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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扑朔迷离(3)(1 / 1)


我缓刑期结束了,代表春哥和大力也结束了缓刑期,我们好久没聚在一起。我决定过年放假,去找春哥喝酒。

我和春哥通过几次电话,这丫找了个老板,正考虑押车往南方贩卖苹果呢。

从字面上来看,这是非常正经的生意,应该没有多少凶险。

事实却恰恰相反,当时这行业危险无比,甚至比我在矿上都危险。一路上穷山恶水,危机不断。你很难想象,我国当时会有那么多车匪路霸,简直匪夷所思。电影里都不敢这么编,也没人敢写出来,因为指明地方,会遭到很多本地人反驳,不承认,辱骂等,甚至要求公开道歉,但我无所谓了。

我又没说假话,这段故事不会夸张,只会据实写出来。

卷毛开始疯狂收小弟,主要以学生为主,他想做什么,我懒得问。乱七八糟违法的事,最好别告诉我。知情不报,包庇犯罪分子,同样要坐牢,我可不想因为他那些破事,坑害自己。

老曹很快查到了一些消息,虽然信息量有限,但足够我分析出许多事情。

游轮上溺水而亡的客户,具体姓什么叫什么,我实在记不起来了,时间过得太久,都过了二十七八年了,我给忘了。

好像是武汉那边的商人,具体哪个城市,我记忆有点模糊,反正要么是武汉,要么就是武汉周边城市。

黄金这东西,都知道它是全世界的通用货币,但你不能拿块金子跑菜市场买菜吧!毕竟它不是钞票,要先把它换成钱,它才有价值。不然它就是一堆金属,毫无用处。

大老板活着的时候,曾考虑投资金银首饰店,来消化非法开采的黄金。

可一来这么做太显眼,毕竟当地政府牵头的三方合资企业,开采的黄金收入,主要用于当地发展。国家是为了照顾地方发展,才开绿灯简化了审批手续。不然,私人单方面开采金矿,审批会非常麻烦。哪怕审批过了,你也只能规规矩矩的挖,赚不到暴利。

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倒好解决,找个亲戚当法人就行,当个幕后老板。可矿上每年私自开采出的黄金数量非常大,这并不是几家首饰铺有能力消化。那么多人等着分钱,方方面面都需要打点,单指望几个首饰铺,要卖到下辈子去啊!

所以,公司有许多客户,会定期采购黄金。当然,价格肯定会相对便宜一点。大家都是老江湖,这些金子的来路,多少心里都清楚一些,不给点好处,没人愿意冒险。

至于合法开采的黄金,大部分利益归当地政..府,自然由政府部门解决,无需担心。

游轮上死的那位客户,在当地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开了四家金店,还投资了两家洗浴城。可对于我们公司来讲,不过就是一个小客户。

大老板活着的时候,这人曾从公司进过几批黄金,开始数量不大,结账也很及时,慢慢积攒了信誉,进的黄金数量也越来越多。

结果要了一大批黄金后,跟大老板说资金周转不灵,迟迟不肯结账。这也就算了,黄金首饰行业,本来就不稳定,有时候人山人海,销售火爆,有时候一两个月,都看不到几个客人。

大老板心善,也没计较。可这人得寸进尺,贪得无厌,竟然和大老板说投资失败,资金链断了,若不继续提供黄金,那只能选择倒闭。

这差不多都算是威胁了,要是倒闭了,那欠下的货款谁来还?

大老板无奈下,只能又给了一批黄金,得到的当然还是欠款。

虽说是非法开采的黄金,也有成本啊,不能这么白送。

多次协商后,这客户就一个处理方式,无限拖。

各种理由原因拖时间,或是干脆躲起来不接电话。实在拖不住了,那就少还点,和打发要饭的差不多。

欠债的当大爷,要债的低声下气,这不管什么时代,都不合理。

最多时,欠了公司大概两千万左右,后来还了一部分,还剩下一千两百万左右没还上。

这钱放到现在,可能都不够在北京上海买个面积大些,地段不错的房子。

可在当时来讲,哪怕一般的大款,也拿不出这么多钱。

大老板找了律师,想告对方,可这种民间诉讼,耗时非常久,一句案情尚有不清楚的地方,就可以拖个两三年,再上诉,这钱都不知道多久才能要回来。

大老板死了后,客户更不肯还钱了。人都死了,还什么钱。

二老板上任后,非常恼怒,这是公司的钱,不是大老板个人的钱,哪怕大老板死了,钱还是要还。

二老板混黑起家,有自己的行事方式。他直接让丁哥带人,去把客户从外地绑回来,逼着客户还钱。

丁哥带人去了武汉,应该是武汉吧,实在记不清。

反正人没绑回来,还遭人围追堵截,差点栽了。

这人在当地黑白通吃,有一定的关系网。住在高档小区,外人严格登记,经主人同意后才能进入,普通人闯不进去,保安会马上报警,没法弄。

丁哥想趁这人离开家的时候动手,可这人出门有保镖,回公司又有保安,还和当地的一些黑势力有勾结,甚至一些执法机构也有熟人,交际面太广。

这些人大部分只是面上的交往,真要出了大事,肯定有多远躲多远。可举手之劳,肯定向着自己人,不会不帮。

强龙斗不过地头蛇,丁哥只能无功而返。

曹哥打探到的消息就这么多,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可已经足够分析出许多事了。

毒..品为什么是暴利,因为它堪比黄金,可不是发大财吗。

开采黄金是超级暴利,哪怕放到现在,普通大老板都没资格比,真当二老板好欺负呢!

倘若我没猜错,二老板一定是用了某种方式,假意和客户和解,找了中间人调解,然后趁这人放松警惕,以周年庆的名义,想方设法,把人骗到了我们自己的地盘。

一千二百万,没人能不在乎,二老板也不可能不想要这钱,毕竟当时四五百块工资都算待遇不错。

按我的推断,事发之前,二老板等人,肯定在酒桌上给过这个人机会,只要这个人肯还钱,哪怕先还个零头,把两百万给了,这事也不至于发展到要杀人的地步。

但若是要钱不要命,非要赖账,那二老板不好欺负,这是真怒了,否则以二老板现在的身份,不可能让丁哥做这种事。

老曹告诉我,以前他就听到风声,丁哥用活人打生桩。

公司有地产生意,要让一个活人彻底消失,倒是不太难。你总不能把一栋大楼,推倒了挖地基检查吧?

我国一栋新楼想要拆除,那起码不等个几十年,那会人都走了,发现了又怎样。

道听途说的东西,不能当真。真实性无法确定的事,当都市传说看好了。

但周年庆这事,我虽不知道真相,但并非是凭空猜测。

当然,我的推断不一定正确,我毕竟只是个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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