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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意外收获(1 / 1)


早上,萧家人坐在饭桌前简单吃了个早饭,萧济就要跟两个兄弟去地里继续忙活了。

昨天三个人才做了三亩旱地的一半,今天还剩下一半。

三弟萧浔要去陈屠夫家帮忙杀猪,所以今天只有萧济和萧汀两个人下地忙活。

婆母黄氏昨夜答应了刘氏,要去菜地里跟她一起帮忙,所以还是剩下楚云舒一个人在家。

每天都没什么事做,虽然悠闲,但也无聊啊。

黄氏看着她耷拉的小脸,说道:“老二媳妇啊,昨天村里的王大娘说要买我们家的鸡蛋,你等下送二十个过去吧!”

楚云舒听到自己有任务,条件反射,一口答应。

萧济不放心道:“王大娘家就在昨天我带你去铺子的方向,经过第二棵树后,侧对面的那排房子,门口有两个红灯笼的就是她家。”

男人的细心叮嘱让楚云舒心里一暖,他甜甜的应了声,“知道啦,萧郎。”

家里人一走,楚云舒也找到了个小篮子去装鸡蛋。

她先来到养有鸡的围栏里,黄氏很注重卫生,所以这里并没有很严重的异味。

楚云舒用勺子小心地把鸡蛋一个个舀进篮子里,不去选择惊动母鸡。

忙了一会儿,她数了数篮子里的鸡蛋,刚好够20个。于是她关上围栏,往王大娘家的方向去。

楚云舒醒来那么久,还是第一次白天走在村里的小路上。

这个点,如果在现代,上班族和学生们都忙着去公司和学校,马路上、地铁里,水泄不通。

而乡村的小路上没有现代城市中车水马龙的喧嚣,只有时不时的传来的几声鸡鸣和狗叫声。

村子里,邻里之间互相熟悉,在路上偶尔遇上几个赶路的熟人,大家都打了招呼然后再往前走。

这与现代社会之中人情的冷漠形成鲜明的对比。

少了现代工业的污染,空气都变得清新了许多。

走到一条小溪边,楚云舒发现了一些白花草生长在石缝中,那是清热下火的良药,可以煮汤喝,或是拿来炒菜。

这几天天气燥热,吃点这样的野菜祛祛火气是最好的了。

楚云舒小心地用石头垫脚,够过去摘了些白花草放进篮子里。

手上沾了泥,她蹲下用溪水洗手。

溪水清澈见底,倒映出楚云舒的这张脸,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穿越后自己的样貌。

脸型是标准的鹅蛋脸,皮肤白皙,或许是小镇上的姑娘干活少,没怎么见阳光。

这副身子的眉眼之间和现代的自己有几分相似,尤其是这一双眼睛,完全是一模一样。

一双明眸乌黑水亮,仿佛是流动的清泉一般,透着灵气,只一眼就能让人记住。

当初也是因为她有这样灵性的眼神,才被“阎王令”组织收养回去。

谁知,后来包含灵气的眼睛在一次次任务中也被杀戮之意代替。

洗完手后,楚云舒提着小篮子,回忆着萧济说的路线。

昨晚她和萧济还来过,仗着自己记忆力很好,马上就找到了王大娘家。

王大娘和王大伯正在院子里晒被单,楚云舒礼貌性的敲了敲木门。

王大娘抬头一看,这不是萧济那小伙子的媳妇吗?之前他办酒席的时候王大娘去参加,见过一面。

她不是昏迷了吗?

没想到萧老二媳妇的病居然好了。

王大伯走上前去把门打开,“楚老二媳妇,你来着有什么事啊?”

楚云舒伸手打开了竹篮,里面摆放着均匀整齐的鸡蛋,“大伯,我家婆母说你们订了鸡蛋,让我给你们送过来。一共20个,您清点一下。”

王大伯接过篮子,里面一共有两排,每一排10个鸡蛋,一共20个没错。而且鸡蛋的品相很好,没有裂纹也没有坏的。

王大娘心里还有些不可置信,这楚氏不是不屑于参与萧家的事吗?今儿怎么那么好心来当跑腿了。

想起之前萧济那好小伙为她受了那么多苦,王大娘停下了手中的活,走到了楚云舒面前。

王大伯正要付铜板给她,王大娘就制止了,“老王,这个钱到时候我们亲手给萧老二,不然我不放心,谁知道他媳妇会不会带着钱跑了。”

王大伯责怪地说:“老婆子,你这是什么意思啊?人家两公婆日子过得好好的,跑什么?你别在这说闲话。”

“我怎么说闲话了?”王大娘不服气地说:“萧老二来我们家帮工,赚的钱都拿去供着她的药费了,那时候她还昏迷着呢。平日里嫌弃萧老二,现在醒了就来帮忙送鸡蛋,还不是看中钱了。”

原来这个王大娘是心疼萧济。

她昏迷的时候,萧济为了她的药费肯定没少挨累。

楚云舒没有选择跟她顶嘴,而是郑重地说:“王大娘,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这个钱我不会私下拿,也不会跑路。既然我相公在我昏迷的时候都没有放弃我,那么我好了以后也不会离他而去。”

王大伯和王大娘面面相觑,他们都没想到楚云舒会这样说。

王大娘把铜板放进楚云舒的手里,再握着她的手,“萧老二媳妇,大娘是看着萧老二长大的,他是个好孩子。我刚才有些偏激,但还是希望你们能好好过日子。下次你俩一起来吃饭,我家有些腊好的肉。”

楚云舒把手里的铜板收好,跟王大娘一家道谢过才离去。

看着口袋里没多少数的铜板,楚云舒感慨不已。

家里的鸡每天下蛋是有一定数量的,如果只靠卖鸡蛋的话,是绝对不可能让家里致富的。

楚云舒一路上边走边想,突然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她当杀手多年,对血腥味非常了解,一下就判断出这并不是人血的腥味,而是牲畜的。

“呜——”

楚云舒顺着牲畜发出的哀嚎声方向看去,刚好看到萧浔正和陈屠夫两人正使劲地按着一头小猪。

陈屠夫的妻子在旁把一柄尖刀磨得发亮后递给陈屠夫,然后也过去帮忙按住小猪。

陈屠夫举起尖刀,手起刀落,又快又准的在猪脖子的大动脉划了一道,鲜血涌出来,滴落在下方的小木桶里。

小猪嗷嗷的叫了几声,血被放得差不多后,它双腿一蹬,死了。

陈屠夫要解刨这头猪,萧浔端起装着猪血的木桶就要拿去阳沟里倒掉。

楚云舒没想到,在现代可以作为一道美食的猪血,古人居然不要。

实在是太可惜了,猪血还被誉为人体的“清道夫”,治疗贫血的。

篮子里有点白花菜,配上这猪血煮汤正好。

楚云舒提着篮子快步上前,叫住了正准备倒猪血的萧浔,“三弟!快停手,别倒!”

萧浔一回头,看到来的女子是自家二嫂,停下手中的动作,问道:“二嫂,你怎么到这来了? ”

“我刚去给王大娘送了鸡蛋,路过就看到你了。”楚云舒说完,转头对着陈屠夫说:“叔,你这个猪血还要吗?不要的话可不可以送给我。”

陈屠夫疑惑道:“萧老二媳妇,这个猪血没有人吃的,你要来干什么啊?”

村子里的人处理猪血都是直接扔掉,没有人会去吃这种血腥味很重的东西,楚云舒提出要,陈屠夫觉得诧异极了。

萧浔有些尴尬,“二嫂,我们家虽然很久才吃一顿荤的,但是也不至于连这个都要吧?陈大叔已经答应我,今天来帮忙后送我们家一点猪肝了。”

陈屠夫道:“对啊,你们把这猪肝拿走吧,实在不行我再给你们二两肉,猪血这种东西就不要吃了。”

看来这个村子里的人是不会拿猪血做菜,所以才不要的。

楚云舒解释道:“三弟,陈叔,我要来自然有用,我之前跟人学了怎么处理猪血的,处理完了很好吃,你们就放心吧。”

虽然还是半信半疑,但看她这么坚持,陈屠夫也只好答应了,“好吧,那这桶猪血你们就拿回去吧。”

“谢谢陈叔的好意,做好了我拿点给您尝尝。”楚云舒开心地道谢。

木桶里的猪血太重,萧浔帮忙提着,两人快步的走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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