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他们忍着笑的神情,就知道这两兄长不识货,不然她还真是不好解释。
至于程少宫,看见百合面色不对,自然以为是她对自己写的字不好感觉到羞窘。
妹妹的字写的倒是不错,不过书体却不太符合当今主流,如今大家用的大都是篆书,用这种隶书的少之又少,一般只有特殊情况下会被使用。
因为小篆排列整齐,行笔圆转,线条匀净而长,呈现出庄严美丽的风格。汉承秦制,这种书体自然也符合汉人的审美。
反倒是隶书因为过于板正,缺乏艺术性和美感,加之用途上被时人鄙夷,自然成为了鄙视链的最末端。
就如同曾经的某段时间,英国的上流社会以说法语为荣,英文是最底层的人用的。
程颂看了,立刻夸赞道:“这字写的真好看,不过如今国朝上下皆重篆书,嫋嫋还是该临摹篆书书贴。”
知道程颂的好意,百合欣然接受,其实篆书也不错,只是她更喜欢行楷而已。
行楷书字形则变化多姿,通篇大小相间,正欹相错,同一个字可以有多种写法。
更兼用笔轻盈,点画灵动,字形多变,不拘一格,这与她的性格十分相符。
“多谢次兄提点,嫋嫋知道了,不过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嫋嫋自觉有所进步,还请次兄,三兄指点一二。”
信手写下了一句,然后交给了程颂。
“‘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妙极妙极!枉我日夜苦读,竟从未见过这诗作。”
他接过之后,吟咏出声,品味了一番便称赞道。
又看向百合,“妹妹从何处听来此诗?只是竟然只有四句,于当下的诗作倒是截然不同。”
百合看他,“此诗乃是无意间听到的,虽与时下不同,可是已然将志向和抱负表达的淋漓尽致,正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何必狗尾续貂,徒增笑尔?”
程颂和程少宫听了,有些诧异的看着百合,未曾想读书不过半月时间,竟然有这么深刻的感悟,果然是天纵之才。
“若非葛氏耽误了你,如今恐怕我程家之女便已经名满京都了。”程少宫又是愤愤,又是感慨。
程颂也同样点头,表示赞同。
却不料百合说道:“满招损,谦受益,名声不过身外物尔,况我一女子之身,何必引人注目?”
见百合不愿意多谈及这些,程少宫自然体贴的转移了话题。
“咦,嫋嫋,为何你的书案这般小?似乎是幼儿所用的。”
“是吗,我用惯了,倒是不觉得小。”听了程少宫的话,她随口便说道。
“这可不行,书案这般小,会影响你看书写字的,身体需要一直蜷缩着,时间长了会很难受的。”程颂立刻就接了这句话。
“可不是,我那有一张长兄为我打的麒麟首的书案,精美华丽,不过如今已经用不上了,便送与你了。”程少宫面上大方,不过眼中的不舍却很是明显。
知道这是他的好意,对于文人来说,这种私人物品,连碰都不许人碰一下的都有,更别说是将心爱之物送人了。
只是他心疼自己,所以才如此,百合自然要领情。
“好,多谢三兄。”
而后,程少宫便让人去他的院子取那张书案了,谁知,竟然引出一场不算小的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