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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神秘的孙二爷现身(1 / 1)


“什么好戏?”

陈艳秋瞬间来了兴致。

“……明天你就知道了。”

我也故意跟她卖了个关子。

一夜很快过去。

第二天一早,整个寨子里就锣鼓喧天,周志伟在寨子里用大喇叭通知着对歌会的事。

陈艳秋起了个大早,好奇心早就被我吊起来了,一个劲儿的催我赶快带她去东山凑热闹。

“不用着急,好戏还没开场呢!我先去巡视一遍后山,等我回来咱们再去也不迟!”

我煮了些米酒汤圆,陈艳秋我俩简单吃了点,然后又交代陈艳秋在家等我,先去断山山坳看了看,我设下的那先天五行五方大阵在我不在的时候,估计替我吓退了不少妄图打五色土太极晕主意的邪术师。

那些妄图替孙二爷在此龙脉处种下生基的人,见到这先天五行五方大阵,总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有没有本事毫发无损的破阵而入,有没有实力战胜我。

能为了钱财将道义放一旁的人大多都更惜命。

见那法阵眼下还没被人闯进去破坏,我一时放下心来,又在整个后山上空巡视了一圈,这才回了吊脚楼。

陈艳秋早就等不及了,我的身影一在吊脚楼出现,她立即就拉着我的手准备往外跑。

“……不急,秋儿姐姐,记得带上你的寒月刀。”

我这话让陈艳秋顿时一愣。

“怎么了,小星,今天这对歌会难不成还会有什么危险?”

“说不好。不过我有种预感,今天的对歌会,可能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事,也许会有很多人针对我,你跟我一起出现,难保会遇上什么人,带上吧,防身用。”

见我郑重其事的样子,陈艳秋也冲我点了点头,然后将她的寒月刀包好藏在了背后的外罩衣服下面。

我俩一起去到东山赶场的地方,只见那里人山人海,水泄不通,似乎整个苗寨的年轻人都兴致勃勃的聚集在这里了。

也难怪,寨子里好久没举办这种活动了,今天还是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对歌会的本质其实是给寨子里的年轻男女彼此认识的机会,毕竟整个苗寨也有一千多户人家,除了比较出名的四大家族,其他小门小户家里的孩子也不少,再加上这里许多老一辈的人很看重祖训和血统,并不允许自己家后代的孩子跟其他族域的人通婚,种种原因,使得这里的年轻人择偶范围大大受限。

当然,这些年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后一去不返,彻底离开了苗寨,在外成家立业,除非自己家族发生什么大事,否则很少再回来的,但那种毕竟是少数。

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老老实实循规蹈矩,稀里糊涂的守在这里过完了自己的这一生。

陈艳秋拽着我在人群里奋力往前挤,我却在悄悄用神识感应着这里的气息。

毕竟正统的苗寨人身上都有血脉禁制,像陈艳秋,她并非土生土长的苗寨人,仔细感应的话,就能察觉到她的气息其实跟其他人不同。

人们都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话不假。

果不其然,在这拥挤的人群中,我敏锐的察觉到混有不少陌生的气息。

在这里的中心位置,竟然还临时搭建了三个台子,那三个台子呈一个倒“凵”字形排列,上面还铺上了大红地毯,正中央的台子上还立着几个话筒和音响。

往常的对歌会可从来没有这么隆重过。

围在台子旁的年轻人看了这阵仗不由的议论纷纷。

“……哎,你们听说了,这次对歌会,寨主竟然还拉到了赞助!”

“切,除了四大家族的人有钱搞这种赞助,还会有哪家愿意出钱赞助这种活动啊!四大家族的人基本又不跟咱们这些小家小户的人联姻,谁赞助这事啊,我还真不关心!”

“……就是噻,我就是来凑凑热闹,看看有没有哪家姑娘长的好看些,看看我有没有机会认识认识,好摆脱单身狗的命运!世上漂亮的妹陀千千万,么子时候能让我找到我心仪的另一半咯?”

“这你们就错了,这次赞助这对歌会的啊,还真就不是四大家族!

四大家族这几年出了多少事你们又不是不晓得,尤其是四大家族之首的林家,看看现在都没落成么子样了!

最先出事的就是林家的林夕,当年她死的时候我都记事了,唉,长的那么好看一个女子,竟然看上了一个外乡人,生下了一个尸生女,跟家里闹得水火不容,真是可惜!

然后就是吴秀娥、林祖佑和林阳,他们死的蹊跷,作为林家的主心骨,他们三人一死,林家现在全是彻底完了,就剩下了一个还未成家的林风!

这些年林家有点背运吧!

还有李家,齐寡妇克死了李国忠,还没为他留下一儿半女,李威家的闺女李灵月也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几个月前我还见李威雇了几条船,命人在沱江里打捞李灵月的尸体,可惜那几条船在沱江上转悠了好几天,愣是没找到李灵月的尸身!现在李灵月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李家虽然人丁兴旺,但这些年搬离苗寨的李家人也不少!

吴家就更不用提咯!

吴伟利上了齐寡妇的阴尸,离奇死在了公家那里,草鬼虫母吴姑婆也死无全尸,还有吴国栋一家三口死绝!

当年吴秀娥嫁入林家,林吴两家强强联姻,吴家曾多么风光,现在?也就是还保留着四大家族的名头,其实实力早就不如曾家了……

现在的四大家族,也就周家还有寨主这个主心骨在引导着,没有出什么大事情!”

“……说来说去,听你这意思,这对歌会难不成是曾家给赞助的?”

“曾家这些年可是闷声发大财啊,当初曾东辉的堂客在寨主家一下子拿出来三十万现金买下了一条金蚕蛊苗嘞!那可是三十万啊!曾家眼都不眨就掏出来了!”

“哎?曾东辉和他堂客不是有个女女吗?等下看看曾家的女女长的么子样!嘿嘿,咱有自知之明,高攀不上四大家族的姑娘,曾家的女女,还是可以努努力的噻!”

“什么曾家赞助的啊!我就知道你们都猜不对!曾家这些年虽然发展的不错,但四大家族的人至今不是也没承认他们是第五大家族?

而且当年曾家买金蚕蛊苗的那三十万,根本就是曾东辉的小舅子拿命换来的死亡赔偿金!

曾家如果真的那么有实力,怎么不养活了那条金蚕蛊苗嘞?买到金蚕蛊苗也养不活,就说明了曾家在实力上还是差着火候,三十万打了水漂,曾家不是照样屁都不敢在四大家族跟前放?

曾家的实力啊,还不够看,跟四大家族比,他们还差的远着嘞……

实话告诉你们吧!这次赞助对歌会的,可是当年被赶出苗寨的孙家人!”

“……么子啊?孙家人?”

“就是噻,这么多年都没听说过孙家人的动向了,他们怎么会突然这么好心来赞助对歌会啊?难不成当年被举家赶出苗寨,他们就一点都不恼恨?我怎么这么不信咯?”

“我也只是听说!孙家当年虽然举家搬离了苗寨,但这些年似乎一直也没断了和四大家族的人联系,要知道当年孙家也是这寨子里的五大家族之一!

对了,你们晓得不咯,当年林家的林夕死后,林家为了保住她的尸身让她顺利生下腹中的女婴,不是特意从南港城的拍卖行里拿回了一颗五彩舍利吗?你们知道那个南港城的拍卖行是谁开的不咯?就是孙家的人!

林家跟孙家暗中有来往,现在寨主办这对歌会又拉来孙家人赞助——你们说,会不会是孙家人准备落叶归根了?毕竟听说当年孙家举家搬离苗寨,他们的祖坟可没迁走……”

“不会吧?咱们这穷乡僻壤的,人家南港城的大老板还会留恋这里?”

“就是噻,我出去打工,现在外面的人都流行公墓和火葬,他们孙家都搬离苗寨那么久了,什么大世面没见过?怎么可能还会挂念这里?”

“看看,这你们就又不懂了吧?越是有钱人,越相信风水,我听说咱们后山里好像有一条龙脉!龙脉可了不得呢!如果能葬在龙脉上,后代能出皇帝!当年朱元璋当了皇帝后,为了保住他打下的江山,不就特意命刘伯温斩尽天下龙脉嘛!”

“真的假的噻?咱们后山有龙脉?我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就后山那鸟不拉屎的地方,还会有龙脉?”

“那孙家人赞助这对歌会,难不成就是看中了后山的龙脉,想在那里挖个墓埋孙家人?”

“这个我就不晓得咯!反正我就听说这次对歌会是孙家那个在南港城的大老板出钱赞助的,其他事,谁知道呢?”

……

一群人正嘀嘀咕咕的说着话,忽然有一群黑西装戴墨镜的人井然有序的走到了台子上,然后寨主周志伟满脸堆笑的走到了话筒旁边,用手拍了几下话筒,还朝话筒吹了吹气喂喂喂了几声。

众人一看台子上这架势,知道寨主是有话要说,顿时安静下来。

我看着那一群西装笔挺的人,那些人个个都有功夫在身,明显是一群被人花钱雇来的保镖,他们都不是苗寨的人,肯定不会是周志伟请来的。

这么说,今天那个神秘的孙二爷也来到了这里?

我正想着这些,就听见周志伟在台子上开了口。

“喂喂喂,大家静一静,啊,趁着今天对歌会大家伙都在,我身为咱们苗寨的寨主,也跟大家说几句。

今天的对歌会能顺利举办,我作为寨主必须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南港城嘉史德拍卖行的孙老板,孙老板也是咱们苗寨走出去的企业家,生意做到了世界各地!狠狠替咱们整个苗寨人长了脸!

孙老板仁心仁德,心系故土,知道咱们苗寨交通不便,特意出资千万,准备替咱们苗寨建一座大桥!”

果然是这种套路!

还真被郝叔叔说中了!

底下不明就里的年轻人一听这事顿时激动起来。

“……太好咯!要不是想着咱们这里交通不便,我早就想买辆小汽车开开啦!我在外地打工连驾照都考过咯!这下好了!只要大桥建成,我立马就去提车去!”

“就是啊!这孙老板可真是个大善人!发财了还没忘了故乡,还愿意为故乡做贡献,真是难得!”

“以后交通便利了,家里有人在外地病故就再也不需要找人赶尸走脚咯!直接开车就能拉回来,太方便了!”

……

听到台子底下一水的夸赞声,周志伟很满意,他特意让众人议论了一阵后才回头看了看台子后面,然后又抬起手制止了众人的议论。

“……大家静一静,静一静!我知道大家听到这个好消息都很激动,我作为寨主,当我听到孙老板在我跟前说要出资为大家建桥时,也是和你们一样的心情!

咱们寨子群山环绕,房舍大多依山而建,又有沱江挡在寨子前头,出行确实不便,如今孙老板愿意大发善心作此善举,为乡亲们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大家的出行难题,这种行为实在值得称赞!

今天孙老板也来到了现场,接下来,有请孙老板上台为大家说两句,大家鼓掌!”

说罢这话,周志伟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看向台子一侧,然后带头用力鼓起了掌。

台下众人顿时跟打了鸡血一般激动,顺着周志伟带的节奏就也拼命鼓掌欢迎起孙二爷来。

陈艳秋我俩在人群拼命踮起脚尖往台子上看,只见四个保镖保护搀扶着一个老态龙钟的老者缓缓上了台子。

那老者头发花白,戴着一副眼镜,穿着一身定做的藏蓝色丝质褂袍和千层底布鞋,大拇指上戴着一个玉扳指,手里还拄着拐杖,打扮的虽然不算很奢华,但气场很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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