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这句话,那些曾令他兴奋到面红耳赤,无法自拔的回忆画面,换一种方式,出现在了他的脑海。这一次,老头恐惧的双眼,几欲撑破眼眶。
他竭尽全力,发出呜咽的声音,不断求饶道:“求求你……放过我……求求你……放过我……”
或许是被自己的可怜所动,老头看见这个年轻人弯腰拿走了自己的枪,然后居然便转身朝外走去。
他的眼中,控制不住爆发出一股生的狂喜。只要能够活下来,一切就还有希望。他在外网的非法网站上,有看到过买凶杀人的帖子。今晚之后,他发誓,就算倾家荡产,也一定要报仇!
“你小子等着。我要让你十倍百倍的奉还!我要杀你全家!”怨念在他心头盈沸,蒸腾起一个硕大的美梦。
这时,空气中传来一阵尖锐的破空呼啸,无情地刺破了他的妄想。
老头吃力地循声看去,是那根被方平带走的钢筋,正在朝自己激射而来。它的速度很快。可不知道为什么,在老头的眼里,这速度却又很慢,慢到他的眼前如走马灯般出现了一幅幅曾经的画面,那些都是他的经历、他的生活、他的生命,以及他那不可饶恕的罪孽。
眼前的画面最后定格在,被钢筋贯穿身体而死去的九岁女孩,她脸上凝固了无与伦比的痛苦与绝望。
射向他的“惩戒之枪”,到了。
钢筋异常精准,以一种倾斜的角度,从老头的下体狠狠刺入,瞬间捣烂了他的肠子,再从他的胸腹之间穿出,钉入身下泥土一寸有余。
方平控制好了,老头并不会马上死亡,他大概还需要在那极致的痛苦中,承受十来分钟。
这是方平对流浪汉方平的妥协。因为他嫌脏,所以在收尾时,没能做到一比一完全复刻,那老畜生对小女孩所做的暴行。所以他送给了老畜生“后悔来到人世间”的十分钟,以此来弥补。
流浪汉方平最后还是接受了。意识世界,他意识体的一部分被分离了出来,怨气如破茧的黑蝴蝶般,从那一部分意识体中飞出,飞往外界,消散不见。
很快,这一部分魂体变得干净纯洁,见差不多了,流浪汉方平没有丝毫犹豫,将那一块送入到了方平的意识体之中。而他自己,则很明显虚弱了许多。
这一部分意识,还带有关于那个小女孩的记忆。方平匆匆一瞥,得知当时流浪汉方平刚刚遭遇不幸时,意志消沉,随时可能自我了断。就是这个小女孩,不顾她身边所有人的反对,给他送了一个苹果。也就是这个苹果,让他坚持了下来。后来有一天,女孩的尸体被发现,死状极度凄惨。流浪汉方平为此调查了整整两年,才最终确定下凶手。只可惜最后一年他的身体实在太过虚弱,无法自己完成复仇。至于报警,他曾经也考虑过,但还是放弃了。因为他觉得这样一个人渣,如果最后在监狱之中安度晚年,这将是对他,对小燕子,以及对这世间正义,最大的嘲讽。于是他听从了这个世界里夏福旺的建议,选择将最后那一点希望,放在了来自另一世界的自己身上。
暂时吞并了这一部分灵魂,以及记忆后的方平,下意识微微吐出一口浊气。他在脑海中与另一个自己对话道:“现在认可我的能力了吗?”
“当然。你比我想象的要厉害一万倍!”流浪汉方平兴奋地回应。为小燕子复仇,是他所有复仇中最简单的一项,所以也被用来测试方平的能力。如果连这件事都办不到,那他灵魂中所蕴含的怨气估计可以让方平直接发疯。
还好方平办到了,而且举重若轻,仿佛不费吹灰之力。而更为重要的是,方平身上拥有着一个令他羡慕不已的特点——冷血。他曾无数次回望过,如果自己能有这个特点,或许他的人生也不会如此悲惨。
方平与体内的自己,一边交流一边往外走。走着走着,他停了下来。眼前出现一个黑漆漆的人影。对方那吊儿郎当的站姿,方平一眼就认出,除了自己那贱人老板,还能有谁?
“摄像头拍下来的文件我已经全部删掉了。”夏福旺先开口。他看着现在的方平,目光极其复杂。
见到自己最信任的人,方平脸上的冰霜也随之融化。他先是道了一声“谢谢”,再半耍无赖半撒娇地说道:“大概还有五分钟。你比较有经验,等下再帮我去处理一下现场呗。”
自己员工这前后两副严重人格分裂的样子,让夏福旺的目光更加复杂。他只能安慰自己:“小孩子还小,等长大了就会好的。”
两人处理好这里的一切,便一起蹬着他们的共享单车,往快捷酒店骑去。
这里是城市郊区的垃圾处理厂,周边全是空地,真正的荒无人烟。两人骑了好久,才终于看见“人类活动的痕迹”。
在这一路上,他们粗略地交流了一下接下来的行动计划。说是交流,其实就是方平单方面的叙述,而夏福旺则摘取一点信息,用于在贴吧里发帖。
当天深夜,最大的本地贴吧里,出现了这样一个帖子,它的标题是一个人的名字——“钱德义”,里面内容则是一串数字。很快便有网友认出,这串数字中,破折号之前的是这个人的出生年月日,破折号后面的日期,便是明天。
*
城郊,一座占地面积巨大的独栋庄园。
豪华奢靡的卧房内,一张堪称巨大的床上,正玉体横陈着两个漂亮女人。她们彼此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抹嘲笑。
她们的前面,是一个臃肿的背影,灯光打在他华丽昂贵的丝绸睡袍上,闪闪发光,熠熠生辉。一如他光洁的头顶。
他看了看桌子上的相框,相框里是曾经风华正茂的自己,拥有着一头浓密乌黑的头发,健壮挺拔的身材。
那时候的他,拥有一切,除了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