你当对象,报答你的恩情,不许反悔。好不好嘛,你快点说话。”
“好好好。”黎笙满口答应。
岑初这才满意,忽然唉声叹气,像是蔫了的花:“我不是岑家的儿子,我只是一个冒牌货,今天家里的佣人说真少爷要回来了,我这个冒牌货很快就会被赶出去,南城再无我的容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