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不是,我想卤一些猪头肉跟猪下水。”这就是为什么金妍说送一点给他尝尝,而不是要跟他谈生意,这个时代饭馆里没有这些菜,何况还是这样的大酒楼,那些玩意着实有点上不了台面。
“啊?那好,到时候我定是要尝尝的。”邱掌柜眼里那刚冒出来的星光又一点点黯淡了下去。
看着邱掌柜的变化,金妍一点都不觉得吃惊,让别人从怀疑到惊艳,才是她想要的结果。
今天要买的东西不多,突然想起来有个关键物品要买,那就是松香,一直很担心这个东西难买,好在最后居然找到了,意外的惊喜。
两人到肉铺时天都快接近晌午,买肉的人不多,老板一眼认出了金妍,毕竟很少有小姑娘跟他要猪大肠的。
“哟,姑娘你又来啦,这次想买点什么?”老板热情的打着招呼,做生意的人最喜欢的就是回头客对自己的认可。
“老板,我想问下你这里猪头怎么卖?”上次要猪大肠,这次要猪头,老板都有点看不透了。
“你想要猪头吗?”老板说着从铺子下面提溜出三个大猪头,收拾的不是特别干净,星星点点的猪毛到处都是。
“嗯,如果价格合适的话,我以后每天都要来买。”
“每天都要?”老板算了下账,平时猪头并不好卖,偶尔有穷人家买不起肉,隔段时间会买个猪头回去解解馋。
猪头里面骨头多,一般人觉得不好收拾,感觉买一个猪头得浪费一多半。
“姑娘要是真的要,六文钱一斤,要是您不信,可以去别家打听打听。”老板拍着胸口保证。
金妍把这三个猪头全要了,又买了不少猪下水,老板要的价格并不高,这些东西要是以后都有人直接收了,老板是求之不得。
今天回来的早,刘氏洗好菜等他们到家才开始下锅,金妍把背篓放下,对刘氏说道:“娘你烧火吧,我来炒菜。”
“你快去歇着吧,这点事情就不要你伸手了。”刘氏一想到两个孩子每天那么辛苦,哪里还舍得让他们动手。
吃完饭,刘氏刚准备起身收拾,金妍忙叫住她:“娘,等会再收拾吧,我有件事想跟你们说。”
“什么事啊?你觉得合适你就做主吧,娘知道你是个有主见的孩子。”这些日子下来,刘氏已经把金妍当成了主心骨,女儿想做的事她完全是无条件支持。
“这个事呢,关键还得我哥点头才行。”
“啥事还想要我同意?我跟娘的想法一样,你想做啥事,我们都支持你。”
“哥,那可不准反悔哦。”
“你这丫头,还拿你哥开涮呢?啥事你就直接说吧。”刘氏一边说,一边摞着桌上的碗。
“娘,我想让哥去镇上书院念书。”
刘氏手里的碗险些没稳住,她是没想到金妍能提到这件事,这是她内心深处的遗憾。
男人还在的时候,跟公公婆婆争执了好多次,硬是让金瑞德去了村里的学堂,他不愿意儿子跟自己一样,连名字都歪歪斜斜写不好。
当时金老大是家里的长子,金老头跟陈氏最是偏爱,供了那么些年,连个童生都不是,金老二是个混不吝的,对念书压根没兴趣。
金武是渴望念书的,陈氏却是不愿意,那点家底子只能供一个人,陈氏打心里觉得金武不是念书的那块料。
想去做的事却一直做不了,日子久了,成了金武心底的执念,等到老大老二家的孩子都送去学堂的时候,他便想尽办法让金瑞德也拿起了书本。
只要让孩子能念书,金武是拼了命的赚钱,在这个家里付出了最多的劳力,即使这样也没得到金老头跟陈氏的赞赏,或许他压根不在意这些。
天有不测风云,当金武遭了不测之后,家里塌了一根最大的经济支柱,三房再没了话语权,金瑞德看着劳累的娘亲,懂事的他从学堂走进了田间地头,成了平凡的农户。
原本金瑞德在学堂是深得夫子厚爱的,觉得他天赋异禀,可造化弄人,原本第二年都打算去参加童生试的,刘氏一直自责自己没有能力去为孩子争取念书的机会。
“我不去,我是家里的长子,不能因为去念书,让你们太过辛劳。”金瑞德说得很坚决,他本应该站起来,为家里人遮风挡雨。
“哥,我让你去,是因为我现在有这个能力,你是我们家里唯一的希望。”金妍透过原主的记忆,依稀想起那时候哥哥念书回来经常带着她跟金姝一起朗诵,受了夫子的表扬高兴的跟他们分享。
那时候的哥哥还是个天真的少年郎,一身阳光,现在却因为整年劳作,变得沉稳而少言。
“我知道你怕我们受累,可是劳累几年真不算什么,你将来有了出息,我们就熬出头了,不然我们一辈子都只能如此辛苦。”
很多事情,眼前的不足以评判将来,但是将来一定归咎于眼前的抉择。
“那就在村里的学堂吧,这样我还能有时间帮家里做点事。”金瑞德也知道拗不过金妍,他可以听他们安排去念书,可也不是非得去镇上的书院。
“咱家现在也没有地,家里的事情我跟娘也忙得过来,你就只管安心念书。”
金瑞德不仅仅想着帮家里干活,也是知道镇上书院的束脩比村里贵得多,放眼整个村子,也就金亮一个人在,那也是因为金亮过了童生试,村长希望他能有更好的环境。
“束脩你也别担心,我既然让你去,那就跟爹一样,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供出来,这才是对老宅那些吸血鬼最大的蔑视。”
金瑞德听了金妍的话,心里说不出来的滋味,他也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跟所有种地的汉子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然后娶妻生子,平平淡淡过完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