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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夜幕下的孤灯(1 / 1)


夜幕笼罩下,一座灯火辉煌的城市依然散发着勃勃生机,不愧是名为“不夜城”的尚海市。在这里,没有夜晚。然而,灯光再多再亮的地方,也有照不到的黑暗。

“乓”,伴随着一声脆响,孽缘桥下的孤灯破碎了。那已是最后一盏。

随着它的破灭,桥下的江面变得一片黑暗。从桥上望下去,估计连条大船停在那里都看不到。

少年从一片黑暗中走出来,低头看了一眼桥下,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接着,少年回到公厕,先是换了身干爽的衣服,然后径直朝着距离桥边最近的一家龙为电子产品专卖店走去。

我记得他身上没有半毛钱,猜不透他究竟去店里干嘛。难道要去偷东西?

进店后,售货员立马贴了过来,满脸微笑着问他想要哪款产品。他表示先随便看看,有问题再咨询她。

像这种没有购买意向的客户,一百个人中最多只有一个会购买产品,只是随意看看的居多,其余的都是看了产品以后再在网上比价购买的。

同样的产品,网上的价格自然比店里稍微便宜一些,毕竟店租,员工,水电都是钱。

售货员猜他就是那种随便走走看看消遣时间的,绝不会是那百中之一,瞬间就对他失去了兴趣,坐到一边玩手机去了。

少年在店里逛了一圈后,最终将目标定在一款价值两万多龙元的最新款旗舰版笔记本上。

他站在展示台前,一边假装玩笔记本电脑,一边悄悄地打开一个防水袋。

店里的顾客比销售还少,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动作。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试图减缓因紧张而极速蹦跳的心脏频率。

呼~

他轻轻呼出一口气,然后以迅雷之势将笔记本合上,扫进防水袋里。

当有销售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跑出去二十多米远了。

“追!”

两个男店员发一声喊,直接从玻璃柜台上翻了过去,拔腿就追。

“等会儿追到那贼之后,狠狠揍他一顿。”两个男店员均如此想,这想法使得他们突然兴奋起来,更加拼命地往前追。

果然,男人的基因里都隐藏着对暴力的渴望。

女店员大概是被男店员们努力捉贼的英姿迷住了,过了十几秒后,才反应过来,开始报警。

这时已是晚上九点五十分。街道分局里,一个青年男子急匆匆跑了进来。

“警官你好,我在滨海路那边捡到一个背包,包里面有几叠百元大钞,不知道是谁掉的。我在原地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有人过来领。”青年喘了口气,接着说,“我还有事等不了了,麻烦你找到失主帮忙还给他吧,现在用现金的少,这钱取出来可能是应急用的。不知道失主多着急呢!”

“站住!”警官坐在靠椅上,猛地一拍桌子,一脸嫌恶地瞪着青年,“你觉得自己很光荣是吗?拾金不昧很骄傲是吗?啊?要给你做个锦旗吗?要给你发个奖吗?啊?谁让你在马路上捡东西拿来这里的?!”

面对警官用嫌恶兼愤怒的表情发出的质问,男青年愣住了:“难道我做得不对吗?我违反哪条未知的法律了吗?”

这一幕也许会让他铭记一辈子:原来从小所受的教育都是错的,父母错了,老师也错了,他们说拾金不昧是做好事,会得到表扬。

小时候听的那首童谣中说:“我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时代变了!小时后捡到一分钱都会被警察叔叔表扬,现在捡到起码几万块钱反而被警官斥责。

一时间,他无言以对。

这时,电话响起,警官接通。

“有人报案,说你们辖区发生了偷盗事件,马上派人出警。地址在滨海街道293号龙为电子产品专卖店。”

“是!”

警官挂断电话,扫视了一眼空荡荡的办公室,又看了一眼桌上的钱袋,脸上露出难以抑制的烦躁:怎么一轮到我值班,屁事就这么多!

几分钟后,警官锁上警局街道分区的大门,驱车赶往几百米外的案发地点。

到了店里,他先是让店员做了笔录,然后复制了一段盗窃发生时的监控视频,接着要求店员等那两个男店员回来时让他们到局子里去做一份笔录,再然后就驱车赶回分区,做案件记录去了。

而此时已经追小偷到桥上的两位男店员自然对此毫不知情。

“放弃抵抗,乖乖投降!把电脑还回来!”

看到小偷已经停在桥边喘息,两位男店员以为他已经没力气再跑了,而他们自己也累得够呛,自然而然放慢了脚步。

就在他们距离小偷只有十米的时候,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小偷居然单手撑着护栏,轻轻一跃就跳了过去,姿势帅得一逼。

“啊——”

两个男店员几乎同时叫了出来,急忙跑到小偷跳江的地方向下望,底下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

“咚!”

这时,物体砸入水面的声音传了上来。

两人面面相觑,心里都有些忧愁和害怕。下面这么黑,就是水性再好,也不可能分得清方向,人跳下去几乎必死无疑。

如果他们没有追出来,小偷或许就不会跳江自杀。对于后者的死,他们是有一定责任的。

不久后的将来,小偷家属得知真相后一定会起诉他们,要求巨额赔偿,而法官也一定会因为“追”和“死”两者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判赔的。

辛辛苦苦工作十年,都不够做一次赔偿的。

此外,法官说不定还会因为这种因果关系判他们坐牢,这是他们最难以接受的。

曾经就有一个小偷入室盗窃被屋主发现追上了楼顶,慌乱之下跳楼逃生,结果摔死了。屋主因此被小偷家属起诉,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并赔偿三十多万龙元。

“我为什么要追出来?如果不追出来不就没事了?那是店里的损失和我有什么关系?报警不就好了?逞什么英雄?”

两人都感到十分后悔。一开始的兴奋已经荡然无存,只剩下无尽的沮丧。

他们这种想法如果被躲在桥下的释狠人知道,说不定会笑得尿裤子。

其实,释狠人根本就没有跳进水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章末话外:说实话,22岁已经是正儿八经的青年了,释狠人非要让我称之为少年,真有点让人受不了。这年代,怎么啥人都爱装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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