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怎么了?”坐在餐桌上享受着美味的颜爵再次发声。
几个人都摇了摇头,当颜爵明显好奇的目光看到姬云茜的时候,姬云茜同样也淡淡的摇了摇头。
连草稿都不打,张口就来:“不知道,估计还在计较白光莹的事吧。”
听到这句话,其他人都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原来是因为白光莹,那这就说的通了。
只是黎灰看了一眼姬云茜,又看了一眼刚刚因为姬云茜说的话而冷哼了一声的庞尊,轻轻笑了一下。
这种低劣的谎言也只有他们才会信了。
没瞧着庞尊已经在朝他们翻白眼了吗?
此时的庞尊整个人就跟海豚一样,气呼呼的,全身扎满了刺。
什么叫做因为白光莹?为什么他情绪一出问题就一定跟白光莹有关系。
他忿忿的看了一眼姬云茜,可恶的女人,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会撒谎?明明就是因为你,竟然脸不跳,心不红的把他和白光莹扯上。(原谅这个傻孩子,气的已经说错话了。)
可怜的娃。
可恶可恶,庞尊肉肉的拳头狠狠的砸了一下抱枕,然而,满身的火气就跟打在棉花上一样,软绵绵的,一点用都没有。
除了姬云茜心里有点发虚外,其他人理都没有理庞尊,反正他时常跳脱的脾气早已经深入人心。
等吃过午饭,姬云茜打算去一趟研究室。
“是啊,有人收购了,价钱还挺高的,而且对方似乎有很多技术都出来了。”
“对对,核心技术有点思路了,东西已经全部加载在t盘上,我这边还有一些纸质的资料,马上就过去。”
“行,你在那边等我。”
为了不崩人设,姬云茜就告诉自己的组员们说研究室已经被人收购了,原班人马不变,而且收购的人带了一大堆的研究资料。
似乎只是为了找他们这个小研究室来洗东西的。(胡编乱造,剧情需要,切勿考究。)
编了一个非常虚假的谎言,轻轻一点就可以戳破。
但怎么说也比她一下子突然开窍,研发出来了早十多年甚至几十年的先进物品吧。
随意收拾了一下东西,姬云茜就打算出门了,庞尊这一次没有跟着出去。
他表示,自己非常喜欢做个宅男。
事实上,庞尊打算上网好好查查自己身上的异样,他觉得自己没捋清思路之前还是不要总跟着姬云茜的好。
省的自己被再次蛊惑。
对此姬云茜也没说什么,有人打算自我攻略,那她还费那个心思干什么。
好好享受一下被人追的滋味不好吗?
40多分钟之后,姬云茜来到了实验室,装备看着还算齐全,东西虽然算不上最先进,但弄些不算太大的东西也算绰绰有余,人也挺多的,不过大部分都比较年轻,30来岁的样子吧。
袁瑗在小组队里是一个比较有才研究员,管理能力也很不错,姬云茜就打算以后当甩手掌柜,研究员的负责事项都由她来做。
“大金主那边需要我去洽谈,说是以后我就负责她和研究室之间的传话之类的事情,之后,研究室就交给你了。”姬云茜不管队里震惊的小表情,直接把t盘和资料都放在了桌子上。
袁瑗怀疑的拿起t盘:“资料都在这里面?你确定能行吗?”
姬云茜肯定的点点头,这早就淘汰了不知多少年的垃圾货,千辛万苦把它搞出来,花了她不少时间。
怎么可能会不行呢?
“我也不太清楚,但听到金主说是已经差不多了的,我们现在只需要按照他给我们发的资料研究就行。”
袁瑗半信半疑的点点头:“那行吧,我们现在就下去弄,反正资金也到位了。”
那个大金主真的非常有钱,随随便便都投进了千万多,以后还会继续加。
袁瑗打算着用这笔钱先把实验室里的设备全部都搞成最新的,然后拿着成品再去讨赏。
一行人立马开工,但这个事情也是要花很长时间的。
而在此期间,姬云茜还去学校上了几堂课,天天都在捉弄着那些叶罗丽战士。
知道她为什么同意来当老师吗?
因为小时候的她,感受到了那种写字写酸的痛苦。
那时候才4、5年级,天天都是一大堆的作业,背着厚重的书包,累垮了她的脊背。
天天晚上哭嚎着写不完作业,每天早上都要紧赶慢赶的早起补作业,初中时候的她硬生生的熬到晚上十点再睡。
那个时候她看着自己桌案上的作业,看着老师轻轻松松的拿个粉笔在黑板上写个十几个字在上面布置作业,就造成了广大学生晚上的疲惫和辛苦,嘴上还说着百炼成神。
行万里路不如读万卷书,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这心里就有了一个伟大的梦想。
长大之后,自己一定要做老师,然后每天都要给那些同学们布置一大堆的作业。
写不完作业就狠狠的罚,写完了作业就狠狠的奖,要当一个任性上天的老师。
当然,她最喜欢当语文老师。
原因当然是因为,可以碰到某些智障的学生,智障的答案,笑起来那是嘎嘎的爽。
比如她有一次布置的一个非常“超纲”的作文题:对你印象最深刻的人。
班上大部分的人,要么写哥哥,要么写姐姐,要么写奶奶,要么写父母,要么就写某个突然遇到的人。
而王默的作文真的是不辜负她的期待,在办公室看王默作文的自己激起了全身的鸡皮疙瘩。
对你印象最深刻的人——水王子。
首先,王默并没有在文里提到水王子这三个字。
但是,她是这么描述的。
我永远无法忘怀,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自己宛如一位怀揣着初心的公主,轻轻的踏入了那未知的森林。
自己在学校中普通且平庸,但在这座山林里,在那位身穿蓝色皮甲宛如绅士一般温柔的王子眼中,自己就好像那拥有了全世界的公主。
因为某些原因,我无意中坠落了湖底,遇见了漫画中的王子。
他是那样的温柔,他的肌肤是那般的细腻,当他那双修长的手牵过自己手掌的时候,仿佛全世界的灯光都在往我身上汇聚,那个和天地之间只剩下了他和属于我的心跳。
送给了我那颗珍贵的珍珠,他渐渐靠近的时候,我似乎已经忘记了呼吸,那般亲密的动作,相隔一尺的薄唇。
他宛如神明一般,抵挡了外界所有的进攻。
强大的力量鲜少有谁能与其媲美,我还想自卑且低落,但正因他的存在,我才知道,之前其实也是一位公主。
每个女孩都是公主,不计才华,不计美貌,不计富贵。
只要遇到了那样的人,哪怕被他轻捧着双手,便会成为高堂前加冕的女王。
yue~
好好的励志文被她写成了一个爱情文。
姬云茜算是隐蔽了,只用了相隔一尺的薄唇代替,王默真实的内容写的更肉麻。
虽然她成年了,但这属实不是该王默那个年纪写的东西。
不行不行,姬云茜要留此纪念,总有一天要把这个作文甩到清醒过来的水清璃的脸上。
他那一向淡漠的神情,在那一刻,一定会变得非常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