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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大口吃肉,满嘴留香(1 / 1)


对于老爸这决定,林立感觉有些无语。

但是也知道他的脾气,知道劝也不管用,决定让老妈给他吹吹耳边风。

当即,林立就找到了梁美娟。

“妈,你看我爸,放着好房子不住,非要住这破房子,这房子我和颜颜住着都不方便,你和我爸这晚上起夜啥的,要是有个腿脚不利索,那还不得摔一脚,那可咋办?”

梁美娟叹了口气,指了指隔壁院子:“你爸考虑的有点多。林家光不是回来了吗,怕我们一家人都住进别墅了,把他那老东西扔在那破院子里,村里人会说闲话。”

林立气道:“我爸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他林家光是什么东西?他也配住别墅,我哥把院子让给他住已经对得起他了,还想什么呢。”

“说是这么说,你爸这不是也是怕坏了你哥的名声吗。村里人说啥的都有,还有说你哥不认亲爹,天理不容。”

“他们那是不知道林家光怎么对我哥的,要是知道林家光干的那些混账事,还有人会这么说吗?”

“主要是过去这么多年了,知道那事的人很少了,老一辈的人虽然知道林家光不是个东西,但是孝道大于天,你哥做的太绝了也不好。”

“你爸要不是为了你哥的名声着想,也不会收留林家光一家子。唉,作孽啊!你也别管我们了,好好和颜颜去后院住吧。这前后院通着,有事我们招呼你们一声,也方便。”

林立恶狠狠的朝隔壁院子看了一眼,感觉那一家子祸害越来越可恨了!。

虽然不去后院住,但是林光荣脸上这表情却有点耐人寻味,看似绷着脸,其实那愉悦的情绪还是泄露了出来。

敲打了几下烟袋锅子,听着厨房那对母子的对话,心里哼了一声。

娘门孩子的,懂什么?

这种事,还是他考虑深远。

中午送货的车回来的时候,拉了满满六车家具,兄弟俩全是买的最好的。

就连给他选的家具,那也是都捡着好的买的。

缷车的时候,街坊邻居的都来帮忙了,都夸他林家光摊上了个好儿子,还有个好侄子,这辈子值了!

这一下午,好话听了一箩筐,心里美的跟吃了蜜糖一样!

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

他林光荣以前在村子里都是低着头走路,巴不得把头弯到胸膛里藏着。

可现在不一样了。

谁见了他不竖大拇指!

村里人越是尊着敬着,他才越不能让别人说闲话。

要说林家光,他那亲哥哥,他不比谁恨得慌?

他爹娘就是那畜牲气死的。

可是现在他能计较这些吗?

那不能够。

林国在这儿呢,他就是再恨,那也是他老子。

他要是不收留他亲爹,村里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呢,指不定传成什么样子。

一顶不孝的帽子扣下来,他那小孙子林东东都得受连累。

别长大了找媳妇的时候,让人女方打听不住。

丢的还不是他们林家人的脸。

林立可没有想到他爸考虑的这么长远,认为他爸太要面子了,是点事都怕人家戳脊梁骨。

他可不会活的这么累。

这人活一世,舒坦最重要。

没有说服爸妈,也不坚持了。

去后院找媳妇。

江颜还在收拾房子,拿着抹布仔仔细细的擦拭着新家具,乐此不疲的。

“媳妇儿?”林立一步迈进来,看到打扫的干净明亮的客厅,顿觉眼前一亮。

这家具摆放的整整齐齐,井然有序,墙上还挂着江颜买来的装饰品,都是按照江颜的审美买的,整个客厅都带着一股子文人的气息。

“不愧是我老婆啊,这审美简直是绝了!”林立接过抹布,把江颜按坐在沙发上:“媳妇儿,你受累了,我来干!”

江颜忙活了一下午,之前还不觉,现在经林立这么一说,确实感觉有些腰酸背疼了。

去洗漱台上洗了洗手,就坐在沙发上看着林立干。

可是林立一个大男人擦拭了一会儿沙发,看看都挺干净的,不想做无用功,也直接一屁股坐在了江颜身边。

江颜讶异:“还没干完呢,怎么停下来了?”

林立扫了一眼一尘不染的家具,大大咧咧把腿伸成个八字,笑道:“怎么没干完啊,这不是挺干净的吗。”

江颜:“?”

“我才粗略的擦了第一遍,还应该擦一遍的。”

林立十分不理解江颜的做法,感觉她太按部就班了,干净就行,干嘛三遍两遍的擦,这不是做无用功吗,累着咋办?

忙用别的事吸引她的注意力:“老婆,你饿了没有,爸炖的兔肉,我们赶紧去吃吧。”

江颜翻了个白眼,这男人就是想逃避劳动。

正想说不饿的,可是肚子却不争气的咕噜叫了一声,她脸色立马就红了,窘迫的有些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哈哈!”林立朝媳妇儿的肚子看了一眼,美滋滋的拽起她的手,就往前院走。

院子里喊了哥嫂一声,两个人也随着他们去前院吃饭。

一大锅兔肉已经炖熟了。

梁美娟盛了一大盆,还切了兔肉下来,放上辣椒炒了两盘。

后山大棚里的蔬菜也能吃了,又从里面拨了几颗大葱,放在盘子里就着兔肉吃。

今天的主食,梁美娟做的是鸡蛋饼,也放了不少葱花,黄灿灿,香喷喷,看着就有食欲。

一家人围坐在院子的石桌上吃饭,林光荣还拿出了一个矿泉水瓶子,是林立酿的酒,前几天把他哥那一瓶子喝没了,他爸这才舍得拿出他这一瓶子。

林立一看他爸他哥这么宝贝这瓶子酒,也不跟他们抢了,直接开吃。

他把每个人面前的大海碗盛满,自己才开始大口朵颐。

炖的兔肉就着汤,先把大块兔肉上的汤汁吸吮干净,然后大口啃下一块肉,嚼上两口,满嘴留香,味道鲜美。

林立以前没少吃兔肉,以前家里生活困难,没有粮食吃,他爸他哥就去山上下套逮兔子,有时候一夜也能逮个两三只。

只不过那时候吃的野兔肉没有多少佐料,也不是用灵泉水炖煮,兔肉上那股子草腥味去不了,只是为了能填饱肚子。

现在这兔肉可以说比以前吃的好吃了不知道多少倍,料放的足不说,这灵泉水更是给力,喝上一口兔肉汤,都觉鲜美无比。

爆炒的兔肉也不错,兔肉是先小火大料煨过,再捞出来切块爆炒。

兔肉的香味加上辣椒的辣味,两种食材相融合,美味可口,回味无穷。

林光荣把他那瓶子佳酿分给了林国一杯,嘱咐他不要多喝,自己则是大口吃肉大口喝起酒来。

林国看着二叔这恣意的样子,有些眼馋那矿泉水瓶里的酒。

他就喝了一小杯,还没过瘾呢,就被告知要少喝。

二叔真是太小气了!

夜幕降临,小院内,肉香四溢,欢声笑语,好不融洽!

翌日。

林立睡醒的时候已经是早七点钟了了。

一伸胳膊没有碰触到江颜,打眼一看身边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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