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一阵后怕……
哦对,自己出来之前卸了妆,外衣也换了一件轻便的。
所以说,现在在男主眼中,她不是那个羞辱过他的富婆,而是几天前遇到的路人甲。
好悬,差点儿没穿错马甲。
思及至此,她僵硬地勾起唇角,对着耿宇辰微微颔首:
“好巧。”
“是啊,真的好巧。”
既然是路人甲的话,那当个正常人就行,倒是没什么压力。
耿宇辰注视着她,眼中写满了惊喜,“我经过这儿,来买几瓶水。怎么,你住这附近吗?”
真的是她,声音也对。
终于见到整张脸了,年龄在十八、九岁的样子,果然是仙女一般的存在,比他想象中更好看。
难道,今天是他的幸运日吗?竟会偶遇到恩人姑娘。
此刻耿宇辰的心情,简直比拿到奖学金,还要开心无数倍。
这几天,他时常默默祈愿。
希望拿一辈子的运气,来换取和她再见一面。
想不到,命运对他这么眷顾,这么快就实现了。
这么说来,之前结账的时候,他们岂不是遇到过?
她今天戴着帽子,所以刚才没认出来。
果然人应该善良,假如他不是管了这件事,肯定会和这姑娘错过,那可就太遗憾了。
“不。”
顾念指了指购物袋,“我也是路过这边,进来买点儿吃的。”
“哦哦,几天不见,你好吗?”
由于太过激动,耿宇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考虑了半天,问出了这么一句。
顾念倒也没隐瞒,据实回答道:
“还好,就是有点儿忙。”
不过,有一点他说错了。
没有几天不见,三个钟头前在酒吧,他们才见过一次。
耿宇辰:“准备考研?”
顾念:“不是,忙工作。”
耿宇辰:“我以为,你还在上学。”
顾念笑了笑,没说话。
她本人,确实在上学;但在这里,都已经当后妈了。
“咦,耿哥,你和这位小姐姐,原来真的认识啊?”
看到两个人在聊天,张娜迈步走过来,好奇地插了句话。
怪不得耿哥会帮忙,闹了半天真是熟人。
顾念这才注意到,今天张莉带过来的堂妹,原来也在这家超市里。
叫什么来着?
对了,好像是……张娜。
从张娜的称呼来看,她和耿宇辰一样,也没能认出她来。
其实这也不奇怪。
毕竟她此时卸了妆,嗓音也恢复了原声。
身上的浓郁香水味,也因为换了衣服,又在外面待了许久,而飘散得差不多了。
虽然头发的颜色,暂时还没来得及恢复,但被帽子给遮挡住了。
平常人根本想不到,风格差距这么大的两种打扮,会是同一个人。
顾念扫了张娜一眼,便立刻收回视线。
没认出自己来最好。
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凡是认识她另一个马甲的,她一个都不想有交集。
能躲就躲,躲不掉就装不认识。
看情形,张娜好像和男主挺熟。
之前在包间那会儿,他们并没有过对话。那么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呢?
一般来讲,凡是和男主有瓜葛的人,书上一定会提到名字。
可在她的印象里,好像没有这个张娜……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嗯。”
耿宇辰敷衍着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张娜的问话,不过,视线并没未从顾念脸上移开,关切地叮嘱道,
“注意身体,别太累了。”
“好。”
顾念低低应了一声,不再考虑张娜的问题,抬起头觑向面前的男人,也礼尚往来地问,“你的伤没事了吧?”
耿宇辰拍了拍胸口,中气十足地回答:
“已经好了。”
恩人姑娘不但记得他的伤,还关心他身体的恢复情况。
开心。
顾念明眸眨动,真诚地说了一句:
“刚才,谢谢你。”
既然不是恶毒女配,对方帮她解了围,理应道声感谢。
“你这声谢,我受之有愧。”
耿宇辰俊脸微红,朝思暮想的女孩儿,此刻就近在咫尺,不由得心跳加快,“就算没有我,以你的身手也不会有事。”
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他帮了她;而实际上,无论他管不管,人家也不可能吃亏。
唯一的区别,就是那个醉汉的结果,是自己走着离开,还是手指粉碎性骨折,被抬去医院急救。
也可以说,是他间接帮了那个醉汉,让那人捡了个大便宜。
顾念抬眼回望着他,缓声说道:
“不,你肯站出来帮忙,这声谢是应得的。”
“我只是看不惯这种事。”
顿了顿,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他又急忙补充道,“你别误会,我不是个好逞能的人。
上一次,我是被那个人给骗了,受了伤才没办法还手。其实,平时我的身手也还行,并没有那么菜……”
那天,他挨打的狼狈模样,被恩人姑娘看到了;今天,他又站出来帮人赶走醉汉。
她会不会认为,他是个没用的废物,却极其不自量力,总喜欢强出头呢?
别人怎么看他都没关系,唯独不希望被她误解、被她看不起。
“我没认为你菜,也没觉得逞能。”
顾念的目光分外坦诚,毫不吝啬地夸赞道,“你很勇敢,也很善良。”
这位可是的男主,在这本书里是最拽、最牛的存在。除非她脑子出毛病了,才会去质疑他的实力。
“真的?”
被在乎的女孩儿表扬了,耿宇辰只觉得左心房里,有一匹骏马正在欢快地奔跑着。
这种开心到极点的感觉,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站在一旁的张娜,听了半天二人的对话,此刻又看到耿宇辰的笑容,整个人已经傻眼了。
万万没想到,自己眼中的高冷男神,还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在和这个漂亮姐姐说话时,两只眼睛烁烁放光,语气也总是柔情似水。
原来,人家并不是天生冷漠,只是不喜欢她而已……
“当然。”
说完,顾念抬起纤细的手腕,瞥了一眼腕表上的时间,“挺晚了,我得走了。”
不管怎么说,人家刚才帮了自己,转身就走很没礼貌。并且,也显得十分可疑。
故此,才又和他客气了几句。
不过现在这个路人甲的马甲,本不该出现在男主的视野,倘若继续存在下去的话,必然是个不小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