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呢?报纸呢?”北平和上海负责清理报纸,寻找‘种花家的兔子’的人,看着什么都没带回来的手下生气不已。
“人实在是太多了,所有的报纸都刊登了这则消息,其中很多人并不是我们惹的起的。”而如果不抓那些大报社的人,却去抓那些小报社的人,这不是直接告诉别人他们的无能吗?
再说了,那些人明显已经拧成一股绳了,真得罪了那些新闻人,那可真的会‘遗臭万年’!
到最后还不是得妥协,而为了能让那些新闻人消气,还不是他们这些‘自作主张’的人背黑锅?
才不上这个当呢!
“报纸全都已经卖光了,我们好不容易收集到一些还是从大街上那些正在看的人手上抢回来的。”
真已经尽力了!几个铜子的报纸却被他们当成了大钞在那里好些个人挣来挣去,就只是为了能向上级交代。
“老大,那只兔子也只是在报纸上随便瞎写,以前又不是没有这种人,过了这几天,以后谁又还能记得住?”何必这么劳师动众?
只不过这一次的这个文人脑子好像有点毛病?
取的什么破名字?
兔子?
还种花家的兔子?
而不是种菜家的兔子?
......不过,说得他都想吃兔子了。
幸亏上面正着急不知道应该怎么和上级领导交代的头头不知道手下人心里是这么想的,如果知道......
要不,下班就去吃麻辣兔头吧!
与此同时,在白公馆的九霄吃过早饭之后就见到了金梦兰。
她同意加入青龙集团,带着她现在名下的所有产业一起加入青龙集团,换取了青龙集团5%的股份。
有参与集团决策的权力,但是股份却不可以卖给白启礼和九霄之外的其他人。
九霄:这金梦兰可是作为高级管理人才吸收的,不管有没有股份,都还是有参与决策的权力的,更别提还带了那么多的产业。
虽然这些产业如果只凭金梦兰在刘显贵案发后的情况和个人能力去和公司的其他人斗可能只能保住一半。
毕竟是一个杀夫未遂的女人,即使不暴露旗人的身份,也够金梦兰喝它一壶的了。
“我已经认输了,不知道小白总现在有没有什么吩咐?”签好了合同,金梦兰就看着九霄开始质问。
看着金梦兰这看似是对着自己说的,但是眼睛却看着旁边的白老爹,明显是对着两人一起说的,还是为了挑拔他们两人说的金梦兰,九霄笑了,“既然金姐这么快就走出了丧夫阴影,进入了工作状态,我也不能让您失望不是吗?”
金梦兰:“......呵!”
九霄当然知道现在的金梦兰并不是真的真心愿意跟着他们干,一切都只是被逼无奈而已,但是她不在乎,她只是找一个下属,又不是找志同道合的同志!
“金姐作为原来的满清贵族,现在的刘夫人,应该听说过我们的红颜日化套装吧?”
金梦兰:“当然。”她家里用的就是,别说,可比那些从国外进口回来的香皂或是香波好用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