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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回来(1 / 1)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浅苍山中,一只在森林中四处觅食的黑色野狗突然闻到了血腥味。

它循着味道在周围寻找,过了好一会才发现血腥味是从地下传出来的。

有不少动物都喜欢把吃不完的食物埋在地下储藏,即使是它狗生短暂也曾数次遇到过这种好事,当即兴奋的摇起尾巴,两只前爪欢快的开始刨地。

没过一会,一颗血红色的珠子出现在眼中。

它歪头盯着血红色珠子有些迟疑,先用鼻子嗅了嗅,确定珠子上有血腥味后,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

两者接触的瞬间,血红色珠子突然开始发烫,野狗吓了一跳,立刻缩回舌头。

未曾想到,血红色珠子紧紧黏着舌头,跟着一起进入它的嘴中。

野狗没有吞咽,可那珠子却主动滑入它的体内。

下一刻,腹部突然传来绞痛,野狗痛的前腿一软立刻栽倒在地,嘴里发出凄厉哀嚎的呜咽声,四肢也在无力抽动。

一道人影悄无声息的出现在野狗身后。

李昂抬头望着星空,特别是那轮明月,嘴角上扬的弧度越来越大,最后更是发出一阵酣畅淋漓的大笑。

这笑声肆意张狂,甚至略带几分邪恶。

“我回来了!”

他倒是笑的开怀,一旁的野狗叫声却越发凄厉,一团血雾笼罩着它的躯体,本就瘦弱的它身形再次缩水,几乎只剩下骨头架子。

李昂低头看了眼,笑容可掬。

“堂堂地仙,人称血魔老祖的我居然被一只野狗救了,真是时也命也,嘿嘿,你现在可不能死。”

一根手指点在野狗眉心,笼罩着野狗的血雾瞬间消散。

“我肉身被毁,如今只剩神魂,能出现在人间也是借了你的血气,你救人救到底,来日必有厚报。”

“汪汪汪!”

“乱叫什么,我听不懂,现在立刻去找血食!”

李昂往野狗身上一坐,轻飘飘没有一丝重量。

野狗回头看了眼,脸上流露出十分明显的畏惧之色。

固然是灵智未开,但它的本能却意识到这个人类很危险。

低头发出一声呜咽,它夹着尾巴迈着虚弱的步伐开始行走,速度十分缓慢。

而李昂望着明月却陷入了沉思。

当年在修真界,他是赫赫有名的魔道巨孽,地仙九劫只剩一劫就可以飞升仙界,几乎可以说是人间无敌。

所以他飘了,居然想要去探究佛陀不死不灭的秘密。

事前,他做了充足的准备,分身潜入佛国也十分顺利,然而刚进入极乐寺,佛像金身突然怒目圆睁,一巴掌就拍死了他的分身。

尽管他及时切断了和分身的联系,依然被佛陀找到了本体。

当时他一点都不慌,以为佛陀奈何不了他。

事实证明,这是大错特错。

佛陀根本就没露面,越界而来的佛手翻掌间就把他的肉身拍成碎末。

自以为无敌的修为就像纸糊的窗户一捅就破,甚至让他生出一种身为蝼蚁的感觉。

来不及思考佛陀为何会如此强大,他仓皇间只能用血魂珠护住神魂亡命逃窜,最后更是不惜废了自己修炼数千年的藏剑术,这才勉强破开空间得以逃生。

力量耗尽又没了肉身,他只能在血魂珠内休眠。

如果不是身下的野狗将血魂珠从地下刨了出来,恐怕他再也不会有重见天日的机会。

想到这里,李昂不禁心生悔意。

为什么要去探究佛陀的秘密?

佛法本就克制他的魔功,佛陀更是不死不灭,根本没人知道佛陀存在了多少年,徒子徒孙更是数之不清。

而他只是一个孤家寡人,满打满算也不过修炼了万年。

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去干这种脑残事,而他一向慎重...

有些人表面上是魔道巨孽,实际上只是一个看管藏经阁的小角色。

李昂资质并不好,按部就班的炼气筑基恐怕早就成为了一杯黄土。

为了长生久视,他不得不铤而走险。

一开始是散修,去偷去骗去抢他们的功法,后来修为渐高更是费尽心力混入各种宗派,想尽一切办法接近宗派的藏经阁。

知识就是力量,这话一点没错。

看过上万种功法后,他深知走正道自己根本没机会,于是就动了歪心思,开始自创魔功。

血魂经!

名字虽然起的随意,但功法效果却出类拔萃。

血煞之气噬人心神,污人法宝,毁人肉身,与人争斗无往不利!

修炼速度更是快得常人难以想象,因为血魂经可以直接吞噬别人的修为。

这种吞噬别人修为的功法自然会有后遗症,轻则性情大变,重则爆体而亡。

刚开始走上这条路时,李昂可谓是步步惊心,一度陷入暴走嗜血的状态,后来侥幸得了本炼神功法,这才幸免于难。

只是等到修为突破大乘来到地仙境,血魂经的后遗症越来越严重。

地仙九劫,煌煌天威越发难以抵挡,以至于他不得不开始着手化去魔功转修正道功法。

只是这转修功法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首先得有一本好功法,其次修炼进度还不能慢,不然功法转修到一半,天劫来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在他所收藏的正道功法中,每一部都是稳扎稳打,根本容不得一点花俏,李昂无可奈何下只能重走老路准备再创功法。

功法乃是道之根基,李昂不敢有丝毫马虎大意。

花费数百年时光写出一本圣灵乾坤诀,等他开始修炼时却总觉得差点意思。

于是他就打起了佛道三经的主意。

过去弥陀经,现世如来经,未来无生经,三经乃是佛陀的道之根基,佛陀不死不灭的奥秘就藏在三经之中。

如果能得到这三部经文并融会贯通,什么狗屁天劫都是渣渣!

兴冲冲而去,结果差点身死魂灭!

李昂心有戚戚焉,对于佛陀倒也没什么恨意。

修行这么多年,如果还会被仇恨之类的个人情绪左右行为,那他早就死的连渣都没有了。

既然走上了修行之路,追求的就是长生久视。

长生久视本就违背天理,同时也是一种极度自私的想法。

所以李昂一直认为修士群体中没有一个好鸟!

在他眼中,正道就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而魔道...那就是光明正大卖!

而且卖得理直气壮!

所谓大道独行,无外乎就是把别人都踩下去,你没本事踩别人,那是你无能!

如果被别人踩了就心生怨怼,进而做出不理智的行为,那离身死道消不远矣。

不过李昂毕竟也是人,上万年修为毁于一旦,要说没有恨意未免太过虚伪,只是他分得清轻重。

日后若有机会,他自然会报仇,若无机会,他也不会和佛门死磕。

话说这样说,李昂觉得自己大概是没什么机会报仇了。

因为佛陀实在太强了!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佛陀翻掌间就毁了自己上万年的修为,看似强横无比,实际上佛陀的修为并没有碾压他,不然李昂哪里会有逃生的机会。

对于自己和佛陀的差距,李昂心里也有点数。

佛陀早已入道,而他尽管已经成就地仙,实际上连道的门槛都没入,甚至他连道是什么都不清楚。

所以佛陀翻掌间就能镇压他。

就像爸爸打儿子,那叫一个理所当然。

如果李昂想要报仇,首先就要入道。

道是什么?

如何入道?

没人说得清楚,李昂心中也没有半点头绪,不过他不着急,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肉身问题。

修士被毁了肉身就只剩下一个选择,夺舍!

李昂想都未想就放弃了夺舍的想法,因为夺舍来的身体毕竟不是自己的,虽然可以如臂使指,但始终会有那么一丝不契合。

或许平时根本察觉不到,但修行本就是逆天而行。

正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毫厘的差距就有可能与大道失之交臂。

更何况李昂有更好的办法,他要重新构建肉身。

修士到了大乘期就能掌握法则,而他所掌控的是血之法则!

血之法则让他可以操控气血,这也是他被称为血魔老祖的原因。

别人与他争斗,一旦受伤就会气血逆流,轻则重伤,重则爆体而亡!

如果修为低于他的人,哪怕仅仅是对视都会气血不畅,一身实力顶多发挥出八成。

燃烧气血可以实力倍增,肉身受创立刻就能血肉重生,想在战斗中杀死他可谓难如登天。

就算打不过也可以自爆肉身,只要还有一滴精血存在,他就不会死。

血之法则妙用无穷,其他的法则也各有千秋。

比如烂大街的五行法则就可以将肉身元素化。

面对肉身元素化,血之法则毫无用武之地。

法则之间没有强弱,完全看人如何使用。

李昂想要重建肉身依靠的就是血之法则。

虽然他现在只剩神魂无比虚弱,但境界还在,更何况还有与他神魂相连的血魂珠,只要有足够的血气重建肉身根本不是事。

一声兽吼突然打断了李昂的思绪。

一头体型壮硕的黑熊出现在眼前。

李昂大喜,野狗吓得瑟瑟发抖夹着尾巴就开始逃窜。

“蠢货,跑什么,回去!”

“汪汪汪!”

“...”

野狗被李昂吸食了血气本就虚弱,而黑熊则是丛林中的顶级猎食者。

它想跑也要问问黑熊答不答应。

仅仅片刻功夫,黑熊就冲到了野狗身后,张开血盆大口就咬向野狗的屁股。

生死存亡间,野狗竟然吓得屁滚尿流,一声呜咽过后吓瘫在地上。

李昂目瞪口呆,挥手间一道血剑就洞穿黑熊的心脏。

黑熊壮硕的身体如同一座小山倒了下来,砸在地面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吓得野狗又是一阵乱叫。

“蠢狗!张嘴!”

野狗虽然听不懂人话,但却明白李昂的意思,微微把嘴张开,血魂珠瞬间激射而出钻进黑熊的体内。

黑熊尸体就像漏了气的气球逐渐瘪了下去,最后只剩下一张熊皮,看起来十分诡异。

李昂心满意足的收回血魂珠,回头却发现那只惊吓过度的野狗居然想要逃走。

只是这野狗逃走的方式实在让人一言难尽。

它居然用四肢在地上爬,李昂能想到的只有两个字,狗刨!

“这蠢狗...算了,张嘴!”

野狗没有反应,依然想要悄咪咪的逃走。

李昂这才想起血魂珠已经离开了它的身体,它现在不仅看不见自己,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血魂珠飞到野狗面前,轻轻撞击它的狗嘴,以此来示意它张嘴。

野狗低声呜咽却始终不肯把血魂珠再次吞进腹中。

李昂冷笑着凝聚出血剑直射向它的眼睛,吓得野狗张嘴狂叫,血魂珠立刻趁虚而入...

看着李昂再次出现在眼前,野狗低头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腿,试图以此来讨好李昂,结果自然是添了个寂寞。

李昂虽然人在外面,但这仅仅是投影,他的神魂依然无法脱离血魂珠。

它能看到李昂并且进行交流只是因为血肉相连。

“蠢货,我不是非你不可,刚才那头黑熊比你强多了,你要是不听话,我就吸干你的血气重新寻找活物。”

话是这样说,实际上李昂心里清楚,这条野狗既然能把自己刨出来,那就肯定跟自己有着某种牵扯不断的关系。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他不相信命运,但却不能否定命运的存在。

如果现在把这只野狗弄死了,日后必生祸端。

看着它瘦骨嶙峋可怜兮兮的模样,李昂暗自叹气,突然伸手按住了野狗的头。

“别动,你也就是遇到了我,其他人就算引你入道途,也没办法让你走太远。”

野狗突然感觉浑身滚烫,但却并不觉得难受,反而十分舒服。

“汪!”

“别瞎叫!”

它的身体开始胀大,四肢逐渐变得粗壮,毛发也开始散发出光泽。

李昂把手拿开时,它已经变得威武不凡。

最起码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蠢狗,有没有名字?”

“五...香...”

野狗突然开口发出了类似女人的声音,嘶哑低沉如同破锣。

李昂没有感到丝毫惊讶,本就是他动的手脚,只是这名字...

“五香...狗肉?”

名为五香的狗歪头看着他,神情相当迷惑。

李昂笑容古怪,心想这狗既然有名字,那就肯定被人养过,给它起这种让人很有食欲的名字...

他很难不多想。

“你主人呢?”

“汪!”

它只能说出一些印象比较深刻的人类词汇。

“消失了,你还挺走运。”

李昂嗤笑一声,接着说道:“先跟你讲清楚,我没有害你的意思,只是我现在很虚弱需要你的帮助,你帮我也是帮你自己,少不了你的好处,等我恢复肉身,咱们就两不相欠。”

“汪汪!”

五香边叫边狂摇尾巴,还想伸出舌头来舔李昂,结果灌了一嘴凉风,狗脸上露出了相当迷糊的神情。

“我本体还在你肚子里,这只是一道虚影,好了,接着去找血食吧。”

五香驮着轻飘飘的李昂,一人一狗逐渐消失在森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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