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的时候,我们家里很穷,穷到什么时候呢,每年过年的时候,我们家里甚至都拿不出钱去买一点肉给来串门的亲戚们吃。
他们知道我们家里的状况,但是也不嫌弃,每次来的时候,手里什么也不拿——或者只是象征性地拿来一瓶酸奶或者是我们平常一些很便宜但是又吃不起的东西——然后就坐在沙发上,大摇大摆地磕着从自己家带来的瓜子。
这个时候,我爸妈一般就在厨房忙活着给他们做饭。
有时候我爸从厨房出来了,他们还会招呼我爸,说什么君子远庖厨,让我爸坐过来跟着他们一起嗑瓜子。
这种时候我爸就对他们笑笑,什么也没有说,拿完东西就接着进厨房帮我妈做饭。
这时候就会有人嬉笑一声,真是痴情的男人。剩的人就哄笑起来,然后在小孩儿堆中精准地找到我的身影,将手中攒的一把瓜子抄朝我的方向扔过去:“还不是因为这个赔钱货!要是再生一个,邻居也不会总是来欺负他们!真是不识好歹!”
我爸对我妈都很好,但是我们种在家后边的菜总是在父亲出来做工的时候被邻居指挥他们“不懂事儿”的小孩儿偷走。我爸不愿意跟他们起冲突,和妈妈一起把委屈往肚子里咽。
我爸上过高中,我上学的事儿还是他跟我妈说的,他说:“咱们就生一个女孩儿就够了,再多咱们也养不活。”
他说:“女孩儿才要读书呢,人家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澜澜要把书读烂,然后把那些黄金屋都抱回来。”
他说:“澜澜只要想读书,爸爸哪怕上街乞讨也要供你上学。”
他说:“爸爸和妈妈很爱你,虽然咱们没有很多钱,但是咱们有很多爱。”
我很后悔,为什么那个时候会写的字那么少,我现在脑子不行了,能记住的也就这么几句。
然后我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在最喜欢的课堂上被警察当众抓走,小裙子变成囚服,及腰的长发也被剪短。每天待在这个小小的单人房里。我怎么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失去色彩的记忆被融化进灰色的墙面,四四方方小小的单人间像是由痛苦组成的,将我包裹在其中。
我爸死了。
是被邻居那“淘气”的小儿子醉酒开车撞死的。
他死得挺干脆的,警察跟我描述说,我爸被那辆超速行驶的汽车直接撞飞,按照那个速度,根本不可能有活下去的可能性。
事发的时候是深夜,我爸的遗体还是在早上被去工地的工友发现的。他们其实也不知道那就是我爸,只不过我爸穿着和他们一样的工服。
私人的消息趁着晨风传进村里人的耳朵里,我妈和我知道的时候,还在讨论,听说那还是个男人,也不知道谁家那么倒霉,家里死了个男人。
走近一看,是我家的。
因为遗体身上还穿着那天我妈买给他的三十五岁生日礼物,试衣间很廉价的秋衣。
我妈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她的痛苦掩盖了我的痛苦,也掩盖了周围人的窃窃私语。我茫然无措的看着周围的人,他们都在对着我们指指点点,他们的动作好像一瞬间被变慢了,颜色也开始淡去,变成了灰色。
我们家里唯一的男人去世了,村子里的人也就明目张胆地来骚扰我和我妈。有的时候我妈和我甚至只是走在街上,就有男人成群结队地笑着堵着我们的路,然后不怀好意地笑着说一晚上多少钱。
我妈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流泪,然后绕着他们走。但是她发现这样不管用,于是她开始属于自己的报复。
她的第一个对象是邻居家的“淘气”小男孩儿。
我爸死了的时候,我们报警了,警察轻而易举地就找到了杀人凶手,就是那个满脸横肉的男孩儿——其实不应该说是男孩儿,他毕竟已经十三岁了,身强体壮的,一个顶着她们娘俩两个。
警察找上门的时候,他妈还在撒泼打滚,说什么都不愿意让警察把他儿子带走。
但是他儿子被带走没有几天没有就又回来了,我和我妈都很惊讶,然后就看见那他妈站在我们家门口炫耀说,他们家有钱,儿子进去几天就弄出来了。
果不其然,他儿子进去不到一年,就出来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到,原来钱这这样一个神奇的东西,不仅可以掌管人们的衣食住行,还可以改变人们心中的是非善恶。
我妈怎么整他的我不知道,只是有一天,我在网上看到这个死胖子的照片的时候,看着他涕泪纵横像一只狗一样在地上爬的时候、跪在地上一边喊“对不起我错了”一边磕头的时候,我心里没由来地感觉真出气啊。
原来有钱是这种感觉。
从此,我就疯狂地想赚钱。
最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要怎么赚钱,只是在各种吧奶茶店还有餐馆兼职,但是我觉得挣钱太痛苦了,钱一分分地挣,却要几十几十地花出去。
冬天给人家洗碗的时候,李澜就在想,我爸走了也挺好的,挣钱这么难,他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这一家子。
原来死了不是最痛苦的,死了是把生命中最痛苦的时间集中在一瞬间;而活着,则是把那一瞬间的痛苦分散在生命的长河里,让你一直能感受到痛苦的存在,但是又不至于让你承受不下去,偶而再给你一点甜头,让你觉得其实活着也挺好。
“你笑什么?”和他她一起洗碗的还有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姨,但是看上去已经有六十多岁。
“没什么,”李澜冲了冲手中的水,准备回家:“我只是觉得,原来“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儿”是这个意思。”
我们家里穷,我还是直到上了初二,才知道原来还有手机这个东西。
我同桌觉得上课无聊,所以他偷偷把手机从家里带出来,然后下课的时候到处炫耀。
我感觉他这个样子和隔壁邻居的样子没有什么不同的,都令人厌烦。但是我没有疏远他,只是因为他说了一句,网上什么都可以搜到。
什么都可以?我问。
什么都可以。他肯定的回答。
我就告诉他,让他把手机借我用用,作为交换,我模仿他的笔记给他写一个星期的作业。
他说,一个月的作业才能让我带回家用一晚上。
我同意了。
那是我第一次用手机,手机上有很多不干净的页面,我尝试删去很多次,但无事于补,于是任由它刺啦啦地占据手机页面的大部分。
我在手机上搜了很多工作的办法,但是他们很多都要求要成年人。正准备我退出手机的时候,不知道点了什么,上面弹出来一个页面,花花绿绿的,上面写着:“兼职无门槛,要钱你就来。”
然后我就和他们联系,他们告诉我,只需要按照要求把拍到的照片发给他们就可以了。照片的价格不等,最低的都有一百五十块钱。
一百五十块钱,需要我在奶茶店兼职三个月,需要我在餐馆洗一个半月的碗。但是这一百五十块钱,足够我和我妈活半个月。
我同意了。
我告诉他们我没有手机,于是他们让我把我的个人信息还有家庭住址告诉他们,他们给我邮来一个手机,但是我拍的前五十张照片不能给钱。
我同意了。
我长得还算不错,所以我的一些小手段往往都能得逞,我把收集来的照片发给他们。最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不忍心,毕竟这些照片真的很恶心,但是每次我收到钱的极致的快乐就把心头这种淡淡的不安感冲散了。
我告诉我妈,最近我开始利用互联网兼职,并且再三向她保证,不会耽误我学习。
我妈只读了初中,她不懂什么是互联网,只是在听到这样做不仅不会影响我学习而且赚的钱比她还多的时候,悬着的心才稍微地放了下来。
但是她还是告诉我说,把重心放在学习上。
这样的快钱有一阵子一度让我疯狂,甚至产生了“上什么学,就这样活一辈子,不也可以”的想法,但是我想到小时候父亲说的话,我又把这样的念头压在心底,开始漫不经心地看着桌子上的课本。
但是那段时间我没有心思去学习。
于是我的成绩开始飞速下滑。
又是一次考试,成绩又一次大滑坡之后,我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挨批,刚好看见转学来的百范佳。
我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因为她就是我们老大点名要的照片的主人公之一。
突然我觉得去办公室挨批评也不是一件坏事儿。起码我知道,百范佳要转到我们班里边。
我和她一起从办公室里出来,班主任走在前边,我们俩像个鹌鹑一样跟在老师屁股后边。途中我瞟了她好几眼,想跟她搭话,但是她就像看不见我似的,低着头跟着地上的影子往前走。
那时候我心里想,这女的年纪不大脾气不小,清高都清高到我们老大那里去了。
我一定要拿到属于她的照片。
于是我开始想方设法接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