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昌将一瓶解毒试剂,悄悄交给海燕。既然知道她是圣女丈母娘的人,便没有必要再防范。
又有几个人分开人群挤了进来,原来是邵昌和小吉子外炉的狱友。
吐水哥包安、大山、老六、铁棍儿和小板凳都来了。
“昌老大,我就知道你行的!”
“是呀,连戈和那些王八蛋队长、狱警全被干翻了,真有你们的!”
众人七嘴八舌,围着邵昌和小吉子一顿夸赞。
大山东瞧西看没找到张勇,问道:“咦?长工那家伙呢?怎么没和你们在一起?”
见邵昌等人脸显悲痛之色,包安知道张老大多半是折在内炉里了。
他朝着大山就是一个大逼兜,说道:“就你他妈的眼睛好使?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山委屈地看着吐水哥。
包安不理他,转而朝邵昌笑道:“昌老大,我们几个商量过了,反正也没处去,以后就跟着你混了。”
他转身朝着身旁室友们喊道:“快来拜大哥!”
“大哥!”
五人齐刷刷跪倒在地,朝邵昌磕了个响头。
“哎?你们这是干什么啊?都什么年代了,还兴这个?快起来,快起来。”
邵昌一边招呼吐水哥他们起身,一边转头悄声对小吉子道:“以后学着点啊。”
熔炉百废待兴,还要时刻提防政府军来袭。本来应该是大家共患难,可是白忘离坚持让李小晴和邵昌、德扬他们回去。
白忘离态度坚定道:“既然决定组建革命军,就是公开站到天域的对立面,早晚要面对政府军的疯狂剿杀。我总不能一直依靠你们,一定要有独立面对敌人的能力,甚至要做好牺牲的准备。再说你们也有很多自己要干的事情,熔炉就交给我吧。”
众人见白忘离态度坚决,便不再坚持。
白忘离临走将时空之锤和军挎包赠送给邵昌,说道:“我如今在这里有很多事情要忙,营救简墨的事就麻烦你了。合金组织,终有一天会同天域全面开战,我希望到那个时候,革命军能够统一地域。可以助你们一臂之力。”
邵昌接过泛着银光的时空锤,感觉沉甸甸的。
李小晴、小沁、尉迟素人再次易容,准备乘坐地铁回西部大州的中立城市。
临走小沁依依不舍道:“我回去收拾一下自己东西,就会开着宝贝小屋去遗忘之都找你。这些天我不在的时候,你要照顾好自己,还有记得要想我哦。”
女罗刹皱眉提着小沁的衣领把她拎走了,这闺女真让她跌面。
因为程成的关系,孟、高两位天神觉得很对不起大家,他们自行回达凯城。天涯海角,也要找到程成,让他脱离李三好的控制。
吐水哥他们没有门票,大家商议决定,邵昌、德扬、小吉子和五位室友,从熔炉的进气口直接进入雾霾区。再从南部大州境内回到东北五城。
经过短暂休整,邵昌等人备好充足武器和物资,和众人道别后,离开熔炉。
南部大洲花之都附近有个盆地,保存着雾霾区仅剩的一块热带雨林。
山坳里,丛林密布,人迹罕至。这里原本有座小型军营,几十名政府军在此地负责看守熔炉的换气设备。
……
半日前,一个戴着墨镜的政府军年轻士兵来过这里,将简墨送进熔炉,在液压设备中救了小沁。
他走的时候,所有的守军被杀,熔炉的换气装备从外部被破坏。
所以当邵昌他们从熔炉中出来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危险。他们在军营里找到一辆大型的越野皮卡,又搜罗了一些武器和物资,一路颠簸,出了森林。
邵昌用腕表定位了花之都的位置,距离他们20余公里的路程。众人都觉得饥饿难耐,决定去那里填饱肚子再赶路。
花之都是方圆百里内最繁华的一个都市。故老相传,这里之所以被叫做花之都,有两个原因。其一,这里气候温暖湿润,一年四季鲜花盛开;其二,这个地方姑娘长得漂亮,性格又开朗,如同怒放的鲜花。
当然,现在别说鲜花,恶劣的环境使得这里连野草都不长。至于姑娘嘛……
众人坐在酒馆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朝他们走来的姑娘。
她的腰如水桶粗,脸似银盆大,肥硕的屁股将过道堵得满满的,两边的酒客不由自主往边上挪了挪身子。
“刚才谁敲的碗?”姑娘破锣一样的嗓子问道。
“是我……怎么啦?”
一直话不多的铁棍儿,也硬气了一回。
“砰!”
姑娘的熊掌拍在桌子上,众人的身体和桌上的碗筷一齐蹦跳了起来。
“要饭还是愁死,活腻歪了是不是!?等不起就给我滚蛋!”
平地一声雷,铁棍儿直接从凳子上摔到地下,浑身如筛糠。
待胖姑娘走后,周边的酒客指着地上的铁棍儿大笑不止。
“她是这家酒馆的老板娘,有名的霸王花,你敢惹她,那不是活腻歪了是什么?”
铁棍儿灰头土脸站起来,低头跑了出去。
“哎,你干嘛去?”大山问道。
“上厕所。”铁棍儿随口答应一声,跑得更快了。
众人向他刚才倒地的位置看去,地上湿了一片。
……
菜端上来了,大家默默吃着,大气都不敢出。
邵昌朝德扬道:“突然很怀念海燕姐,同样是老板娘,差距怎么那么大呢?”
“我看海燕姐对你不错,难道真的不考虑考虑……”邵昌挑眉问道。
德扬手中拿着一张新出的报纸,眉头拧成了疙瘩。
“熔炉的事情传出去了?这么快!”邵昌收起了惫懒的神情。
德扬将报纸放在桌上,慢慢推到邵昌面前。昌定睛一看,原来不是熔炉的消息,而是关于东北五城的。
……
东北五城,遗忘之都的中心广场。
雾霾战争遗迹“巨大弹坑”的边缘处,跪伏着一排利箭团帮众,人数上百。
在他们身后,数十名手臂刺青,表情狰狞的复兴社马仔,手中端着步枪。另有数名赤裸上身的壮汉怀抱砍刀在后面巡走,只等着首领令下,他们就会手起刀落。
自从天域取缔禁枪令,雾霾区的大小帮派都在想法设法购买“军火”。复兴社的社长艾锋,不知运用怎样的通天手段,弄来大批武器,全社团立即鸟枪换炮了。
但是,这不意味着处决这些俘虏也要用枪,大刀砍头不但能节省弹药,视觉上更有冲击,更容易让敌人崩溃。
离“法场”不远处,停着一辆改装野战车。艾锋支起腿坐在机箱盖上。
高挺的鼻梁,细长深邃的眼睛,还有一头披肩的金色卷发。他看上去不像黑帮老大,倒像个文艺青年。身边的情况他看都不看一眼,全副心神都集中在身前的画板上。
王老大,原疾风团的头领,毕恭毕敬站在一旁,几次欲言又止。
迫于形势王老大逃离遗忘之都,这些日子,他就像个流浪汉,兄弟们一个个离他而去。但是他的梦想还在!这次德扬和邵昌同时离开遗忘之都,他认为机会来了,他要报复!
于是王老大投靠了复兴社,将一切动态告知艾锋。他想借助复兴社的力量,重新夺回遗忘之都。
“要砍头就爽快点,老子急着投胎去呢!”一个身体壮硕,满身是伤的利箭团帮众叫喊道。他刚想扭转身子,马上被后面的复兴社马仔死死按在地上,嘴巴顶进泥土里。
“刘大军,你叫唤什么?多让你喘口气,还不耐烦了!”王老大厉声呵斥。
他转身对艾锋道:“这些俘虏倔得很,没一个愿意投降的,您看要不……”他右手在左手掌心上,做了个下切的动作。
艾锋双眼仍盯着画板道:“急什么,还没画完。”
没有得到艾锋的准许,王老大只得继续俯首哈腰站在车旁,不能走,又不敢再问,如芒在背。
许久,艾锋终于放下画笔,他端详了一下新作,满意地点点头。
他从车上跃下,手里拎着刚刚完成的作品,缓步走向坑边。王老大跟在后面亦步亦趋。
来到第一个利箭团帮众身前,艾锋朝着王老大摆了下头,示意他再试一试。
王老大叹了口气,很是无奈地对着那名帮众说道:“只要你说出斯旺城利箭团总部的布防,不但能保住小命,还能加入复兴社,跟着艾锋社长吃香的喝辣的。”
见这名帮众对自己的话置若罔闻,王老大拔了拔胸脯说道:“看见我没?投靠了复兴社,现在是分社长,不但依旧能掌管遗忘之都,手下弟兄比以前的疾风团人数都多。”
“呸、呸!”刘大军挣扎着抬起头,朝王老大啐出口中泥土,破口骂道:“给人家当狗也有脸在这显摆,你还知道什么叫寒掺吗?利箭团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没有你这样的孬种。”
王老大跳过去劈头盖脸打了刘大军几个耳光,朝着一旁的刽子手催道:“快给我砍了他!”
“王大乖,不要冲动。”艾锋及时制止了他。
王大乖是王老大的乳名,当了疾风团老大之后,便很少有人当面这么叫他,必定这名字听起来不是那么威风。今天被艾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叫出来,王大乖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最终还是点了点头,什么也没做。
艾锋转身对刘大军道:“利箭团第一分队队长刘大军,号称人熊。嗯,不畏生死,人中英雄。”
刘大军咧嘴一笑,自嘲道:“是英雄就不会被你捉住了,你不用给我戴高帽,更不用动什么歪心眼儿。我刘大军只认德扬老大,你那什么复兴社,在老子眼里根本不够看。”
艾锋温和一笑道:“好,那我就让你好好看看复兴社的手段。”
说着,他缓步踱回第一个利箭团帮众身旁,沉默地看着他。
那名帮众一直垂着头,无声的氛围让他更加恐惧和压抑。忽然,艾锋俯身将手中的画递到他的眼前。
“我画得好吗?”艾锋用温和且富有磁性的声音问道。
帮众仰起头,满脸茫然地看向艾锋。
“我画得好吗?”艾锋再次问道,声音中满怀期待。
“你玩我呢?你去妈的,我不懂你画的是什么玩意儿!”帮众愤怒道。
“粗鄙,不懂得尊重艺术。”
艾锋面色如常,直起身,不慌不忙,用画笔在这名帮众脸上画了一个叉儿,悠悠然走向下一名俘虏。
“啊——!”身后响起一声惨叫,第一名帮众身首异处,尸身和头颅被持刀马仔踢入深坑。
“我画得好吗?”艾锋问了同样问题。
“好……好。”帮众闭着眼,声音颤抖。
“奥,好在哪里?”艾锋略显激动地追问。
帮众浑身筛糠,半晌从喉咙里冒出来几个字,已不似人声:“不、不知道。”
艾锋脸色转冷,在他脸上也画了叉。
脸色阴沉道:“虚伪,这对艺术来说简直是灾难!有多少蠢货花重金将惊艳世界的画作买回家,只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他们根本不懂作品好在哪里。”
那名帮众自然逃不过被斩首的命运。
继续走向第三名帮众。
这个外表温文尔雅的青年,有一个与他外表反差极大的绰号叫作“失心魔”。
不论利箭团还是复兴社的人,都紧张地盯着艾锋的一举一动,谁也不知道他下一秒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艾锋,要杀要剐都冲老子来,用这些小虾米立棍儿,你算得上那棵葱啊?他们来利箭团就为混口饭吃,你给他们条活路。”刘大军急道。
艾锋笑道:“队长级别的人在利箭团里那可算得上一号人物啊,哪能说杀就杀的?留好你这条命,我还有大用处呢。”
“我日你娘,你这个疯子,西莫林路边的冻死狗……”
刘大军挣不脱身上的绳索,只能直着眼骂人。两名士兵过来,捏住他的下巴,将一个布团强塞进他的嘴巴。嘴不能言的刘大军只得用眼睛狠狠盯着艾锋,如果眼神能够杀人,艾锋不知要死了多少次。
艾锋走了三步,来到第三个俘虏的身前。
这三步对这名帮众来说煎熬得像度过三个世纪。艾锋将画递到他眼前,不待艾锋张口,他已忍不住说道:“好、画得好。”
“真的?”艾锋斜睨他一眼。
“真……真的!”帮众不敢与艾锋对视,只是忙不迭点头。
艾锋沉默良久,问道:“哪好?”
帮众艰难地扭头再次看了眼艾锋手中的画,这画的背景昏暗殷红,散发着一种令人作呕的气息。广场、弹坑、带血的刀、滚落的人头,这画面竟然就是此时的情景!帮众呼吸急促,连忙移开目光,大滴大滴的汗珠从额头滚落。
“说说,哪好?”艾锋催问。
“红色……红色……”帮众语无伦次说道。
艾锋眼睛里闪出一丝光亮,兴奋道:“你是说这红色晕染得好,对不对?果然,还是暗红的色彩与这肮脏腐朽的世界最相配啊。”艾锋仰头感慨了一会儿,再次问道:“你知道这红色为什么这样深邃浓郁吗?”
帮众的心理早已崩溃,泪流满面:“我、我不知道,我不懂画画,你、你饶了我吧。”
“这红色之所以会如此浓郁,是因为……那是用血调和出来的。”
艾锋温和的面容突然变得凶狠,他抓住帮众的头发,将他的头拉起来,强迫他看着自己的眼睛。“而那血是人血,敌人的血!”
“哈哈哈……”看着利箭团俘虏们惊愕地表情,艾锋大笑不止。
第三名帮众体如筛糠,他紧张地闭上眼,可是那幅画所描绘的恐怖场景不断在脑袋里出现,身后刽子手的刀仿佛下一刻就会削掉自己的头颅。突然他感到脸上一凉,这是艾锋宣判了自己的死刑,帮众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大声哀叫,昏死过去。
出乎意料的是,这名帮众没有被杀,两名复兴社马仔上前,将这个如同一滩烂泥的帮众拉到了后方。有人注意到,艾锋在他脸上画了一个“圈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