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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回乡提出调动(1 / 1)


结束了三天假期,祁同伟赶在早上八点上班前,乘坐最早一趟乡镇小巴回到了红山乡。

昨天没敢和李达康开口,调动工作的事情,只能寄希望于乡党委书记郑华军了。

祁同伟先说服了所长杨振民,又拉着他来到了郑华军的办公室。

郑华军五十岁左右,皮肤黝黑,在红山乡工作了几十年,从办事员一路干到党委书记,是个正宗的本地干部,得知祁同伟的来意之后,不由大吃一惊。

要知道乡政府的工作又苦又累,吃力还不讨好,反观司法所,不但清闲,每个月还有额外一百块钱的司法补贴。

全乡上下,不知有多少人嫉妒祁同伟,可他居然放着这么好的的差事不干,硬要调过来吃苦头,是不是脑袋被门夹了?

“小祁,你真的确定?”

“郑书记,这是我深思熟虑后的决定。”祁同伟斩钉截铁地回道。

郑华军沉吟了一会,说道:“小祁,你是名校毕业的高学历人才,愿意主动调到乡政府工作,我们当然是求之不得,但这事其实并不好办。

司法所名义上归乡政府管,但也仅仅是名义,实际上你们属于政法系统,由县司法局垂直领导,我单方面做不了这个主。”

祁同伟早有准备,为了达到目的,开始扯虎皮拉大旗:“郑书记,您说的我明白,我请假三天去京州,就是为了这个事情。

这一趟,我跑了不少单位,见了一些组织上的领导,包括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群峰和汉东大学政法系主任高育良,他们都很支持我的想法。”

说到这里,还故意压低声音:“郑书记,我给你透露一个内部消息,高育良是我念大学的老师,我们之间关系非常好,再过几个月,他就会调到岩台市委工作。”

话音刚落,郑华军就正了正身子,表情也明显庄重起来。

目前整个红山乡政府,不包括祁同伟的话,一共只有三个年轻大学生,都是毕业于普通院校的大专生。

而祁同伟毕业的汉东大学政法系是公认的干部摇篮,更何况他还是学生会主席,研究生学历,按理说根本就不该来这里。

现在看来,既然祁同伟有那么多的关系,甚至能和省委主要领导说上话,他到红山乡干嘛来了,还用说吗?

问题在于,他在司法所待的好好的,为啥非得调过来,难道是觉得闲得慌,想干点实际工作,捞点政绩给上面的领导看?

念及于此,郑华军便试探性的问道:“小祁,我原则上同意你调过来,具体想到哪个科室,想好了没有?”

“梁书记和高主任的意思是,我既然要调,干脆就别待在乡政府了,直接调到最穷最落后的地方当驻村干部,踏踏实实去锻炼。”祁同伟继续忽悠。

郑华军点点头,嘴上说道:“那是,越艰苦的地方,越能锻炼人嘛。”

但心里想的却是:越落后的地方,越容易出成绩吧?

“杨所,我们乡哪个村最穷?”祁同伟觉得差不多了,转头问杨振民。

“应该是紫溪村吧。”杨振民回道。

“那我就去紫溪村好了,郑书记您觉得呢?”

“紫溪村不行。”郑华军想都没想,就直接否决了。

“那里的条件太恶劣了,组织涣散,民风刁蛮,而且交通和通讯也极其不方便,你一个人过去,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上面追究下来,我可担待不起。”

祁同伟听了,非但没有知难而退,反而坚定了这个想法:“郑书记,那样的话,我更应该去了。”

“组织涣散,我是党员,可以帮忙整顿建设,民风刁蛮,我是学法律的,可以去宣传普法,提高群众素质。

至于经济条件差,交通和通讯不便,说白了就是穷,我去了以后,会想尽一切办法,带领村民们致富。”

郑华军和杨振民对视了一下,祁同伟说的挺好,但在他们看来,这只是年轻人天真的理想主义,根本不切实际。

真要有那么容易的话,紫溪村的面貌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就在这时,楼下传来一阵嘈杂声,郑华军灵光一闪,来了主意,指着窗外说道:

“小祁,你先不要急着做决定,说来也巧,今天刘彬副乡长要带人去紫溪村办事,要不然,你也跟着过去,了解一下那边的情况再说。”

祁同伟走到窗前往下看了一眼,只见院子里聚集了七八个乡政府工作人员,各个办公室的人都有,且都是青壮年男子。

“这么多人,去办什么事?”

“紫溪村有户村民,不仅自己拖欠三提五统,而且还鼓动其他人一起抗缴,影响极其恶劣,乡里已经开会决定,今天过去,对他进行强制征收。”

“三提五统?”祁同伟觉得有点耳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不会吧小祁,你到乡里也快一年了,连提留统筹都不知道?”郑华军有些诧异,心里甚至起了一丝轻视。

唉,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小子大概是书读的太多,办公室坐的太久,一点也不接地气。

就这样,还想凭借一己之力改变紫溪村的落后面貌,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原来是这个。”祁同伟顿时恍然大悟,提留统筹的名气如此之大,他上辈子又是在财政局上班,怎么可能不知道。

只不过他参加工作那会,提留统筹已经正式取消,成为了历史档案,没有亲自接触的机会,加上郑华军说的三提五统是俗称,所以一时没反应过来。

所谓的提留统筹,指的是村提留和乡(镇)统筹。

村提留有三项,分别是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乡(镇)统筹有五项,分别是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优抚费和交通建设费。

这些收费项目,是八九十年代乡(镇)村两级政府最核心的财源。

刚开始,基层政府还能遵守上面的规定,提留统筹的征收比例不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农民能够承受的起,并没有太大意见。

但是,从94年开始,这一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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