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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护犊子的四阿哥(1 / 1)


隔壁雅间里,胤禛微微皱眉。

俗话说的好,食不言寝不语,宁楚格这小丫头却在隔壁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

自己以后娶了她,是不是每顿饭都要听她一直在他耳朵面前说话?

一向喜欢安静的胤禛,忍不住扶了扶额头。

而且,这姑娘也太没心没肺了,一刻钟之前才被一群人奚落了一番,结果人家照样能吃能笑,好像并未受到影响。

亏他之前还担心这小丫头回去之后会哭鼻子呢!

就在此时,隔壁又传来了宁楚格的声音。

“这个蜜汁梨球好吃,只可惜少了点,就八个丸子大小的梨球,青梅,告诉小二哥,再来一份。”

正在喝汤的胤禛,差点被呛到。

得,还挺能吃的!

嘴也叼!

这八珍楼的蜜汁梨球是好吃,外皮酥脆,里头绵软,甜而不腻。

看来,等他们大婚后搬出宫自立门户时,他得找皇阿玛从宫里要个御厨带出去。

想到此,胤禛看着站在一旁的苏培盛,低声道:“你明儿去瞧瞧,皇子府里可准备妥当了,有没有请厨子?”

苏培盛闻言一怔。

皇上去年便赐了皇子府给爷,可爷尚未大婚,加之府邸还在规整,便没有搬出宫去住。

皇上下个月就要给爷赐婚了,等爷大婚后,就得搬出去住了。

怪不得爷要让他去府邸看看呢。

只是,爷明明对那位格格不太满意的,怎么又突然上心了呢?

就比如今日,居然那么护着她,苏培盛很吃惊。

“是,奴才明日就去瞧瞧。”苏培盛轻轻应了一声。

宁楚格原本是想等胤禛他们主仆二人离开后,自己再走,哪知道他们已经吃好了,又喝了会儿茶,也不见人家先走。

“我们走吧!”宁楚格低声说道。

她还有别的事要忙呢。

布尔和拉着她的手,轻轻指了指隔壁。

“不碍事!”宁楚格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布尔和往外走。

姐妹二人在正阳门大街随处逛了逛,便回了马车。

“咱们要回府了吗?”布尔和笑着问道。

“暂时不回。”宁楚格摇了摇头:“我去药房抓药。”

“抓药!”布尔和闻言瞪大了眼睛。

“是呀,抓药,太医说我额头上肯定会留疤,如果一直用玉容膏,一年后,疤痕会很淡,用些脂粉也就盖住了,不过……像我这么貌美如花的姑娘,被这条疤毁了,实在太可惜,所以……这些日子我一直在翻看医书,前几日找到了一个古方,正好去抓药试试。”宁楚格笑着说道。

听自家大姐姐口口声声说她是个貌美的姑娘,布尔和都有点脸红了。

当然了,大姐姐长得像三伯母,是很美,只是……尚未长开,脸圆嘟嘟的,很可爱,和“貌美如花”还是有点差距的。

当然了,再过个两三年,等再长开些,大姐姐一定很美很美。

不过……大姐姐自己从书上看的方子靠谱吗?

“大姐姐,你那方子可行吗?万一吃错了药,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布尔和连忙说道。

“你放心吧,那药不是用来喝的,只是做成药膏敷在额头上。”宁楚格笑道。

“那也不成,你得让太医或者药铺里的大夫先看看,确定方子可用,再抓药也不迟。”布尔和说着,轻轻摇了摇头,“可我觉得……还是用玉容膏最保险。”

玉容膏毕竟是宫里的贡品,是太医院那群老太医们的杰作,听说……宫里的娘娘们偶尔会用玉容膏敷面,不仅能让脸色白皙红润,,还能让脸上少起褶皱呢。

总之,玉容膏不止有去疤的作用,是个难得的好东西!

“给我治伤的张太医倒是看过了,觉得这方子还是可用的。”宁楚格笑着说道。

坐在左侧的青梅和青莲立即对望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一丝震惊。

她们家格格撒谎了!

格格根本就没有把方子给张太医看,她们二人一直寸步不离跟着格格,张太医每次过来的时候,她们都陪在格格身边。

格格为什么要撒谎骗人?

还有,她真的打算用那个从医书上看来的方子吗?

“青梅,哪儿有药铺?”宁楚格看着青梅,笑着问道。

“回格格的话,前头不远处就有一家药铺。”青梅连忙回道。

“有同仁堂吗?”宁楚格随口问道。

她只是心血来潮,这么一问罢了,毕竟那个后世响当当的药房,可是号称始建于大清年间的。

宁楚格前世,祖上也是开药房起家的,所以积累了许多秘方,虽然在那个特殊的动乱年代,遗失了不少秘方,不过……老祖们尽力回忆复原了。

“同仁堂药铺?”青梅听了她的话后,觉得有些熟悉,仔细思索一番,脸上突然露出了笑容:“格格,没有同仁堂药铺,不过有同仁堂药室,在西打磨厂那边,开办同仁堂药室的,是之前的太医院吏目乐显杨大人,他不仅医术高明,收的诊金和药钱也不多,有很多人去那边瞧病的,以平民百姓居多。”

青梅说着,突然叹了口气:“大约是前去看诊的人太多了,几年前,乐显杨大人病故了,都说是太累的缘故,如今执掌同仁堂药室的,是他们家的三爷,三爷医术虽然也高明,不过比起那位老大人,又要差一些,格格想去那边抓药吗?那是药室,那是给人瞧病的,抓药的话,最好还是去大药铺。”

“哦!”宁楚格点了点头。

她只是随口一问罢了,没想到真的有,虽然……还不是大药铺。

如果自己现在不是个大家闺秀,只是个平头老百姓,也只能重操旧业,做个大夫养家糊口了。

不过,她运气好,成了一位世家贵女,当个米虫就行了。

“拿着这个方子,帮我抓药。”宁楚格把手里的药方递给了青梅。

这药方,宁楚格耗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写了出来。

她会写字,上辈子的她是练过毛笔字的,写的还挺不错。

之所以有些艰难,有些费神,是因为她一提笔就会情不自禁写成简体字,只好重写。

重写了好多遍,才终于写好了这个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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