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兔接过,逐字比对,禀道:“先生,无一错处。”
白发老人搁下手里的书,“背第一章,按段讲解经义。”
苏晴背完第一章,开始分段讲经义。
“错了,错了,不是这样理解的……”白发老人让她自己讲,若是不妥时,便进行更正,苏晴提笔要记,他喝了一声:“不许用笔记,用心记。”
“再好的记性也不如纸上的文字。”
“继续讲你理解的经义……”
因要继续讲,苏晴根本不能做笔记,只能一边背一边说自己的理解,还将不解的地方请示白发老人。
这一番下来,坐到了夜里三更天。
白发老人纠正完最后一章的经义,淡淡地道:“明日交一遍文章过来,名为《富国策》题材不限,以你认为的道理写。”
“是。”
苏晴应了一声,待她出来时,小李子从一边厢房里出来,原来那厢房中还有一个中年内侍,他对着苏晴微微颔首。
苏晴回翠微宫。
福嬷嬷心疼不已,明儿得多送几次吃食,那个人就是疯子,公主还是孩子呢,从早上就待到了夜里三更,这是不要命了。
好吧,他吃饭,还不给公主吃。公主只能吃她令小李子送去的吃食,直说:“你不能吃,若是吃坏了,岂不成老朽毒害皇族?”
苏晴猜测,此人身上必是有过这样的事。
好吧,她不吃,今儿吃了三顿药膳羹,以前吃一碗,这次吃一大钵,还吃得干干净净。
翌日上午,苏晴制文 ,写好修改,到下午方去了南山小院。
白发老人道:“将你的文章诵给我听。”
诵文章,还是自己的,苏晴有些错愕,她改了好几遍,眨了一下眼,不紧慢地将文章诵了出来。
待她落音,对方啐骂了一句:“狗屁不通!将你的文章呈来!”
苏晴捧着文章递给白发老人,他看着文章,“文章不怎样,这字还过得去,倒还真随了宇文泰,面子工夫真不错!”
白发老人坐端之后,提笔在苏晴的文章上圈改起来,不到一寸香便修改完了,将文章递给苏晴,他从头到尾地背诵出修改的内容,苏晴随着他的背诵细细地看,虽然改成了一团乱麻,却记下了先后顺序与全文。
她性子没稳,而对方改得热血澎湃。
改得像她的,又不像她的,她也能写出这么厉害的文章。
此人委实厉害,刘翁翁竟给她找了一个如此厉害的人物。
白发老人诵完,“你不像十五岁,像是五十岁的老者,而老朽更像十五岁的少年。宇文泰竟将你教成一个小老头儿,呵呵,和他一样没趣。”
他一抬衣袖,“回罢,用我让你背的书对照我修改的,仔细地看,反复地品味,你要是弄明白了,也就会写了。今日功课,写一首七言绝句诗,便以雪景为名。”
“辛苦先生,弟子告辞!”
苏晴出得房门,身后传来他的声音:“听刘皮子说,你的鞋做得不错,下次替我做一双冬鞋。”
苏晴出来时,问了玉兔,玉兔直接捧了一双旧鞋,“这是先生最合脚的一双,照着这个做就成。”
苏晴用手量了尺寸,对玉兔微微一笑,看玉兔身上的衣裙有些旧了,“我下次给你带两身冬裳罢?”
“多谢公主。”
“不用谢。”
苏晴一路回去,脑子里全是白发老人诵文章的声音,根本不是一个水准,人家太厉害了,活了一大把年纪,能写出这般热血的文章绝非她能做到的。
她回到翠微阁,写下尺寸,让福嬷嬷带着喜儿、欢儿做一双麒麟鞋,又着喜欢去寻内务府,挑了两身小宫娥穿的宫袍来。
苏晴将文章重抄了一遍,背熟之后,又对照《制文三十六章》进行比对、感悟,寻找差距,这边一找差漏,用了足足一天多的时间,小札本子上写了十几页。
她又回味雪景,写了六首雪景诗,修修改改,挑了三首最好的抄录好。
她再到南山小院时,将装有两身冬裳的包袱递给玉兔。
玉兔低声道:“先生在厅上。”
苏晴迈入,他朗声道:“那文章感悟得如何,找出差距了?”
苏晴心里暗道:此人教人的法门很怪,幸而写了一遍,便将小札上的内容一二三足说了二十三条之多。
白发老人听到后头,越来越是心惊,这丫头的记忆力惊人,对照制文三十六章,寻出了二十三条不足。他眼里的光芒越来越胜,难怪刘皮子到他面前吹中嘘,说华凰大公主如何如何聪慧、刻苦,是个读书好苗子等等。
还真不是吹的,他找出的不足是二十四条,而这丫头第一次就找出二十三条,很是了不得,孺子可教。
“你少说了一条!”
白发老人噼哩啪啦一阵讲,末了,“记住了?”
“记住了。”
“你的雪景诗呢?”
苏晴捧着几页纸递过去,白发老人看着四首诗,刘皮子说她不会写诗,没有天赋,情景相融,诱人联想,虽少了灵性,却多了真情并非全无可取之处,且早年流落民间,真正拜师学习时间太短,是个好苗子。
白发老人提了笔,在纸上刷刷一阵改,一会儿改完,朗声诵出修过的四首诗。
苏晴愣愣地看过,自己写的蒙学水平,人家改上几个字,就变成了学士水平了,此人好厉害!
“去罢,找出不足,找好了再来。以雪景为题,你填一首写雪的词交来。”
“是,先生,这是我做的麒麟鞋,近来天寒,正合穿。”
她做鞋的程度与她打缺点的速度一样快。
苏晴捧着鞋,放到白发老人跟前,行了一礼退出南山小院。
*
苏皇后只当爱女在跟太上皇学习读书。
新君听说苏晴去了南山小院学习,瞪大眼睛,“冷宫旁边那个疯子?”
“皇上,是陶公。”
“晴儿怎么与他学习,他没将晴儿给打出来?”
“没有呢,听说大公主第一天去,从早上辰正一直待到夜里三更,还不给饭吃,说怕到时候吃坏大公主,他得担下毒害皇族的罪名。”
新君轻哼一声,“多少年的事,还记恨着呢。早前囚他的是朕,后来让他走,他偏不走了,非要赖着住在那儿,一待便是十四年。”
那就是个疯子,招不得、惹不得还赶不得,全都由着他。
非说他爱的,敬他的人都死在宫里了,他要留在那儿陪那些人。
简直可笑至极!
伪太子娶了他的意中人为妃,他就因意中人效力伪太子。六王兵变后,伪太子死了,那女人被他带到了冷宫逃命,女人一听伪太子府上下死绝了,当即撞墙寻了短。
那一夜,他一夜白发,便在冷宫旁边留了下来。
最初,新君囚他,是怕他生出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