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大个子不太愿意把那头粉红色的畜牲让出来。”德拉科烦躁地揉了揉他那头金色的头发。
阿尔忒弥斯看着他那头柔顺的头发满意地点了点头,在这一学年他总算放弃往头上涂抹大半瓶发胶了,阿尔忒弥斯表示她十分满意。
“你在海格面前一口一个畜牲,他会放心把鹰头马身有翼兽让给你才怪呢。”达芙妮不遗余力地嘲笑道。
“现在的神奇生物保护课也很无聊啊,除了喂弗洛伯毛虫,什么都做不了,真的很无趣。”布雷斯忍不住插了一嘴。
“那都得怪德拉科,都是他搞出来的麻烦。哦,对了,下午神奇生物保护课我会和海格谈一谈,你们把德拉科看好了,别让他过来妨碍我。”
“……”德拉科郁闷极了,“我还在你面前呢,你怎么能这么说?”
“可能是因为我知道你的嘴有多贱吧。”
“你够了!”德拉科终于忍不住喊道。
“西奥多,下周霍格莫德日我们要一起去霍格莫德吗?”阿尔忒弥斯已经不想搭理他,反而是笑眯眯地朝着西奥多发出了邀请。
“好。”西奥多一如往常地惜字如金,不过他的眼神瞬间就柔和了很多。
“所以说,你还记得我还有秋吗?”达芙妮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阿尔忒弥斯。
人心果然难测,之前阿尔忒弥斯还说要去当秋和塞德里克中间的那个电灯泡,可现在她直接就邀请了西奥多,这是打算抛下她去过二人世界?
迎着达芙妮幽怨的眼神,阿尔忒弥斯揉着她金色的发顶柔声细语道:“乖一点。”
不知道神奇生物保护课上阿尔是怎么和海格协商的,总之海格看起来很高兴,很愉快地就把那只粉红色的鹰头马身有翼兽让给了阿尔忒弥斯。
“你对他说了什么?他竟然会这么顺畅地就把那只畜牲让出来?”德拉科不可置信地看了去牧场内和鹰头马身有翼兽告别的海格一眼。
“第一,改掉你动辄就喊畜牲的毛病,它现在有名字了,叫粉马;第二,你同他协商的时候颐指气使,摆的谱太大容易让人心生不悦;第三,海格很喜欢神奇生物,他当然愿意为它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我只是把我家的优点都给他讲了一遍而已。”
月园周围很空旷,背靠森林,前有一块巨大的牧场,没有哪一头鹰头马身有翼兽能拒绝一块广袤无垠的草场,而且还有家养小精灵可以精细化地照顾鹰头马身有翼兽,完全保证了鹰头马身有翼兽的生活品质。
“那又怎样,我可是一个马尔福,我主动同他攀谈,已经够给他面子了!”德拉科气鼓鼓地说道,显得亢心憍气。
“但是我还是想问一下,为什么它会叫粉马?难不成就因为它是粉色的,然后有个马身?”达芙妮声音弱弱,可别告诉她阿尔忒弥斯取名的方式就这么草率荒唐。
然而天不遂人愿,阿尔忒弥斯肯定地点了点头,“就是因为这个啊。主要是叫粉鹰也感觉不太好听和顺口,所以干脆叫粉马咯。”
西奥多脸上出现了笑意,他突然开口说道:“你们还记得阿尔的猫头鹰绿绒吗?它之所以叫绿绒,也是因为它小时候前额上的一缕绒毛是绿色的。在中文里,绿绒的意思就是绿色的软毛。”
达芙妮沉默,他们之前都是用中文的读音称呼绿绒,她一直以为在中文里这是个很高级的词汇,可是谁知道居然是这么个意思。
霍格莫德日当天……
达芙妮有些无语地说道:“当你想把金加隆扔第二遍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你心里的答案了。”
阿尔忒弥斯在一分钟前跟她说,抛掷金加隆,如果落下来是正面,就把自己的心意告知西奥多,如果是反面,就再等等。
她刚刚扔出来一个反面。但她想扔第二遍。
阿尔忒弥斯尴尬地扯了扯嘴角,然后把金加隆收回了钱袋。
她的声音却清透而坚定:“我清楚地知道我想要什么,抛金加隆只不过是我给自己找的一个理由罢了。”
五岁那年初遇,成为西奥多?诺特的朋友,是阿尔忒弥斯的选择,那么在九年后,喜欢上他,则是阿尔忒弥斯无法控制的意外。
又或许说,他是她一见就沦陷而不自知的人。
既然控制不了,那就放任好了。这是阿尔忒弥斯的想法。
达芙妮惊讶地挑眉:“没想到你还有做其他人眼中的菟丝花的癖好。”
阿尔忒弥斯理了理裙子上的褶皱,语气显得格外漫不经心:“我可以深陷于爱,但我也有我的野心,我会在魔药学这方面做出我的事业的。西奥多很聪明,他也同样在魔药学上有天分,我们志同道合。”
“我一开始和他做朋友,就是因为我很喜欢他的蓝色眼睛,或许一直以来我都给了他很明显的偏爱。”
爱本身就是自由意志的沦陷,在五岁时参加诺特庄园的晚宴的她一眼就在喧闹的人群里,看向了孤寂冷漠的西奥多?诺特,他明显游离于人群的清冷疏离,对她而言,很有吸引力。
所以她跟上了他,来到了消减的花园,在聆听他的心事之后,她对他许下了会让他的花园复活的承诺。
“而你所说的那些其他人,他们根本比不上我。要是我真做了菟丝花,那么我第一时间绞杀的就会是那些说闲话的人。”菟丝草看起来柔弱美丽,依附于他人,实质上却是绞杀宿主的个中翘首,阿尔忒弥斯一直都认为这种植物很有意思。
“那倒是真的。”达芙妮肯定地点点头,在斯莱特林……不,是整个霍格沃茨都找不出来第二个能卷的过阿尔忒弥斯的人,她给同龄人带来的压迫感,可不就是越缠越紧的菟丝草吗。
而像西奥多这样看起来文弱实则高冷腹黑的男人,还得是阿尔忒弥斯才能驯服。
达芙妮想起来在十岁那年,父亲曾带她到诺特庄园做客,那是一个温暖而又明媚的天气,她和父亲是通过飞路网过来的,所以透过窗户往外看时,她惊讶极了。
往常冷漠的诺特家的小儿子居然笑意盎然地和黑发的东方小姑娘并排坐在花园的草地里同看一本书,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阿尔忒弥斯,也是第一次见到西奥多眼神里的冰融化的样子。
老诺特和父亲介绍说:“那是阿尔忒弥斯,唐的掌中宝,也是西弗勒斯?斯内普的养女。”
随即她就被父亲要求要和阿尔忒弥斯打好关系,因为阿尔忒弥斯是唐的继承人,那是一位非常神秘而又强大的东方巫师,他的产业遍及了整个欧洲。
“早上好,西奥多。”那时的达芙妮先和西奥多打了一声招呼。
果不其然,西奥多脸上的笑容在注意到其他人出现后,就收了起来,她听见他冷冽的声音:“早上好,达芙妮。”
完全没有想要给她介绍眼前的女孩的样子,达芙妮只能硬着头皮向阿尔忒弥斯问好。
“你好,我是达芙妮?格林格拉斯。”
阿尔忒弥斯脸上浮现出清浅的笑容,她握住达芙妮伸出来的手:“我是阿尔忒弥斯?斯内普,很高兴认识你,达芙妮。”
“阿尔忒弥斯,我能看看你们刚才看的什么书吗?”达芙妮为阿尔忒弥斯的温和和好接触感到庆幸,随即她又好奇的问道。
“是费德里科·加西亚·洛尔迦的诗集。”女孩在春日的微风里娓娓地讲述着这位麻瓜诗人的过往。她的声音很动听,达芙妮对于那天的印象也就只剩下这个了,主要是那两人之间融洽的氛围,好像根本就容不下第三人。
想到这里,达芙妮不由得幽怨地看向了阿尔忒弥斯。
“好了,我的笨蛋大小姐,再不出门我们就赶不上去霍格莫德了。”阿尔忒弥斯伸出手揉了揉达芙妮漂亮的脸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