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不忙着看票,先把尸体搬到对面的楼。
然后用昨天接到的雨水把血迹擦除,围在柜台,展开了刚才的战利品。
〔道具:漫展门票〕
〔时间:11月28-11月30〕
〔地点:新兴区小香山会展中心B场〕
好消息是刚才在店里找到了几块磨刀石,到时候可以给刀剑手动开刃。
坏消息是查了下地图,小香山离这有点远,不顺路。
但刀剑是男人的浪漫,秦飞雨已经想象自己拿着长刀大杀四方的样子,迫不及待:
“好,雾散了就速速出发吧!”
“等等吧……再考虑一下。”沈月白却犹豫了。
秦飞雨满脑子去挑把好刀,听到有可能不去,就有点无语:
“不是,怎么又要考虑了,到底去不去啊,能不能痛快点?”
“现在虽然可以开刃,但说到底是道具,强度肯定跟不上专制刀剑……”
沈月白还没说完,秦飞雨就气笑了,一摊手:
“害,那不还是昨天我说的么,玩具,用不了,白开心一场。”
这语气让沈月白不大高兴。
这家伙怎么回事,他是因为昨天自己撅了他几句,现在跟自己杠上了么。
沈月白嘶了一声,内心是有些烦躁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能不能别这么绝对。
如果顺路,即使武器品质一般,去看看也正常。
现在不顺路,没必要浪费时间啊,就五金店拆几个钢管也能行吧?”
“不是,弟妹,我给你提供一个全新思路,你听着。”
秦飞雨点了一根烟,抬着手在地图比划:
“刀剑在交易所卖的贵,到时候咱们去漫展搂一堆回来。
那摊子一摆,挂羊头卖狗肉,谁他妈能知道品质怎么样?
到时候咱们再用换来的巨量物资,再去换高品质武器,甚至全套防具啊,还有启动的物资那些都能换到。”
“……”
“怎么?你们拉不下面子摆摊?ok没关系,我可以自个去卖,这样总行吧?”
不愧是秦老板的儿子,家里几代经商,天生具有奸商特质。
看来先前都是大智若愚,他这人精明得很。
他的话也确实有道理,但是……
“太冒险了……看时间漫展头天正好是尸毒爆发的时候,那边丧尸肯定密密麻麻……”
他吐了一口烟,边笑边摇头:
“啧,你看你看,妇人之见。要我说,丧尸越多,武器越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沈月白咬了咬唇。
虽然被讽刺了,但跟以前宋惊风的强度比起来,简直就是不痛不痒。
她没生气。
秦飞雨的思路也不能是说是错的,高风险高回报,也是一个方向。
但她自从上次的冒险招致宋惊风惨死后,已经怕了。
于是她看向宋惊风,让他来决定。
宋惊风也在思考,他看了一会地图,感觉秦飞雨那样花费的时间太多了。
虽然刀剑确实好用,但他向来不喜欢麻烦。
也不喜欢在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铤而走险。
于是就说:“算了,不去。”
秦飞雨一下就不服了:
“不是,惊风,我怎么发现你现在怎么胆子这么小呢。
先前逮鸡啊,出区啥的那都是小打小闹,所以听你媳妇的也就听了。
结婚了你就怕这怕那,一点血性都没有了,你还是我认识那个宋惊风么。”
宋惊风被一激就有点恼,不耐烦道:
“想去你就自己去啊,又没人拦你。”
秦飞雨被噎住了,吭哧吭哧老牛一样猛抽了几口烟:
“行行行,你们夫唱妇随,我说不过你们。
不去就不去,咱们就这么怂着走呗。”
这场简单的会议,最后就以秦飞雨的让步结束了。
都有说法,但就是合不到一起,这也是常有的事。
以前宋惊风和沈月白也是这样。
不存在谁是对的谁是错的,谁拖后腿谁不拖后腿,只是单纯的办事风格冲突而已。
反正最后只要统一了方向,一起去做就行。
大雨驱散了雾,再淋雨前行肯定会感冒,所以三人决定再待一天。
只是衣服湿了又干,又闷在屋里,三人浑身发臭,甚至长了霉点。
这样下去不行,会生病的。
幸好沈月白有先见之明,刚才扒了那几只丧尸的三套染血衣物。
店里的盆和桶都放在屋外接了不少雨水,她拿了包肥皂粉给三人洗干净衣服。
两个男人在柜台上坐着,补充食物。
秦飞雨啃了一口酱鸭脖,不知为什么觉得有点没滋味。
转身去翻了两瓶高度酒,给了宋惊风一瓶:“惊风,我问你件事,你别生气。”
宋惊风接过,反正答不答应他都要问,说不说也都会惹人生气,就不耐的嗯了一声。
“弟妹确实挺好的,但你有没有考虑过……咱俩走会更好?”
“……”
“哎哎哎,你答应过我,不生气的啊。”
“……你什么意思?”
宋惊风压着怒火,他倒是要听听这个人,又要放什么屁。
“我主要是,感觉带个女人,弊大于利吧。
你说她聪明 ,确实聪明,但没她聪明活很久的大有人在,说明这世界还是实力至上。
而且她这小身板,不能打不能扛的,估计也没法给你解决多少生理……”
清脆的玻璃碰撞音,宋惊风的酒瓶击打在柜台上,那双漂亮的凤眼里全是杀气。
秦飞雨根本不怕他,耸耸肩咕咚咽了一口:
“你再生气,我说的也是事实。
咱俩多少年的交情,你跟她又认识了多久?
要是好世道,你他妈能找到媳妇,我恭喜都来不及。
但这种世道了,还谈什么爱不爱,喜欢不喜欢的。
不如跟我一样,一个人想干嘛干嘛,想去哪就去哪。
饿了一人饱,有生理需求了就去交易所,有些漂亮女人只要一个面包,就能陪你一晚……”
“……”
宋惊风从恼火缓缓变成了无表情的冷漠脸。
他知道没有必要跟眼前这个人生气,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一种人。
只是冷冷提问:
“你之前不是还说你未婚妻死的时候你很伤心么?”
“确实伤心,但那是我没有跟女人一起走过,如果她一直跟着我,可能情况就变了。”
他露出了一个怀念的笑:“记忆里的女人,才最美。”
“……”
看来这家伙有点道德观念,但并不多。
不知道这个时空的秦飞雨发生了什么,但总觉得跟自己时空那个秦飞雨不太一样。
“这就是哥们给你的金玉良言,怎么样?”
“不怎么样……”
宋惊风回了一句,转头就看到沈月白提着一桶衣服站在门口。
秦飞雨呛了一口酒,开口想解释,但是他还能说什么。
乐子人喜欢拱火,可当火烧到自己身上时,就只会当鸵鸟。
这只大鸵鸟垂下头,默默喝酒。
姑娘寡淡的看了两人一眼,没有言语,径直进了小仓库。
宋惊风冰霜似的看了他一眼,灌完了剩下的酒:
“你最好少用那些歪理来浪费我的时间。”
然后,他起身跟进了小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