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这样会不会……太突兀了?!”
“听我安排就是。”
从秦皇的陵墓遗迹里逃出来时,宋濂和徐晔冒险带上了他们发现的陌生人。
当时他们两个距离赵国地域足有百二十里,更别说周边都是陌生的环境,一时不慎就会在山里迷路,再带上一个和普通人一样的陌生青年,实在是累赘。
幸运的是,他们的路上发现了野马群落,强行抓了几匹充当代步,速度加快,却还是花费近六天时间才进入赵国领地。
接下来,通过与路人商贩等询问,三人又在一星期后回到了座虎山山寨。
很难想象,隔这么远的地方竟会被人抓去献祭,宋濂对此百思不得其解,最终抛之脑后,转而将主意放在他们带回来的青年身上。
“你知道你的名字吗?”
“名字……混元?”
“混元?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是以这个命名?”
“不是吗?那……或许,叫常奕吧。”
青年的名字暂时定下,宋濂也牢牢记住混元二字,希望之后能找出一些线索。
尽管常奕此时只是一名完全没有修炼的年轻人,好似脆弱书生,但宋濂二人丝毫不敢小看他,反而对其格外郑重。
只因为,他们在被抓住到恢复行动之前,依稀看见有十几个黑衣人走进深坑之中,随后便有喊杀拼命的怒吼出现,却在一卷黑风吹过后再无动静,直到他们能站地行走,眼睛一直都盯着深坑,走到边缘时竟发现其中只有常奕一人。
那些黑衣组织,个个实力高强,保守估计都是先天级以上的,如今在这却消失得悄无声息,连一丝痕迹也没留下。
毫无疑问,仅存的常奕便是那诡异的原因。
两人将他带回来,本是希望依靠那种力量,之后发现常奕根本就是一个普通人,只是修炼进度更快,天赋更高罢了,于是他们又开始打其他的注意,比如——想办法拿到常奕的武器。
那柄长刀连着刀鞘都是和常奕一起在深坑里出现的,然而以两人的力气不管怎样都拔不出来,以为是废品,原本在回归的途中就被两人嫌麻烦给丢弃了,结果次日一早醒来却发现它好端端放在常奕身边。
两人还以为是他动的手脚,一次巧合却让常奕拿起了它,随后轻松拔出。
之后,每当长刀插回鞘中都需要常奕亲手才能拿出来,而刀鞘与长刀本身则更是神奇,一个金刚不坏,一个无坚不摧,成为宋濂他们回归路上的一大助力。
如此神器,谁心里不会有贪念?
徐晔就曾在一晚坚持握住长刀休息,结果不管他任何小心,仅一个恍惚的瞬间手里便没了东西,再看时长刀已经安静归入黑鞘之中。
一件件光怪陆离的事情让两人对常奕不敢动手,但总是贪婪其能力,最终在多番尝试无果后,宋濂先没了耐心,彻底放下了对怪异之力的念头,并且他自己也被常奕纯真的诚心所打动,真正接纳他为兄弟。
在今天,就是他决定收常奕为义弟的日子。
“大哥,这样会不会……有点不妥啊?!”
“听我安排就是。”
徐晔仍然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宋濂却打断其劝解的话,执意给常奕当家的身份。
他走到房间正中的墙面之前,将上面拱起的一柄长刀拿下来,伸手抚摸,脸上露出某种怀旧的神情。
接着,他与徐晔前后走出去,将数百弟兄和常奕一起叫过来,庄重地宣布了一件大事:
“从今以后,常奕便是我义弟,虎头寨三当家!你们都给我长长眼睛,认清楚啊。”
“好!”
“三当家好!”
手下集体庆贺,对于宋濂的决定没有任何异议,而常奕也顺利拜过把子,只不过一杯烈酒有些呛到他。
这次,宋濂亲自将长刀还到他手中,永远地归属于他的东西,在一阵奇妙的心灵指引下,他轻轻提出了长刀。
太阳落在灰黑色的刀身之上照映出稀薄的微光,黑色刀鞘在白日里好似自行发亮,而雪白锋利的刀刃能看见的只有一抹轮廓,金灿灿的阳光也在尖峰之后分作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