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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一口又大又重的黑锅(1 / 1)


可是就算是狗尾巴草长得再粗壮,也只不过是狗尾巴草罢了,还没有鲜花好看呢。

“妈,这是我拿来种的,我看家里不是有块空地吗?没有计划的话,就留给我种吧。”

处理好人参,林歆欢进厨房,眼睛亮亮的看着吴秀丽。

让吴秀丽心一下就软了,自己闺女长得那么好看呦,怎么忍心拒绝她呢。

虽然不敢苟同林歆欢的审美,还是帮她把“狗尾巴草”种了下去。

看着林歆欢熟练的挖坑,吴秀丽不知补脑了什么画面,眼睛红了。

“闺女,你在外面受苦了,晚上让你爸爸给你炖大骨头汤喝。”

“?”

“好!”

林歆欢被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搞懵了。

但是有好吃的,怎么能说不。

完全没想到在古代侍弄药田的技能,让养父家背了黑锅。

吴秀丽还以为豪门连买菜的钱都舍不得,还要让林歆欢种地供给一大家子。

要是林歆欢知道吴秀丽的脑洞,肯定笑疯了。

对对对对,就是这样,纯纯的压榨。

剩下的萝卜被林庄成切成细丝,入锅里轻轻焯了一下,铺垫在碗底。

一指节的小海虾,在滚水中马上变红,盖在萝卜丝的上方。

嫩嫩的竹笋,一半做成竹笋红烧肉,一半用来煮笋汤。

汤里什么都没放,只是加了一些味精和盐,把笋的甜味立马就调动出来。

整整煮了三个大铁盆子,林歆欢看家里三口人也吃不完,便提议给大伯家送上一些。

林歆欢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小姑姑也嫁到了另外一个镇上。

在神山镇里比较亲近的就是大伯家,她跟大伯一家见过几面。

林歆欢对话痨的壮壮哥,憨厚的大伯,和善的大伯母,好感度还不错。

有好吃的也愿意分享给对方。

在越小的地方,越要注重人际关系,说不定啥时候,有让人搭把手的事情。

林庄成惊喜,他们兄弟从小就感情好。

结婚后,还是住在附近,不管谁家有什么事情,都会搭把手。

家里有好吃的,好用的东西,都会分一些,给对方送过去。

但是林露露经常会抱怨,大伯一直占家里便宜,每次都对送东西过去不乐意。

说话的时候,还吃着林壮壮给她从县里带回来的车厘子。

车厘子贵,林壮壮也只买了两斤,就送了一斤给林露露吃。

到最后,还得到个来打秋风的评价。

这次是欢欢朋友送来的,他可不敢自作主张把东西送出去。

没想到还是孩子孝顺,有什么都想着家里人。

“好~让生生给大伯送过去~”

林生生应了一声,一拐一拐的走来。

林歆欢看着三个大海碗和林生生两只小手臂。

即使已经养胖了不少,还是细细的一圈,大拇子和食指一包,还有缝隙。

“我去送吧。”拿了一个托盘,把碗放上去。

林庄成笑得挤作一团,在围裙上擦干净手,连连应好。

“生生,你给姐姐带路。”

“姐姐,跟生生走。”林生生就像条小尾巴似的围着林歆欢。

眼里满满都是崇拜。

他的心完全被林歆欢笼络过来了。

他的姐姐是开超市的哎~

他的姐姐还会煮甜甜的药~

他的姐姐还会开车~

他的姐姐吃饭超级香~

姐姐吹已经初显端倪。

小孩的快乐超级简单,自从林歆欢开了超市后,林生生从来就没有缺过零食。

原本家里的零食都是林露露专属,自己连一块钱的辣条,都只能吃她剩下的。

以前超级羡慕的就是,口袋里随时能掏出干脆面的人。

但是他现在已经成为了自己最羡慕的人,姐姐见自己喜欢吃干脆面,直接搬了一箱到他房间里。

天哪!他连做梦都是干脆面的味道。

等她和林生生回来的时候,原来的三个碗里装上了一条香煎小黄鱼、冬瓜鸭肉、咸菜炒大肠。

林庄成了然一笑,招呼两个小的吃饭。

林歆欢听到能入座,筷子挥出了残影。

动作迅速,但丝毫不见粗鲁。

往常觉得萝卜有股臭味的林生生,往萝卜煮虾的碗里,夹了好几次。

头一回觉得萝卜那么好吃,一股子清甜味。

吴秀丽止不住赞叹:“欢欢朋友送来的大萝卜就是好吃,比我们自家种的要甜不少哩。”

“而且那个头又大,乍一看还以为是萝卜成精,看不住就要化成小娃娃了。”

她在家里也会种些蔬菜,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萝卜。

“汁水也很充足,用指甲盖轻轻一掐,水就溅出来了,我看生吃也好吃。还有一根,我用来做腌萝卜怎么样?”

林庄成又是夹了一筷子在碗里。

“欢欢,不是想做腌萝卜吗?”吴秀丽想起了林歆欢拿着刀切萝卜样子。

沉浸在美食里的林歆欢,听到有人Q自己,赶紧咽下红烧肉。

油亮亮的肉,让她嘴唇糊上了一层油。

“妈,那是我又另外的用处。爸,你给我腌甜口的吧,我喜欢吃甜口的。”

要是拿人参当萝卜吃,怕你们喷血而亡。

用醋、白糖腌起来脆脆的萝卜,在放冰箱里冰一下,甜丝丝,哎呦~拿叫作一个好吃。

不过...放上小米辣,火辣的口感也不错...

两种味道,林歆欢难以取舍。

甜?辣?甜?辣?

算了!我都是成年人了,不做选择,两种都要!

林庄成哪里会不答应,乐呵呵的说,吃饱饭马上做。

反正萝卜那么大一条,做成两份,分量也不少。

最恐怖的还属那竹笋了,比一个篮球还大,要是让它发展成竹子,肯定是竹中之王!

削了半天的竹笋,做了两道菜,也不过是缩小了一圈。

嗯~还是拿来吃吧,竹中之王算什么,都比不上这一碗竹笋红烧肉强。

香!真的太香了!

都说煮饭的人,对吃不敢兴趣。

因为煮的时候,味道都闻饱了。

林庄成差不多也是如此,到吃饭的时候,都没胃口,只是为了填饱肚子。

但今天,他等笋下锅之后,闻着味道罕见的饿了。

满脑子叫嚣着:来一口~来一口~

借着尝味道,吃了一块笋子,哎呦!嫩得都不敢咬,刺溜一下就滑到胃里去。

要不是自己意志力强,还能让菜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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