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家,从初二就开始住校了。
我们公社只有在街上的中心校才有初中。
读初一的时候,大家都是每天从家里走路到中心校来上课。
像四大队、十大队这几个村子离街上都很远,每天在路上单程就要走一两个小时。
尤其是到了下绵雨的季节,农村那些土路都被踩成了烂泥路,行走起来非常的困难。
如果运气不好,不小心滑一下,脚就踩到路边的水田里面去了。
衣服裤子弄脏了不说,有时候还得一天都穿着湿裤子上课。
夏天还好一点,裤子很快就干了。
要是遇到冬天,就不得不跑到学校蒸饭的地方,求蒸饭师傅把门打开,跑到炉子边去把裤子烤干。
在初二的时候,为了减轻同学们的通勤负担,同时也是为了解决下雨天很多同学都迟到的问题,学校决定让我们年级的所有人都统一住校。
即使家在街上的也要住校,这样大家就可以一起上早自习和晚自习了。
学校腾出两间空闲的教室,用来作为大家的宿舍。一间住男生,一间住女生。
所有人都从家里带来了被褥,在两个大教室里面打地铺睡觉。
住校一个多月后,大通铺里面就长了虱子,好多同学身上还长了干疮。
在给大通铺做了彻底的消毒之后,每个星期班主任老师都要去监督他们打扫卫生,晾晒被褥。
我和极少数同学算是比较幸运的,可以住在一些老师的单身宿舍里面。
学校的大部分老师都是我们公社的,他们下班后就回到农村的家里面去了,宿舍只是用来睡个午觉,批改作业这些。
勇军在大通铺里面得了干疮后,和守福同学挤到了潘老师的宿舍里,位置就在我们教室的斜对面;
晨曦和几位女同学在她叔叔帮忙找的地方安顿了下来;
秀军和正刚与名扬一起挤进了名扬爸爸的宿舍里,他们那个门口,就是当年我被邓老师吓唬着要割耳朵的地方;
三班的梁萍和她的好朋友住到了她哥哥的宿舍里面,就在底下操场这边,原来四班教室的边上。
我和志贵表哥一起住在三表叔的单身宿舍里,也是在底下操场这边,跟梁萍她们中间只隔了一间大教室。
三表叔是志贵的亲叔叔,我们都住在同一个生产队。
志贵的奶奶是我外婆的亲姐姐,也是我爸爸妈妈的媒人。
三表叔得知我们这个年级需要住校的时候,很慷慨地把他宿舍的钥匙配了两把给我和志贵。
第二天我俩背着大米和被褥到他宿舍的时候,他坐在书桌边的椅子上,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们。
然后他从抽屉里面拿出一张写好的纸,特别严肃地对我们说:“你们两个住在这里,我很欢迎,但是首先得‘约法三章’。”
虽然我当时已经上初二了,但是根本就不知道“约法三章”是啥意思。
表叔让我和志贵把他写在纸上的十来条规章制度,一条一条地读出来。
当时我就觉得有点儿纳闷,不是说“约法三章”吗?难道不是三条?怎么写了十来条?
当然我不能把这样的问题说出来,我不懂也要装懂,不然太丢脸了。
表叔让我们读完之后,就把那张“约法三章”压到了他书桌的玻璃下面,要求我们天天都要看,然后抬起头问我们:
“能不能遵守?”
这还用问吗?你们是大人,你们说的我们肯定都得遵守噻!
即使有时偷偷地不遵守,在你那么严肃地问我们的时候,我们肯定都要响亮地回答:“能!”
就这样,我和志贵住到了三表叔的单身宿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