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老莫所说,世人皆知湘西“赶尸术”,却未曾闻苗疆赤族的“血池捞尸法”。
血池捞尸法是老莫家祖先独有的神通法门。
明隆庆年间,苗疆土司混战作乱之时,莫家也遭受了灭顶之灾。
莫家先祖为了保下家族,便用出了极易损耗寿元的血池捞尸神通。
先祖在莫家的城寨正门前,临危不乱地面对汹涌袭来的土司叛军,掏出了一口锈迹斑斑的铁锅。
正在土司乱贼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莫家先祖意欲何为之识,先祖陡然间划破了自己的手腕。
血液急速从手腕伤口处淌下,流进了大铁锅之中。
随着血液流失速度越来越快,先祖的脸色也愈发苍白了起来。
土司乱军们见状,纷纷猜测先祖是不是害怕了,特来乱军阵前自杀,以表示自己的寨民愿意投降。
可就在先祖晃晃悠悠要软倒下去的时候,这一锅子的血液突然沸腾了起来。
在沸血之中,先祖看见了一条健硕的手臂。
他便念动经咒,抓住了那只手臂。
然后,他猛然一甩,从铁锅中甩出了一名身长九尺的彪形大汉。
这名大汉肌肉虬结,身躯上贯穿着五六枝箭。
土司乱军们吓得大惊失色。
他们一眼就认出,眼前这名大汉,竟是三日前被他们用暗箭射杀的赤族第一勇士,莫铁!
莫铁暴吼一声后,便赤手空拳地向土司乱军们杀将过去。
莫家先祖更没有停手,他继续一个接一个地从血池中捞出曾经战死的赤族勇士,冲向乱军。
不过,土司乱军人多势众,饶是捞出来的赤族尸兵们也没能打退乱军们的攻势。
但这群“尸兵”为莫家争取到了时间,使得明朝廷的官兵得以及时驰援赶到,杀退了土司反贼。
这就是莫家“血池捞尸神通”最为知名的一次实战表现。
这种捞尸神通需要大大损害施术者精血,折损施术者寿元,不到万不得已,是万万不可用的。
不过,老莫却想得很通透,如果不用这家传的血池捞尸神通,便救不Anna的尸骨。
这样,他也没有多少天可活。
用次神通,损个几年寿元,总比再过三十来天就受诅咒死了的好。
只是,老莫还是很为难地对我说道:“小师父,损我几年寿元倒是不打紧。只是,这血池捞尸之法却也有点苛刻,要施展这法术,需要一口古人用于烹煮饭食的铁锅。这同样是偏门古玩,你是否有?”
我挠着下巴道:“随便一口大铁锅就行?”
老莫点头称是,还说光是古代的铁锅还不一定行。
这铁锅,最好是曾经给古代的士兵们煮过饭的。
因为这样的铁锅,凝聚着行伍中的杀伐之气。
在这股杀伐之气的震慑下,没有哪个阴灵敢不回来。
更没有什么魑魅魍魉,能阻碍阴灵回来。
我听完以后,心里倒是一阵轻松。
我笑着介绍说我还真有一口南宋时期的铁锅。
那铁锅的主人,曾是岳飞的岳家军中的伙夫,对赏罚分明的岳飞忠心耿耿。
后来岳飞被十二道金牌召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害于风波亭。
那伙夫也在岳飞被害当日,自刎去世,追随岳飞去了。
然风波亭事件后的第二日深夜,城里的百姓们却在睡梦中听见空旷的集市里传来了一个飘渺的声音:“秦桧!你下油锅地狱啊!”
那声音直击百姓们的内心,唤醒了老百姓们对奸臣的恨意。
百姓们便纷纷起床,走上了街头。
大家上街后才看见,集市的中央,有一人正用面粉搓捏着两个小人。
一个小人的背上刻着“秦桧”二字,而另一个小人身上刻着“秦桧之妻”。
那人将这两个面粉小人揉在一起,丢进了大铁锅里油炸。
等面粉人被炸得油亮油亮后,伙夫就把油炸的面粉人派发给老百姓,还说什么“大宋子民,当啖秦桧之肉”。
后来的每个深夜,老百姓们因为痛恨秦桧,都会一窝蜂地去吃“油炸秦桧”,更有人把这种食物命名为“葱包烩”。
随着吃“葱包烩”的人越来越多,秦桧的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了。
在岳飞离世了十三年后,秦桧也因重病一命呜呼了。
也正是秦桧离世的那天,大家才发现,那个深夜里在月光下炸葱包烩的男人彻底消失了。
他留下的葱包烩,却作为一道著名小吃,一直流传了下来。
这个炸葱包烩的男人,正是那死去的伙夫留下的鬼魂。
他死后并没有追随岳元帅而去,反而是逗留人间,用他的方式替岳飞报着仇。
老莫听说我这口铁锅曾经为岳家军造过饭,自然是喜不自胜,连忙问我在哪。
我当然也不会向老莫这个认识不到一天的人,透露“渡厄阴兵”的事。
便赶紧结账,先带着老莫他们回了医馆,又独自上了二楼办公室,把这名伙夫给请了过来。
伙夫名叫向铁牛,号妙手阴厨。
他其实属于开运类阴兵,特别适合厨师来供养。
因为任何厨师,只要用了向铁牛的铁锅煮菜煲汤,就可以做出打动人内心的菜式。
但这次,我却要让老莫用向铁牛的铁锅去捞一具尸体,不知道向铁牛会作何感想。
不过,向铁牛作为开运类阴兵供奉起来无甚禁忌。
只要供奉者别黑岳飞、洗秦桧就行,否则的话,供奉者容易被向铁牛扔进油锅里面炸。
我觉得除了《满x红》的导演和编剧,供奉向铁牛有被油炸的风险外,其余任何人供奉了他,应该都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所以,我也可以放心大胆地把向铁牛交给老莫。
当我把手里这口铁锅给到老莫的时候,老莫瞪大了眼睛道:“好锅!这逼人的行伍杀气,真不一般啊!”
我郑重其事道:“莫老前辈,Anna就交给你了!”
“那是自然……”
鉴于我的医馆风水可克制阴灵,老莫担心在医馆里施展捞尸神通会出现问题,我便直接带他去了我的公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