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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被诅咒的盗墓人(1 / 1)


我的航班第二天才出发。

头一回,我为没有随身带着母亲的构片而懊悔,可是过去我一直认为,皮夹里放一张家人的,尤其是号在那座肮脏、污浊、充斥着怪胎的巨型蚁穴里,我又得在街头多游荡两日,这并未让我不快。

比起行走在空气新鲜的小镇,随处遇见跟你道早安的乡巴佬,还是那座城市更好些。

要是没有那份义务等着我去履行,我愿意在那儿待上一年。我在路上吸了一整天的一氧化碳。晚上,接待我的主人请我吃饭,还有一位女士陪同。

晚饭我们吃的是虫子,全餐馆最贵的一道菜。我举在叉尖端详一番,那是某种寄生虫的蛹或是幼虫,过油一炸,掉下了黑毛,褪去了乳色。

他们向我解释道,那是一种很稀少的虫子,得从一种植物里抽取出来。如果真是条寄生虫,那就更值钱了,我嘲讽道,我身上长过三回寄生虫,两回在腿上,一回在肚子里,我养的狗和马身上也都长过。

这东西很难整体取出来。也只有炸着吃,才能这么美味,就像这里的做法——我边说边将嘴里塞满了虫子。

饭后,我们去了一个地方,招待方想让我见识见识。

一间宽敞的大厅中央有一条过道,赤身裸体的女子鱼贯而入,同时手舞足蹈,摆出各种姿势。

我们穿过一张张桌子,桌边坐着的都是些西装革履的男人。入座后,我们向服务生点了些东西。旁边一桌有个女子,全身上下只穿了条丁字裤,四肢趴伏在一个穿着衬衫、打着领带、双腿岔开的男人身上,用臀部不停摩擦他的下身。

那女子神情平淡,男的大约四十岁光景,看上去泰然自若,平静得像是安坐在理发店的靠椅上。这一对儿倒是让我想起了某件现代艺术品。

几天前,在另一个国家的另一座城市,我在一家艺术馆里看见,一个玻璃箱里放着一头正在腐烂的死猪。因为我在那里没待几天,所以只能看到猪身变绿。

他们说,很是遗憾,我不能领略到整个作品的穿透力,没能看见蛆虫吃掉皮肉。夜总会里的那一幕,就像晶莹闪亮的容器里装盛着死猪的场面,在我看来也如一个抽象的比喻。

刹那间,那个女子让我联想到一只巨大的蛤蟆,因为她当时正跪着,黑白混血或是印第安人的面容,和两栖动物倒有几分相像。同一桌的其他三个男人,全装作没看见女子的举动。

从我们的位置,无法看清大厅里的每个角落。但我们周围的几桌,都有一名或两名女子紧紧抱着个穿戴整齐的男人。凡是买票场的顾客,都可以在场中无数个脱衣舞女里选中一个,让她在身磨蹭一阵。这种热舞还有一套标准模式:男客人坐在椅子上,舞女须四体向下,用臀部摩擦他的下体,然后在他面前跳一段艳舞。有些服务更到位的,会爬到客人头上,把他的脸夹在两腿中间。完事后,她们拿走入场券便离去。

我们的女伴是那出节目唯一的女观众。招待方管她叫孔德,我不知那究竟是她的名字还是头衔。

小时候,我认识一位妇人,她说自己是真正的伯爵夫人,可我觉得她是在骗人。不管怎样,我也叫这位同桌女伴孔德,就像我以前称呼那位妇人一样。她看着周围发生的一切,只是小心地赔以微笑,举手投足都似一个成年人进了马戏场所应有的表现。

场中的各个角落都传来高亢的舞曲声。要和孔德说话,我必须把嘴靠近她的耳朵。我不记得自己都说了些什么,总之是要表明,我是个不为所动、倍感无趣的旁观者。

她也几乎把嘴贴到了我耳朵上。旁边一个女子正用阴部在一位打着领结的男士脸上摩擦,孔德评论了一番这种行为。

大厅里还有一间玻璃浴房,强光照射下,众女子轮番冲水洗浴。有的只是淋湿,有的擦洗全身,还把肥皂打在脚趾、阴毛、膝盖、肘部和头发上。还有一些则边洗边摆些特殊的要势。她们是在告诉别人“我很干净、相信我”,孔德在我耳边低语道。

我们等到了抽奖环节。中奖者可选择任意一名女子共度良宵,主持人说。

我和请客的主人都没能抽中。孔德莎没买奖券。

于是我们陷入了沉默,没有唱歌,也没有随着音乐敲桌子。我们买了单——招待方付的——然后离开了。

我们在夜总会门前的人行道上彼此别过。孔德主动要求送我回宾馆,招待方也是。我说想独自走走,大都市的黎明格外美丽。

我走了大约十分钟,遗憾着钱包里没有放张母亲的相片,相册我也没有,抽屉里也没有。这时,孔德的车在我身旁停下。

上车,她说道,现在我很想大哭,可我不想一个人哭。

我们到了宾馆,我的弟弟给我留了口信。我在房间里给他打了个电话。孔德旁听了我和他的对话。节哀顺变,她双手捂着脸,坐在床上说道,但我不是为了你哭,是为我自己。

我在床上躺下,眼望天花板。她在我身旁躺下,把她湿润的面庞贴在我的脸上,然后对我说,性交是一种欢庆生命的方式。我们沉默不语地性交,然后一起洗澡。

她模仿起夜总会里的女人,一边洗澡一边唱歌,我也跟着边唱边在浴室的墙上打节拍。她说自己感党好多了、我说我也是。

我上了飞机。

九个半小时后,我到了医院。

母亲的遗体存放在一间小礼拜堂里,灵柩上盖着鲜花,放置在一个台子上。我弟弟在一旁抽烟,此外没有别人。

她一直问起你,弟弟说道,当时我就凑上去告诉她,我就是你,她用力抓住我的手,喊了声你的名字,就死了。

家族墓地里已然埋葬着父亲和哥哥的遗骨。一位墓地管理员说,必须有人见证才能打开墓穴。我去了,弟弟好像比我更加疲惫。

开墓工人有四位。他们打开粉色的大理石墓碑,用锤子把封住坟墓的水泥板敲碎。墓穴由一块石板一分为二。一个掘墓者小心翼翼地跳进打开的坑穴里,以防踩到上面一层我兄弟的遗骨。

哥哥的衣服保存得很好,他的牙也很好,白齿里填充着黄金。移动脑袋时,他的下颌与整具颅骨松脱开来。大腿骨和胫骨还算比较完整,肋骨看上去则像褐色的硬纸板。

一名掘基工进入基穴,用榔头和凿子敲碎了封盖下层的石那里面埋着父亲的尸骨,他比哥哥早过世两年。父亲的骨头没哥哥的完好,有些部分已碎如尘土。

每根骨头都连同衣服的碎片,被转移到另一个塑料盒里。父亲的衣物也不如哥哥的完整,和他的尸骨一样,已腐烂不堪。他的头骨部分只剩下假牙,假牙里填充的红色两烯酸,色泽比那只蝎子还要闪亮。

我付给几位工人颇为丰厚的小费。两个盒子就放在基穴旁边。

我回到小礼拜堂。

弟弟一边抽烟,一边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

一位神父来做祷告。我和弟弟紧随其后。母亲的棺被安放在下层,一块石板用水泥固定在中间,留出上层的空间,等待未来的入住者。

装着我父亲和兄弟进骸的盒子暂时放置在石板上。

粉色的大理石基碑将墓穴封合,碑上用青铜色刻着他们两人的名字。

我去小礼拜堂接母亲灵柩时,他们肯定偷走了哥哥牙里的金子,我想道。但我太累了,无心对此多做评判。我们默默走到墓地门口,弟弟拥抱了我一下。想开车遛遛吗?他问道。

我说我想走一走。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我伫立在原地,直至夜色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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