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蛇咬了。”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想要找到那条伤人的蛇已经不可能的了,好在澹台凌风反应迅速,伸手就要撕自己的衣服准备给盛清越扎上绑带阻止毒血扩散,可看到自己脏兮兮的衣服,果断放弃,还是直接撕了盛清越的衣摆,连续在他的几个关节都扎上布条,然后从盛清越的包里翻出了一把小刀,还有一个火机,认真地看着他。
“相信我吗?”
还好他学过被毒蛇咬伤后的紧急处理。
“来吧。”
他可以有更简单的方法逼出毒素,不过看他突然紧张又警惕的模样,勾了勾唇,同意了。
“可能会有点疼,你忍着点。”
当被灼烧过的刀尖划开盛清越的伤,轻轻地挑出了里头微小的毒牙,慢慢地挤出黑血,开始清创伤口,直到血液恢复成红色。
“呼——好了。”
澹台凌风给他包扎伤口时的手都是抖的,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加快了蛇毒地蔓延。
万幸结果没事。
“你现在怎么样?头晕不晕?要不我们下次再来吧。”
他也实在不放心盛清越一个伤患继续前进,还有,他也想去换身衣服,实在是太脏了。
“都走到这里了,继续吧。”
不用说盛清越不肯半途而废,这里的“域”也不允许他们离开。
几乎是他们找到真正的千梵芝的下一秒,四周浓雾四起,澹台凌风还没来得及做出防备的姿态,整个人已经腾空而起,然后重重地摔进了深潭。
盛清越还好些,稳稳落在跌水潭的岩石上,冷冷地看着制造这场灵域的域主。
“山神?”
却正是传说中的稷山山神施迦叶。
“什,什,什么?真的有山神?”
澹台凌风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出于本能地靠近盛清越,紧紧盯着不远处那高高在上的男人。
一袭白衣胜雪,不浓不淡的剑眉下,狭长的眼眸似潺潺春水,如沐春风,薄薄的唇颜色浅淡,嘴角略微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更显一分漫不经心。
“呵!”白衣男人一声轻笑,竟直接跳了下来,落在他们不远处的一块巨石上,“真是难得,这世间竟还有人能够一眼看穿我的身份。”
如果说一开始他只是想找个替死鬼进入轮回秘境替瑛娘去死,可是现在,他突然改变主意了。
自从两万多年前那场空前混乱的神魔大战结束,神族在人间的供奉几乎断绝,没有人间信仰与断人前程没什么不同。神族最终没落,只有零散的几个地仙分散在人间各地艰难生存,而这几个地仙,当然也包括山神。
但是不管是山神还是土地,在人间都是谨小慎微,从来没有在人前展露出过丝毫的灵光,怎么可能会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
所以,施迦叶很好奇,面前的两人,不不不,认真说起来,是面前的这一位,姿容绝世,连他们神族的第一美人绾绾都不及他三分,而且他看起来可能还不到二十岁,可惜只是区区一介凡人,生老病死,这副容貌最终也会如世界尘埃,消散在这六界之中。
“重新自我介绍一下。”难得有灵域之主像他这样彬彬有礼的,澹台凌风稍稍放了点心,却也没有完全放松。“在下施迦叶,正是不归山山神。”
听到熟悉的名称,澹台凌风愣了愣,忽然就想起很小的时候,老宅那边有个前辈提起过,稷山原本的名字就是“不归山”,结合生日那天听到的关于稷山山神的传说,他大胆怀疑一下,传说中被上面强行分离的那对情侣,不会是眼前这个帅哥和他媳妇吧?
这不妥妥的牛郎织女吗?
“所以,你想怎么样?”
盛清越隐隐察觉到这片灵域的深处有一座秘境,但是他想不通,一个出现在自己灵域里的秘境,居然不想着占为己有,难道是要分享?
神族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我不想怎么样,只是想请二位帮个忙。”明知道他是山神,竟然还这么沉得住气,心性至少比从前遇到的那些人类强。“等到事成之后,本山神都会满足你们一个愿望,无论是金钱还是地位,只要你想,就都会实现。”
“哦,那你能让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吗?”
澹台凌风的话瞬间拉回了正在试图探查秘境的盛清越的注意,他下意识看过去,却见他满眼戏谑,显然并没有把施迦叶的承诺当真。
“自然可以。”
施迦叶还没有神通广大到看透澹台凌风隐秘的想法,只以为他正暗恋某个女孩却求而不得,这也是从前那些人类最常希望实现的愿望之一,所以他一点也不惊讶。
“如果我们不答应会怎么样?”
澹台凌风本想想办法拖延时间,谁知施迦叶仿佛看穿了他的把戏,冷哼一声,一挥手,大雾四起,在他毫无防备之际,卷起一股妖风,下一秒,他只觉得眼前骤然一黑,在昏过去之前,耳边传来施迦叶冷冰冰的声音。
“解救瑛娘,否则你们也有去无回。”
靠!
原来所有的彬彬有礼都是假象。
——这是澹台凌风失去意识前最后的念头。
天空阴沉沉的,许是刚刚下过雨,地面泥泞不堪。冷风一吹,吹起窗口破败的草帘,直直灌进人的领口。
澹台凌风猛地打了个哆嗦,这才终于悠悠醒转,一摸额头,好家伙,竟然发烧了。
耳边是呼啸的风声,眼皮有些沉重,但也睁开了眼睛,在看清自己所处的地方之后,澹台凌风竟然瞬间清醒过来。
卧槽!
这里是哪儿?
他怎么在这里?
到底发生了什么?
“锦娘,身体可好些了?”
没等澹台凌风想明白自己的处境,屋外忽然传来一声轻柔的呼唤,伴随着门帘掀起,一名穿着朴素旧衣的妇人端着一碗乌漆嘛黑的汤药走了进来,一眼看到他醒了,赶紧上前,小心地扶他坐好。
“锦娘,乖乖把药喝了,只有身体好了,才能去县里见你妹妹。”
“哈?”
澹台凌风被一声声的“锦娘”叫得一脸懵逼,看着眼前的妇人,猜测她和锦娘的关系。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似乎、好像、应该被那个破山神丢进了另一个人的身体里,那他的身体哪儿去了?
澹台凌风强作镇定地把手伸进了被子里,突然摸到一个熟悉的东西,顿时一怔。
他还是男生,可……
想到某个可能,澹台凌风忽然一头黑线。
他该不会是传说中的男扮女装吧?
那么,这个妇人到底知不知道他不是女的?如果知道,为什么依然叫他“锦娘”,如果不知,那么他们又是什么关系?
我靠!
这药真踏马苦。
澹台凌风捏着鼻子把一整晚汤药灌了下去,差点就反胃呕出来。
这是加了好几两的黄连吧。
目送妇人离开,澹台凌风终于有机会全方面检查自己的身体,意外的发现,身体和脸都还是他自己的,但是身高……明明有一米八几的他,现在竟然直接缩水了?这比看到盛清越矮了自己一个头还让人惊悚。
对了,盛清越呢?
他从过来之后就一直没有看到盛清越。
难道他没有进来?
不可能的,施迦叶从一开始就说了,请他们两人帮忙,所以盛清越必然也是在这里的,可问题是,他要怎么才能与他汇合?
这个答案注定是无解的。
但是修养的这三天,他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一开始是从他暂住的这户人家的日常对话中了解了他如今的身份——县里富户王员外的双胞胎长女王锦,因为出生的时候被一个道士批命是扫把星转世,如果不送走,王富贵一家都会倒大霉,所以,王锦从小就被员外丢到了乡下,十几年都不闻不问的,前两天意外落水,差点就没命回来。
后来,他也不动声色地从爱说闲话的街坊邻居口中打探到,原来那天给他送药的妇人其实是王锦的乳母,大家都叫她“荣四婶”,当初她带着孩子回家来就热的康老太非常不满,要不是看在每个月三两银子补贴的份上,她是绝对不会管王锦的死活。可是即便如此,她对荣四婶夫妻也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百般看不顺。
“我妹妹叫什么?”
这个问题不能问认识的人,但也不能随便问别人,小孩子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谁能回答我的问题,这颗桂花糖就归谁。”
乡下嘛,连颗像样的糖块都没有,澹台凌风手里的这颗还是荣四婶偷偷塞给他甜嘴的。
有了糖块作为奖励,刚刚还犹犹豫豫不肯接近的小孩果然没有受住诱惑,一个接着一个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说了。
“我知道我知道。”最先开口的是个小胖墩,他是这个村里村长的小孙子,他一开口,别的小孩就自动消音,没人敢得罪地头蛇的公子,“我听我娘说,王富贵家的姐妹花,姐姐叫王锦,妹妹叫王瑛。”
果然。
从知道自己现在冠名的名字是王锦,他还有个妹妹的时候,澹台凌风就猜到了一些,现在问这些当地小孩不过是为了确认自己的想法。
那么,妹妹王瑛,是不是就是施迦叶口中的瑛娘?
这破山神,就算发布任务,好歹给个故事线啊,现在是怎样?让他自由发挥?万一来个蝴蝶效应,瑛娘没了,那他岂不是就回不去了?
澹台凌风盘腿坐在山脚的一块巨石上思考着将来,很明显,这个家里除了康大叔和荣四婶,没人喜欢他,不,喜欢王锦。
那么问题来了,他以现在的身份,到底是继续留在康家还是趁此机会离开?
如果他手里有钱也不至于这么纠结。
想他堂堂大少爷,从来都没有为钱愁过——买车的时候除外,怎么一朝穿越就变得一清二白,一贫如洗了呢?
不过老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面前有这么大一座青山,山林茂密,郁郁葱葱,说不定会有不少野鸡野兔什么的。
想到就做的澹台凌风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才过晌午,康家人现在估计都还在午睡,正好去山里转转。
这一转,不仅抓了不少野味,还救了个人。
这人二十几岁,本应是英俊的长相,却被不知道谁揍成了猪头,两边脸颊夸张地浮肿着,整个人都陷在昏迷中,身上看起来也好不到哪儿去,衣服破烂却不见血,可见下手的人还是很有分寸的。
澹台凌风不可能把他带回去,先不说他现在的“女子”身份,要是突然间带回去一个男人,也不知道外人会怎么传他,二来,这么多猎物,绝对不能便宜了那家子极品。
只是眼看天色渐黑,这个男人竟然没有半点清醒的迹象。
“喂,醒醒!醒醒!”
澹台凌风随手捡了根树枝捅了捅昏迷的男人,总觉得这张脸有一点眼熟,但是没办法,他的脸肿的厉害,他一时间也没法分辨。
虽然他还没有在山里碰到过大型猛兽,但是把一个昏迷的人丢在山里这种事,他还是做不出来的,但是不离开的话,万一荣四婶找不到他该着急了。
想到之前小胖墩提到过山里有间木屋,是专门供一些打猎的人休息的,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把人送到那儿,至于之后的事,就不是他管得了的。
然而,澹台凌风没想到的是,就在他把人妥善安置在木屋里转身离开时,一枚刻着“瑛”字的坠子从她腰间唯一值钱的玉牌中脱落。
赶回去时已经晚了,康老太骂骂咧咧的没一句好话,澹台凌风耸耸肩,并不在意,反正被骂一句也不会掉块肉。
“锦娘,起床了,不是说要跟我去县里吗?”
一大早,荣四婶就来敲门了,这让一直都睡到九点十点才肯起床的澹台凌风来说简直像要了他的命,但是一想到马上就能够见到王瑛,他心底的雀跃压过了浓浓的睡意,迷瞪着眼就起了床,里三层外三层地穿好破布烂衫,这才慢吞吞地出门,收获了大房媳妇的一个巨大无比的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