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立即完成的事情,陈天赐绝对不会拖到下一刻。
将魂力重新布控在四周,散开百里之遥,陈天赐道:“现在,开始吧。”
“真是性急!”人魂道:“先找到制作招魂幡的材料。用人皮最好,可惜你刚才把尸体全都给烧光了,用兽皮次之,树皮再次之。不需要太大,三尺长,三尺宽即可。”
陈天赐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兽也一样。还是用树皮吧。”
人魂“啧啧”叹道:“说出这种话来的你,跟刚才疯狂杀戮的你,简直就是两个人啊。”
陈天赐没有理会人魂,心念一动,断刀飞出,钻进林中,不多时,便带回来了一块刮下的树皮,陈天赐收了断刀,拿树皮在手,道:“接下来呢?”
人魂道:“用玄气把树皮变软,用魂力来标识树皮。”
陈天赐双手搓动,一股阴柔的玄气缓缓流出,包裹着那树皮,顷刻之间,最表层的皮已经被抹掉,剩余的部分也在渐渐变软,不多时,便如布帛一样,人魂说道:“好了!”
陈天赐收了玄气,一道魂力流出,印在了树皮之上。
人魂道:“接下来,就要用到血了,你杀的那些人里,修为最高的人的血用起来最好,可惜啊,你手太快,刚才把人的尸体全烧光了,血也没有了。就只能退而求其次,用你自己的血了,效果会大打折扣,毕竟,怨气不够。”
陈天赐二话不说,一拍万宝囊,一张鼓胀的吸血金符飞了出来,落入陈天赐的手中,陈天赐道:“柴雄的血,可以不可以?”
人魂喜道:“我倒是把他给忘了!那家伙的修为可是玄君终阶大圆满啊,用他的血,再可以不过了!”
陈天赐道:“当初用吸血金符吸光了他的血,本想着用来当做炼制丹丸的料,没想到今天就用上了。”
人魂道:“都是因为受到了老夫的熏陶,所以你才变得这么有先见之明啊。”
“少废话!”陈天赐道:“血已经有了,接下来怎么办?”
“性子还是这么急,毕竟年轻,不如老夫这般成熟稳重。”人魂啧啧叹道:“接下来,把树皮泡在柴雄的血中,我传你六道符箓,三道咒语,你都打入血中,再用玄气和魂力内外包裹,凝神祭练。”
说话间,六道符箓的图形、三道咒语的文字已经进入到陈天赐的脑海中。
陈天赐用临虚控物之术,将树皮控制在半空中,又微闭双目,默念心诀,让吸血金符里的血缓缓流淌出来,浸透入树皮之中,接着玄气包裹,魂力外裹,开始默念咒语,打入符箓。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陈天赐稍稍感觉到疲惫,忽听人魂说道:“成了!”
陈天赐猛然睁开眼睛,只见半空中漂浮着一条暗红色的旗幡,三尺长,三尺宽,上面布满了奇怪的符文,正迎风飒飒而动,一股淡淡的黑气,包裹着那旗幡,显得十分诡异。
“这就是招魂幡?”陈天赐喃喃说道。
忽然,一道人影从旗幡之中飘了出来,立在空中,朝着陈天赐俯身便拜,口中说道:“参见主人。”
陈天赐一看那人影,吃了一惊,道:“柴雄?”
那人影喜道:“多谢主人赐我姓名,从此以后,我就叫柴雄了。”
陈天赐愕然。
人魂说道:“这是柴雄隐匿在自己精血中的魂魄,他的一道魂随同肉体消散,另一道魂随同元神消散,三魂七魄,便只剩下这一魂七魄了,因为不全,所以没有了生前的记忆,被你祭练在招魂幡中,就认你做主人了。”
陈天赐狐疑道:“安全吗?”
人魂说道:“他的精血都受你炼制,你说安全吗?再没有比它更忠心的了。以后,你招魂幡中吸收到的魂魄,就由他统一来统摄。”
陈天赐道:“他的魂力不过是玄君终阶大圆满,若是以后有玄王也被我所杀,魂魄收入招魂幡中,岂能受他统摄?”
“好大的口气,现在就想杀玄王了?”人魂笑了一声,道:“志气可嘉,不过你也是多虑,柴雄是招魂幡的魂使,招魂幡中的所有魂魄他都可以自由吸食,以此来增强自己的魂力。当然,前提是以你的魂力为限,等你能杀了玄王的时候,柴雄的魂力也一定超越了玄王。”
陈天赐道:“原来如此。”
看了一眼柴雄,道:“你把周围所有游荡着的怨魂都招入幡中吧。”
“遵命,主人!”柴雄恭恭敬敬的应了一声,然后站起身来,在空中啸叫起来。
那声音,传入陈天赐的耳中,只觉有说不出来的奇怪,但是却十分奏效。
招魂幡簌簌摆动,四下里阴风阵阵刮起,都朝着招魂幡而来,陈天赐看见近百个魂魄,争先恐后的往招魂幡中钻。
有几个魂魄还为此争抢位置,柴雄看见了,勃然大怒,伸手抓住那几个魂魄,直接塞进嘴里,囫囵吞咽了下去,其余的魂魄瞧见,都瑟瑟发抖,不敢再乱。
陈天赐看在眼中,暗暗点头,果然如人魂所说,柴雄能吞噬怨魂。
不多时,阴风止住,再没有怨魂过来,柴雄又跑到陈天赐跟前,跪下磕头:“禀报主人,所有的怨魂都已经进了招魂幡。”
陈天赐道:“辛苦你了,你也进去吧,有事我会唤你出来。”
“是!属下告退!”柴雄闪身进入招魂幡中消失不见,招魂幡也缓缓卷合,陈天赐一招手,招魂幡落下来,被陈天赐塞入万宝囊中。
人魂说道:“用起来不错吧?是不是要感谢老夫?”
陈天赐道:“多谢了。”
人魂道:“就嘴上说说?”
陈天赐“哼”了一声,道:“想让我练阴阳双修术,那是妄想!”
人魂叹息了一声,道:“你被老夫熏陶的是越来越聪明了,老夫还没有开口,你就知道老夫要说什么了。唉……老夫就这一点念想了,想过过眼瘾,你都不帮忙啊。”
陈天赐道:“色字头上一把刀,不知道吗?废话少说,走了!”
人魂道:“且慢!小子,我劝你还是不要走太远,最好是十里、十里的移动,不,最保险的是,一里一里的移动。”
陈天赐沉默了片刻,知道人魂这是安稳的做法,自己移动的太快,血咒的效力范围发生变化,又会有新的敌人找上门来,这其中,万一有几个玄君境界的,或者一个玄王境界的,那自己必死无疑!
运气虽好,可未必次次都好。
陈天赐斟酌了片刻,决定听从人魂的建议,从半空中降落下来。
人魂喜道:“这才是好孩子!”
陈天赐没有搭理人魂,从万宝囊中拍出分水器,穿在脚上,大踏步迈入河水中。
人魂道:“你这是干什么?”
陈天赐道:“土遁金符已经没有了,如果遇到强敌,逃跑有难度,不如现在就穿上分水器,只沿河行动,一旦遇到强敌,打他不过,就从水中逃走。”
人魂道:“你聪明的样子,很有老夫当年的风范啊!”
陈天赐:“……”
顺流而下,踏水而行,陈天赐走的并不快,人魂建议他每次移动一里地,然后等等看,有没有敌人来找他,他觉得太磨蹭,所以决定移动十里。
十里之后,陈天赐静默的矗立在河中央,等着敌人前来。但是,并没有。
看来移动十里的范围之内,并没有新的修玄者。
陈天赐又继续前行。
第二个十里之内,仍然没有敌人。
倒是河水两岸的凡人渐渐多了起来,那些普通人,看见一个白衣飘飘的男子,踏水而行,无不骇然,纷纷把陈天赐当成了河神,个个跪拜。
等走到第三个十里的时候,一个热闹的镇子出现了。
陈天赐想了想,便上了岸,收了分水器。
陈天赐是凡人出身,对凡人有着与生俱来的好感,更何况此时所有的修玄者都将他视为仇人,凡人便显得更加可贵。
难得有个热闹的地方,既有人烟,又没有仇敌,那为什么不走走呢?
陈天赐走在镇子上,闲逛起来。
街头,各色的小摊小贩都在争相吆喝着买卖,吸引着过往的人群,个个劲头十足,精神振奋,陈天赐看在眼中,心头忽然有所触动:“修玄者与凡人,到底哪个更快乐些?凡人固然孱弱,固然有生老病死,可是知道生命有限,反而更珍惜平常,而修玄者固然强大,固然延年益寿,甚至长生不老,可是摆在前面的,却又有一条望不到尽头的路,这条路不得不走,走上去了,又随时会经历腥风血雨,少有亲情,少有友情,少有爱情,多得是背叛,多得是欺骗。”
陈天赐不由得叹息了一下。
忽然,有一道苍老的声音传来:“这位白衣小哥还请留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