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安坐在警车里,他不断回想着仇池的话。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题安推开了仇池家院子的木门。
院子里寂静一片,一个人也没有。
也看不到仇池的身影。
题安有了一种隐隐的预感。
三、二、一。题安默数着。
他遵守承诺,准时在十二点的时候,用柴窑旁边放着的铁锤,砸开了窑口的耐高温砖墙。
柴窑里面只有一个钵。
钵里只有一件瓷器。
题安戴上手套将瓷器拿了出来。
瓷器在月色下整体呈现一种通透的青色。
题安诧异地看着这一抹青,柴窑瓷器大多开片,因为烧窑温度会达到一千多度,出窑时温度骤然冷却,釉面会出现开片。
但这个瓷器一点片未开,胎薄如纸,浑然天成。
似玉非玉而胜玉。
说实话题安也从未见过这种青色。
题安放下瓷器,他走进了仇池的屋子里。
仇池屋子一进门的桌上放着一个信封。
题安打开信封。
信封里装着一张纸。
纸上开头写着一段自白书,是仇池交代自己杀害女友的犯罪事实。
他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给女友的饮食里加入硫酸铜,导致女友中毒而亡。
他这么做,为的只是女友骨粉里的绿色。
因为他做了很多次实验,胎、釉氧化铁的含量,在后期燃烧不充足的时候,作为还原剂,将三价铁离子变为二价铁离子,二价铁离子是微微发绿的颜色。
但这种绿,不是他要的绿。
于是他不断地尝试,不断地调整。
他在高岭土中混入了玛瑙粉,贝壳粉,甚至玉粉。
烧出来的瓷器是很美,但不是他梦中的颜色。
就在有天他在打坐的时候,灵魂仿佛出窍了一会儿。
他突然悟到柴窑器皿已经融汇了金木水火土,天时地利,唯独缺人。
如果将人的骨血浸入瓷器,就能聚泥为骨,历火为魂,实现道法自然,阴阳平衡。
他取出了自己的一根肋骨,磨成骨粉放入瓷器中,但失败了。
于是他想到了用自己女朋友的骨灰。
他要让骨灰呈现绿色,就要让他女朋友长时间摄入同一种能调和绿色的微量元素。
女友骨灰的颜色他很满意。
但按比例分批加入高岭土烧制出来的瓷器,他却认为差强人意。
他捣毁了所有的作品,一度陷入了绝望。
于是他又想到了自己。
当他想到自己的时候。
脑中浮现了那一抹青色。
他终于知道,只有将自己的生命一起融入这个终极作品,才可能成功,达到永恒。
他让题安开的窑里的作品,就是他自己。
题安猛然回头看向那个窑。
他仿佛听见里面回荡着仇池的声音,“我终于感受到了......我感受到了完美......”
法医鉴定中心。
林姐拨拉了一下灰烬,“窑内温度一千多度,比火化炉温度还高。
而且死者应该是将全身涂满了油。
啥都没了,一堆骨灰。
骨灰里提取不到DNA,没办法确定身份。”
题安说:“不用确定身份了。
刚刚我们在他院子里树上架着的小型摄像机里,看到了他爬进窑里的全过程。”
林姐摇摇头,“真是走火入魔了。”
题安说:“是啊。他将他女朋友最后的绿色骨灰加入了瓷器里,然后把自己混入了松木柴火里。
他还说他很爱他的女朋友,他不仅作品达到了永恒,他和他女朋友的爱,同时也达到了永恒。”
林姐咂舌,“疯子。”
题安说,“他在信的最后竟然请求我,要将他的故事公之于众,将他的作品展示给世人。”
“不能吧?”
“当然不能,我是警察,我要对公众负责。我怕引起维特效应。”
“什么是维特效应?”林姐问。
题安说:“有部叫《少年维特之烦恼》。”
林姐点头,“听说过。”
题安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发表后,整个欧洲爆发了模仿书中主人公维特自杀的风潮。
维特效应又称自杀模仿现象。
是指某个人物或事件在被广泛媒体报道后,会对公众产生心理上的冲击和模仿效应,从而导致类似行为的出现。
自杀是有传染性、暗示性、诱导性的,尤其是经过媒体大肆报导过的自杀事件,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人自杀事件更甚。
赵心理师说,曾经有社会学家做过相关实验。
只要报纸头版头条登出自杀新闻,在此条新闻曝光率高的地方,自杀率就会以成倍的速度增加。”
林姐倒吸了一口凉气,“是不能听他的,将他的事迹报道出去。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学了艺术,但不得志的人啊。
一旦让他们找到了仇池的死亡认同感,那自杀就像打了一个喷嚏就可以传染的流感病毒一样。
还有的孩子,比如正站在自杀和求生的边缘上,一看这个人死的这么‘壮烈’,为了理想而‘献身’,给死亡冠之以解脱之名,直接走上不归路。”
题安给赵耀打电话,“赵心理师,新年好呀。有个事想麻烦你。”
赵耀说:“什么事你尽管说,刚出正月,就算大过年的。
大过年的,你好意思说那些案子吗?”
题安老实说:“好意思。”
赵耀说:“那就说吧。”
题安笑,“好嘞。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题安以N倍速将仇池的案子复述了一遍。
赵耀说:“然后呢?”
题安说:“你知道维特效应哈?”
“废话。”
“凶手维特了。怕大众也受到影响维特。你......明白?”
赵耀懂了,“你们保密工作做的不行啊。怎么能泄露呢?”
题安解释,“没泄露。在案件结束的第一时间,我就安排人对所有接触过这个案子的人强调保密。
尤其是不能将案件细节透露给媒体。
但我还是不放心,虽然是不公开审理,可是我们取证调查的时候,附近的村民都猜到了八九分出了命案。
我们总不能强迫他们签保密协议。
只要知晓情况的范围大,就会有泄露的风险。
一个案子如此,很多案子都如此。
防不胜防,堵不胜堵。
于是,我就想到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