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官嘉文昨晚值夜,睡了六个小时,一早起来精神头十足。
上班时间还早,待会儿和闺蜜有约,便手动收拾一下长刘海。
嘉文母亲是在家乡小镇开理发店的,她从小耳濡目染也算是半个师父,对着镜子打理好自己的形象后,满意的点头。
就在这时,一直在门口围观了全程的边牧叼着一把梳子跑了进来。
秦琅将梳子放在她脚下,然后蹲下,抬头睁大了狗眼期待的看着她。
昨天嘉文就知道这条狗很有灵气,现在直面它通人性的一面,还是有些惊讶。
嘉文蹲下身伸手抚摸着狗狗的脑袋,语气温柔,态度可亲:“你想让我给你修毛?”
“汪”
“是的”秦琅点了下狗头。
这样一个乖巧温顺,聪明凌俐的大狗狗,谁能忍心拒绝它的请求。
嘉文还从没给狗修过毛,在网上搜索了两个修毛视频。
仔细端详了一下脚下的边牧,它的眼睛像两个黑宝石,全身炸毛,黑白相间的花纹,两个耳朵连带着眼睛呈现出蝴蝶翅膀模样,尾巴扫来扫去,看着就流露着一股子机灵劲儿。
嘉文搭着梳子,用剪刀将边牧周边杂乱的毛发修理平整,修好之后,秦琅的身体轮廓呈现出优美的线条,强壮矫健,看着就是一条威武雄壮的狗子。
秦琅抖了抖身上的毛发,走到穿衣镜前,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新奇的瞅着自己的狗造型。
“凸毛,凸毛,你跑哪儿去了?”韩军一觉醒来狗不见了,担心它瞎跑到不能去的地方。
秦琅听着这个颓气的名字,镜中的狗子呲牙,眼露凶光。
“韩队长,狗在这里”
嘉文无语失笑:“原来它叫秃毛啊,很独特的名字”
韩军一进屋,就见穿衣镜前的狗子猛扑过来,前腿蹬在他的大腿,后腿借力,一跃而起,一爪子前掌蹬在韩军的脸上,留下一个梅花印。
韩军被踢懵了:“这条狗疯了吗?”
“兴许它只是不喜欢这个名字”嘉文捂嘴,耸肩偷笑。
快要到上班时间,警官们陆续到食堂吃早餐,秦琅是警局里唯一一条狗,接连被每个进门的警官摸头杀之后,食堂阿姨打完菜后,拿了个小铁盆,里面放着两个包子和一碗汤。
“汪汪”
“谢谢”秦琅埋头干饭。
韩军咬着包子给救助站打电话:“喂,请问是动物收容所吗?我这里是警局,有一条流浪狗,对,无主的……”
秦琅吃完早餐,就听到韩军这个家伙居然要将它送走。
收容所,靠不靠谱?
万一进去了关进笼子里,拴上狗绳,听话了给一顿稀饭,不听话,逮着几顿打。
前途好点的,被送到各个宠物店,被爱狗人士买走。
前途差点的,扒皮切肉送到餐桌上,成为一道下酒菜。
越想越觉得前途渺茫,生死危机。
秦琅细细琢磨了一番所有狗的前途,家养狗,主人未知,前途未知;流浪狗,巅峰时期能混口饱饭,晚年凄惨,算来算去,还是警犬好,铁饭碗,吃喝不愁,到死都有人照顾。
打定主意混事业编的秦琅现在越看韩军这家伙不顺眼了。
我好歹也给你送了一个抓捕四名罪犯的功劳,你就收留我住几天,等我事业编上岸,咱俩分道扬镳,可现在倒好,给我起了一个秃毛这么难听的名字就算了,还要把我送进收容所。
你当动物界的收容所是人类孤儿院呢?
韩军正要喝下最后一口豆浆,却见从背后跳过来一条边牧,秦琅四肢在半空齐齐落在韩军的脑袋上,将他脑袋当成一个支点,然后翻过桌子,直奔门口。
韩军一口豆浆喝进嘴里,又重新吐到碗里,下巴淅淅沥沥的豆浆流下来打湿了裤子。
“哎呀,我这可是新的裤子,这条糟心狗还是赶紧送走吧”
韩军用纸擦了擦裤子上的痕迹,为难道:“今天下午女儿要过来,小鸭本就心心念念要养个宠物,磨了她妈一个月,老婆愣是没松口”
“这回小鸭要是在警局看到这条边牧,死活带回家,嘶,老婆发起火来,他吃不了兜着走”
昨天晚上,韩军在警局的联系群里询问了单位的同事,但没每一个提出要养狗的。
他们虽然也有爱心,但是警察的工作太忙了,维护华国治安是个辛苦活,二十四小时待命,有时候日夜颠倒,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况养条狗。
秦琅在手机里听到收容所的人中午来,他出了警局就在外面乱晃。
狗的视野和人的视野真的不一样,即便是曾经当过动物大熊猫,现在变成狗,秦琅很难去每一次都抬高头去看清人的长相,所以更多的是靠气味分辨。
靠着四条腿跑遍了四分之一个城市,临近下午,夜市摊子上有了烟火气,在这周边饿了一天,就等这饱餐一顿的流浪狗们也露出了身影。
秦琅从夜市走过,却见一条流浪狗,身上脏兮兮的,应该是条柴狗:“汪~”
柴狗已经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它冲着秦琅呲牙:“滚开”
“汪汪”
“没礼貌,要滚你滚”秦琅往前刚走了一步,就见这只柴狗发了疯一样冲上来就要咬他。
流浪狗争抢食物,默认的弱肉强食,打赢了食物归谁。
秦琅只是路过,没觊觎它的食物,但是这条浑狗话都说不明白就瞎打架,他也不是好欺负的。
“汪——”
秦琅压低了嗓音,从喉咙里发出一道凶悍的怒吼声,随后和这只柴狗撕咬起来,他当大熊猫那会儿可没少打架,这次和柴狗干仗,一个巧劲儿就将打翻,一口咬住了他的脊椎骨。
柴狗发出呜咽求饶的声音,秦琅放开了它,随后往警局的方向跑去。
留下茫然的柴狗:“它打赢了,为什么不先吃肉呢?”
秦琅跑过大路,却依稀听到旁边传来微弱的类似于人类喉咙里发出来的急促求救声,它掉转头,往声音处狂奔而去。
周素在市场里买衣服,今天生意好点,九点关门回家。
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条狭小的巷道,路灯又坏了,她打开手机照明,却见后面突然冲过来一个男人。
“救,救命”周素吓坏了,她被男人捆住了双手,力气小又挣不脱,手机在挣扎的时候被打落在地上。
男人脸色潮红,神色慌张,他用蛮力紧紧的捂住了周素的嘴巴,或许是第一次激情作案,他的手法并不熟练,周素脸色发白,呼吸不过来,缺氧即将致死。
“汪~”
秦琅靠着灵敏的听觉赶到案发地,看清情况后,矫健的冲了上去,一口咬在歹徒捂住周素的手上,迫使他放手。
男人吃痛松开手,他是这一片的房东,年轻时爱逛夜店,妻子受不了离婚了,年过四十,喝了点小酒,见周素从眼前路过,便起了色心。
可现在被一条狗阻止,男人慌乱不已,他心知自己这是犯法,第一反应便是掩盖罪行,他伸脚去踹狗,却被秦琅灵活的躲开,还飞跃而起,直接咬中了他的下巴。
周素倒在地上,慌张过后,便摸到了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男人吃痛,打不过一条狗也就算了,听到周素报警,这才怕了,转身就跑。
秦琅守护在周素身边,等着警察到来。
那人走了,周素才没忍住大哭起来,双手颤抖的抱住狗子:“谢谢,谢谢你”
要是这条狗没出现,她真的不知道自己会遭遇什么可怕的事情。
警车赶到现场,将受害人带回了局子里立案调查。
秦琅咬住韩明的裤脚,嗅着空气里残余的浓烈气味,往前跑去。
韩明跟着它摸到了罪犯的家里,将罪犯抓捕归案。
第二天,周素拿着一面锦旗来到警局,亲自送给了秦琅,上面写着见义勇为,还将它的狗头贴在上面。
甚至为了感谢秦琅,周素购买了狗粮,狗玩具,狗窝一系列生活用品。
周素走后,秦琅叼着锦旗仰着狗头走过局子里的每一个警官面前,每一步都叫它走出了雄赳赳气昂昂的阵势。
嘉文摸了摸它的头:“好羡慕啊,我都当了两年警察,还没混上一个锦旗,秃毛真厉害”
警局的其他同事收回自己偷瞟的眼神,我们不羡慕,再看一眼,真好看,我们不羡慕。
秦琅叼着它的锦旗蹲在韩军的位置上,保证他一抬头就能看得到。
韩军:这玩意显摆什么啊,当谁没有呢?
他还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