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明华连夜被母亲双颖带回西北军区,直到见到自己父亲,被劈头盖脸骂到尘埃里,她才知道自己在和什么样的人斗。
班征怒吼,“楼战骁已婚!什么都没打听,就前去找死!不是卢千夜手下留情,你俩能活着回来!”
双颖呆愣,卢千夜说的破坏军婚的话,是真的。卢千夜竟然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
班明华不可思议的看向自己父亲,已婚?怎么可能!父亲当时也是支持的,如今出了事,就都是自己的错?
班征继续骂,但班明华都没有听,她死死捏住拳头,她不甘心,自己一直在唱独角戏,凭什么,楼战骁不能告诉自己吗?卢千夜不能说一声吗?如果有人告诉她,她会去破坏军婚嘛!
现在自己手也残了,甚至失身于别的男人,凭什么,凭什么都是自己的错!她不甘心,有背景怎么了,世上能人多的是!自己斗不过她,有人能斗的过!
班征没有发现一直低着头的女儿,心态竟然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班明华自己都没发现,她偏离了自己的人生轨道,一次追男人的失败,能让她如此癫狂!
事实证明会的,班明华低调养伤,经过几次植皮,被烧伤的手,已经没有那么可怕,因为体质不错,恢复的算是比较好的。
当时那个男生,也被班明华暗中安排到西北军区,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现在离不开这个男人,不过所有的一切都归罪于卢千夜。
在和男人发生关系的时候,班明华眼中尽是狠毒,自己会变成这样一定是卢千夜搞的鬼,自己一定要让她付出代价。
身下的男人露出满足的笑,果真瑶仙子没有骗自己,明华以后再也离不开自己。这司令女婿我是坐定了!
瑶仙子自然是于书瑶,没了能控制的血虫,她体内寄生的血虫肆无忌惮,此刻不再乖乖待在眼眶中。于书瑶整个身躯都是它们的乐园。
于书瑶如果知道她现在的妖娆似火,是血虫占用她身躯的后果,不知道她还能如此淡定的滴血骗人吗?
没错,班明华身下的男人,正是花光所有积蓄和于书瑶买的“花粉”。这花粉是于书瑶指尖血,配着花瓣研磨成粉制成的,两人喝下同一包花粉,哪方喝的多,哪方就离不开对方,当然无所谓男女。
于书瑶靠着花粉挣了不少黑心钱,她不定价,面对穷的就要所有积蓄,富的就狮子大开口,全凭心情。
她对自己神奇的能力,很满意,而且此时的血虫不需要灵魂供养,她不用铤而走险,只需定期喝血,开始不适应,喝着喝着感觉挺不错。
于书曼看着高位上的于书瑶,又是惊恐又是忌恨。此时的她沦落为于书瑶控制男人的工具人。
她得了不好的病,想要活命,只能跟着于书瑶,于书瑶的血能让她活的久些。但是于书瑶的条件就是,让她控制于书瑶指定的男人。
此刻已经有几位富二代成为她的裙下之臣。她恨于书瑶,恨她的真面目,恨她把自己踩在脚下。
但她却堕落的喜欢这种生活。喝了于书瑶的血,她的气质有所改变,站在酒吧里,绝对是最魅惑的毒花,时刻挑逗着一颗颗骚动的心。
这次于书瑶给她的目标是一个刚入京的官三代,相貌不错,不过是个妥妥的纨绔,大事绝不会犯,女人也只碰自愿的,原则就是不给家里捅大娄子。
今天的于书曼穿的一袭白裙,青春靓丽,又带着妩媚妖娆,从男人身边走过,弯腰捡起掉落的小手包。躬身的弧度被男人清楚的看在眼里。
当于书曼即将离开男人视线,男人起身,一个跨步把于书曼拉进怀里。于书曼惊呼一声跌坐在男人腿上,一侧身,胸口完美贴近男人。
男人带着审视猎物的目光,困住于书曼,堵住她微张的红唇,感受到自己不受控制的反应,扛起于书曼往楼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