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前,我意气风发,经常高谈阔论理想。
斌子和小朋,还有好多朋友劝我,以后少扯淡。
我诧异,不明白为什么?
他们告诉我,每次我高谈阔论理想,都会有人觉得我不够稳重,说话轻浮不靠谱。
我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说什么好。
我只是把心里话说,把真心话说了出来。
难道人要学会说谎吗?
于是我学会了闭嘴,从此不谈理想,平平安安赚点钱就好。
可未想到,这一闭嘴就闭了好多年,不管老板们如何画饼,我都变得不再热血。
于是我又得到了胸无大志,不上进的评价!
我真操**
算了,穷人怎么做都是错,怪不了别人。
吕总既然没死,那事情就可以商量。
我们三个都是没心没肺的年纪,心中高悬的大石落地,马上原形毕露,开始领略起县城风光来。
每月的初一、十五,县城会赶大集,我们仨平常都住在城市里,很少有机会看到这么热闹的场景。
那天我们仨特意早起,来到了集市。
一眼望去,黑压压一片,人山人海,人那是真的多啊。
从生活用品到吃喝拉撒,样样齐全,什么野兔山鸡蛇类,卖什么的都有。
当然,现在的孩子看不到那么多好玩的东西了。
我们三个在人群里挤来挤去,远远就听见了动物的惨叫声,忙挤过去看热闹。
几个壮小伙把一头猪抬到案板上,两铁棍砸个半死,一刀捅在脖子上。
那猪血跟自来水龙头一样,哗哗往外涌,流到了地上的铁桶中。
我们三个看的是心惊肉跳,这特么得太残暴了。
旁边围观的人倒是看的津津有味,一大群人笑嘻嘻的围观,有说有笑,还有人吃着零食。
一些大妈已经拿着篮子,待在一旁准备抢购猪肉了。
新鲜宰杀的猪肉香啊,那味道不是一般的好。
我听着周围的笑声,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养猪就是用来宰杀吃肉,没有任何问题,可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可能是我太敏感了吧。
其实,我们三个坏怂逛集市,不是为了买什么东西,主要是想看看能不能遇上漂亮妹妹,来一场不需要感情的深入交流。
春哥每看到一个有点姿色的女子,都会评足论头一番。
大力亦是此道高手,两人分析的头头是道,隔着衣服都能看的一清二楚,搞得我都插不上嘴。
港姐大赛没请他俩去做评委,真特么得是最大的损失啊!
春哥在泡妞方面,属于饥不择食的野兽型猛男,曾创下一夜御四女的辉煌战绩,至今朋友中无人可以打败。
后来有一段时间,春哥到我那玩,我叫上独孤求女一起喝酒,两人一见如故,直接把我甩了,他俩玩去了,我真特么得想醉了。
我们仨逛了一上午,吃了不少零食,春哥妞是没泡到,倒是出了不少丑。他长得太凶了,我国女人一般不喜欢猛男,喜欢奶油小先生。
大力则是缺乏耐心,太直接,一辈子只适合和夜总会那些货色上床。
有个穿的花里胡哨,打扮的和小混混差不多的男孩跑过来,说她干姐想认识我,和我聊聊,让我拒绝了。
他那干姐站在不远处,个子不高,黑不溜秋,估计初中都没毕业。小屁孩不好好读书考大学,谈什么恋爱!
当然,要换成是个美女,我可能就是另一个态度了。
春哥和大力都是不挑食的主,觉得我太矫情,简直暴殄天物, 我不要给他们多好,浪费啊!
男人凑一起,讨论的话题,往往离不开女人,我们也不例外,习惯就好。
我们住的地方,街对面不远处有个广场。
说是广场,其实是邮电大楼停车的地方。
只是地方很大,总共也没停几辆车。尤其到晚上,基本看不到车辆,所以一些人会拿着录音机,在这组织跳舞。
慢慢的这里人越来越多,卡拉OK也弄上了。
一个破电视加录像机音响,弄两话筒,两块钱一首歌,围观的人还挺多。
我和春哥、大力两人,晚上没事就跑这玩。
主要是不要门票、省钱,凑凑热闹挺好。
有一晚,不知哪个五音不全的神仙,扯着嗓子在上面吼,气的我想打人。
为了让他知道,什么才叫唱歌,我没忍住,花了两元钱上去唱了一首。
我以前只在舞厅唱过歌,这还是第一次唱街头卡拉OK。
我还记得唱的是《变心的翅膀》,春哥和大力在底下拼命鼓掌吹口哨,和两个傻子差不多,好羞耻、好尴尬。
跑这玩了几晚,春哥还真认识了个女孩,脸圆圆的,齐耳短发,模样有点模糊了,光记得皮肤挺白,身材洗衣板。
这不能怪我,主要身体特征太明显,别的记不住。
我一直认为,春哥这凶神恶煞的形象,正常女人恐怕很难接受。
可我错了,时代不同了,猎奇也是一种爱好,还真有女孩喜欢野兽型!
春哥和这女孩的感情进展,那是光速啊,第三天晚上就在一块了。
大力羡慕嫉妒恨,我是无语。
春哥和独孤求女一个德行,一有女人马上把兄弟丢到一旁,什么都不顾了。
吕总那进展的非常不顺利,他老婆张口就要一百万。
92年工资三四百块,一百万简直是天文数字,狮子大开口啊!
经过反复扯皮,降到六十万,这也没有啊。
我电话里和我妈讲,一分钱不要给,我去坐牢,抓到我算我倒霉。
可我妈认为,我要坐牢,那一辈子都完了。
警那边的意思是让我们三个快点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老这么拖着也不是办法,县城虽好,但不是我们的家。
再说,我们身上没有多少钱,我抽烟又只抽骆驼,别的烟抽不惯。没钱在哪都不可能舒服了啊!
春哥有个伙计,外号叫宝哥,女友是公.安局局长的独女。
我和大力都不认识宝哥,春哥和宝哥也只是喝过几次酒,辉哥跟宝哥比较熟悉。
事到如今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厚着脸皮试试,死马当活马医吧。
春哥给辉哥打了电话,辉哥忙联系了宝哥。
辉哥为人挺仗义,就是爱给小女孩下药这一点,我实在接受不了,不是一路人。
我们没抱多大希望,帮是情分,不帮也不能怪人家。
宝哥这人,我很难说的清。很花心,很渣,智商情商都不高。
他的故事,牵涉到违禁情节,我只会写可以证明的部分。
宝哥一辈子有两个优点,一个是长得帅,另一个是为人仗义。
帅这方面,我年轻时也不差,很受女孩子欢迎。为人仗义这方面,我相对差很多。我不想撒谎,没意思。
宝哥年轻时仗着帅,没少渣。这女的不知怎么让宝哥迷上了,甩都甩不掉。天天守着宝哥也就罢了,只要一会看不到联系不上,十多个传呼就来了。
宝哥给折腾怕了,跟女人说个话都小心翼翼,万一被看到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宝哥在女人这方面,确实不老实,稍不注意就能偷食。
宝哥想要帮我们忙,奈何他做不了主,只能和他女友说。
女的若真爱上哪个男人,会变得极其愚蠢疯狂,很多男人其实一辈子,都遇不到这么疯狂爱自己的女人,哪怕结婚了都没用。
这女的是爱宝哥爱到发狂了,宝哥一吩咐,立马找到了处理这案件的派出所所长。
至于说他女友的老爹,人要懂人情世故。
若是宝哥出事,他女友回去求老爹出面,还有可能,我们算哪颗葱啊?
而且这事他女友出面找人,最合适不过。他女友爹出面,反而麻烦。
在多方的调解努力下,最终我们父母和吕总一方达成了协议。
我和春哥家承担了医药费,余外一家拿出五万赔偿,大力家象征性的拿出了一万块。
年轻时的我们,讲究兄弟义气,可以说是仗义,也可以说是傻,后来许多人都变的六亲不认了。
不过,撤案是不可能了。
吕总那边出具了谅解书,加上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理。
没错,我们准备回去自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