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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铁窗泪(2)(1 / 1)


我不信奉任何宗教,我也不信这个世上真的有神。

但某些人身上,真的能感觉到黑暗,让人不想靠近。

我当时在看守所的时候,就遇上过这么一位。

当时不管放风或吃饭,都有一位少年很特别,没人和他说话,也没人敢靠近。

倒不是真怕他,很多人看到他,就是感觉不舒服,不想靠近。

我这人大多时候脑子清醒,可偶尔会变得好奇心有点重。

这个缺点非常不好,甚至日后差点害死我。

我问牢房的人这少年是谁,牢房的人让我别多管闲事,问那么多干嘛,这反而让我更好奇了。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还关到一个看守所。

很快我就大致了解到这少年的情况。

少年姓郭,具体名字保密,我不想招惹疯狗。

变..态郭长得很难用文字描述清楚,明明身材有些单薄,也没凶神恶煞的模样,却偏偏给人一种惊悚的感觉。

他的个子大概在一米七五以上,不超过一米七八。

体型非常瘦削,看上去有点怪,整个人包括脸都给我一种非常平的感觉。

鹅蛋脸型,有点瘦长,皮肤很差,长了不少痘,眼睛小到只剩下一条缝。那目光多少年了,我还是无法忘记,极度的冷漠,不屑中夹杂着一丝狠厉,一丝轻蔑,让人有种冰冷、不舒服的感觉。

日后,我只在少数中年刑警眼中,看到过类似的目光。

当然,这些刑警不是我的朋友。

变.态郭的头发也非常有特色,卷毛异常严重,哪怕剃了平头,都能看出来。我活到现在,从没见过一个中国人的自来卷,能像他一样,卷到那份上。

他平常不说话,不和任何人有交集,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甚至都不喜欢女人!!!安静的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放风,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别说我们了,连管教都不喜欢他。

这还不是最令我震惊的事,有位八卦的小哥告诉我,这丫从小没父亲,跟着母亲长大,特别喜欢男人,标准的搅屎棍子,兔爷。

因为在酒吧,有人歧视他,所以捅了别人一刀,抓进来了。

大家之所以都躲着他,除了他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外,主要是那会我国思想还没那么开放,接受不了男男才是真爱,甚至会歧视这类人,我也下意识的离他远点。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我也没想到,日后这丫的会跟着卷毛混,还跟着卷毛跑到了老挝。

这丫手段实在太残忍了,完全没人性。卷毛那是狠,斌子是下手黑,这丫纯粹就是个变态。

我印象里,这丫好像没回国,不知道有没有死在外面。

这种人和我们这些坏孩子不一样,我们小时候是调皮,大了是缺钱。没别的本事,要么搬砖维持生命,要么出来混,还有可能发财。

这丫则纯粹是心理变..态,看着都吓人,活着就是给别人带来灾难。

斌子在老挝的时候,好几次都想弄死这丫,每次都出意外,要么让卷毛拦住了,要么没得手。结果斌子都挂了,这丫还平安活着。

我当初要不是考虑到杀了人,一辈子别想回国,我说什么都要让他死。

我们三个在里边待了不到两月,总算轮到我们提审了。

主犯肯定是我,必须是我。

我当时有减刑金牌,还差几个月才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理。春哥和大力都满十八周岁了,必须是从犯。

我们仨在春哥奶奶那住了那么久,也不是什么正事都没做。

不知道有关部门怎么想的,总是以为未成年人不懂法,总是以为做父母的会大义灭亲,怎么可能!

当然,我曾经是规则的得利者,没资格批判任何事。

为了钱,我做过许多错事,也付出了坐牢的代价。

可我没有为了取乐去霸凌别人,那些霸凌别人的学生,本质比我坏多了。

按我国的法律,意外造成的开颅手术,铁定十级伤残起步。

打架造成的开颅手术,不管是否轻微,铁定是九级伤残起步。

吕总恢复的较好,也未出现器官受损,无法恢复的情况,属于轻伤二级。

我国的伤情鉴定,想要鉴定成重伤,难度非常大。卷毛废人一条腿,导致人终身残疾,无法治愈,那属于重伤,三年起步,最高可判十年。

可若是卷毛做的不彻底,没把对方腿彻底废掉,可以恢复,那还是属于轻伤范畴。

像我们三人这种情况,吕总属于轻伤二级。我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牢狱。若取得受害人谅解,再有自首情节等,可以减刑。

大力参与了直接殴打,属于从犯,有自首情节,只判了14个月,缓刑1年执行。

缓刑的意思就是不用坐牢,但需要定期向当地法院报备。在本市范围内,包括本市下属的乡镇,可以自由行动。但若到别的城市,必须报备审批,若审批不通过,擅自离开会结束缓刑,直接坐牢。

若在缓刑期内,做到遵纪守法,定期汇报情况。那缓刑期结束,不用坐牢了。

当然,案底肯定留下了。

春哥有点麻烦,拿了菜刀,虽然并未直接使用,但在量刑上会加重。考虑到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了谅解,又有自首情节,判了18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至于我吗,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又有自首情节,虽然是主犯,而且多次踹击吕总的头部,但我是未成年人,而且事出有因,吕总一方本身也有过错。最终判了26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我家在另一个城市,只能和春哥分开,回自己的城市老实待着。

宝哥在这件事上出了多少力,有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判决,我父母有没给宝哥送钱运作,这些细节不重要,不适合讨论。

这里只简单交代下宝哥的下场吧!

春哥和大力出来后,迅速和宝哥成了好哥们。

由于缓刑的原因,我在另一个城市,没机会和宝哥交往。

我是后期在春哥的介绍下,才和宝哥认识。

我前面说过,宝哥的女人,对宝哥极其迷恋,24小时看管,特别痴狂。

男女相爱相守,本是十分美好的事情,可有些男女的相见,注定要互相折磨对方到死。

这件事有点惊悚,但不是虚构的故事,宝哥也不爱看书,应该不会在意我写出来。

宝哥当时留着蘑菇头,长得那是真的帅。

他的帅跟我还不一样,我小时候长得非常凶,不受老师喜欢。

人说女大十八变,其实男的变化也很大。

大概十五岁以后吧,我变得越来越帅,皮肤白皙,不亚于小白脸。但我肩宽体阔,身材非常阳刚,不会给人娘.炮的感觉。

美中不足的是我天生带股阴狠,长着一双死羊眼,目光呆滞,却让人感觉到冷漠,似是一切都不在意。

笑起来还好,严肃时更像坏人,怎么看都是反派相。

宝哥和我相反,他男人味十足,皮肤天生有点黑,不但帅,还超级耐看,很讨女人欢心,外号情圣。

宝哥女友的父亲,在当地算是位高权重,不亚于李刚。娶个好老婆,那起码少奋斗二十年。宝哥也不傻,老实了好一阵。

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宝哥花心也不是一两天了。

像宝哥这类人,哪怕和某个女的在一起,照样还会在外面偷吃。老实这么长时间,已经是奇迹了。

当然,天生一物降一物,无论多渣多花心的男性,终有一天,会遇上更厉害的女性。

尤其是那些手段高明,更渣的女性,可能会以毒攻毒,造成无法预料的结局。渣男要是动了真心,可能比纯情男子还专一。

独孤求女就已经遇上了这种女人,那是另一个恐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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