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在视频画面中。
华国七年五月,初夏的北平,微风轻拂着杨柳,气温逐渐升高,城市的喧嚣,平添几分燥热。
年初的时候,正式兴起“新青年”的思潮。
鲁讯刚刚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发表他的白话短篇《狂人日记》。
这篇,如同炸弹一般,震撼全国的文学界,引发了褒贬不一的反响。
然而,鲁讯早有心理准备,那颗热切的心,总算找到发泄的出口。
他接二连三地撰写,文字如泉涌般涌现。四年的时间,竟然创作出十几篇。
单单在华国八年,他就发表了三篇,偏偏让人瞠目结舌。
要不是这一年,他应邀成为北平大学的教员,或许会更加高产,而他教授的科目,正是“史”。
在课堂上,鲁讯身着暗灰色的长衫,对学员们说道:
“在华夏的文学史上,地位卑微,被视为小道末流、是街谈巷语,难登大雅之堂,搞学术的人,也不屑于研究。明末的金圣叹说《水浒传》的文学价值,不低于《史记》《战国策》,你们如何看待?”
一个学生恭敬地行礼后,发表意见:“大俗方是大雅!金圣叹的点评细致且深入。”
鲁讯点点头后,伸手示意让同学坐下,他继续分析:
“过去的文章与统治者的喜好,息息相关,需要一个生长的土壤。《水浒传》堪称卓然,却被视为怪杰。但我相信,白话文的影响力,只会越来越高。”
他的声音渐渐沉稳,清了清嗓子,侃侃而谈:
“从远古神话,到汉代,再到唐宋传奇;从宋代话本,到元明讲史、再到明代纷杂各异的。历代的兴衰变化,皆与时代背景和思想文化有关,我将根据历代的作品,进行分析与评价,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学生们听得兴趣盎然,专注地听他讲课,对老师的学识赞叹不已。
每一堂课的教案,他都要做大量的准备,的历史变迁,涉及的书籍足有一人之高,而明代的史,更是计划推出20多节课程。
华国八年四月,当《孔乙己》面市的时候,北平师生在校园内津津乐道,全文不足2600字,是鲁讯写的第二篇白话文。
大家纷纷好奇:“孔乙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然而,读过这篇文章的人,才发现鲁讯并没有直接的答案,而是从人们碎片化的流言,拼凑出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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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酒肆中唯一穿长衫,在柜台外站着喝酒的人。”
“他读过一些书,却没考上什么官名,不会别的一技之长。”
“他给人家抄书,却手脚不干净,经常因为偷东西被打。”
“他在精神上迂腐不堪,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沌度日。”
“几乎看不到周围人对他的尊重,甚至孔乙己这个名字也是酒客们,按照字帖的顺序,随便挑了三个字,给他取的绰号。”
“同时,知识给孔乙己没有带来荣耀,他的读书经历,反而成为别人嘲笑他的话题。”
“酒客们经常问他:你当真认识字吗?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一看到这里,我就生气。”
“孔乙己面对这些人的取笑,或是不屑地沉默,或者用别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来回答,或者拿茴香豆,茴字的四种写法,这些无聊的学问,来维持读书人的面子。”
“在残酷的生存现实面前,任何理想和情怀,都是奢侈品,对孔乙己而言,更是无用的矫情,就连他从不拖欠的品行,也没人在乎。”
“故事当中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悲剧的推动者,虽然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出科举制度,对文人精神的毒害,还有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
“让孔乙己脱去长衫,就是希望他能摆脱旧制度的束缚,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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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不休,鲁讯躲在假山后面偷听,他边听边陷入沉思,更想知道学生的反应。
他在文中,写出看客们麻木不仁,写出封建制度的吃人本质,写出知识分子的局限性,写出人世间的人情冷暖,等等。
此时的鲁讯,更想听到学生们会秉持怎样的态度,来看待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
短短的 2500 多字,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的运用,都慎之又慎,鲁讯用有限的词句来完成它。
原文的开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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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
——这是 20 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地喝了休息。
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买一碟盐、竹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
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
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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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头中,交代鲁镇酒店的格局,不到十句话,就写出三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第一个世界,是柜台外的世界,它是“短衣帮”顾客站着喝酒的地方,这是劳动者的世界。
第二个世界,是柜台里的世界,预备着热水,随时可以温酒,是酒店经营者、掌柜和伙计们活动的地方,这是资本的世界。
第三个世界,则是隔壁的房子里的世界,只有穿长衫的人,才在里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这是权贵的世界。
然而,这三个世界,实际上就是劳动、金钱与权力的关系。
但是在鲁镇,只有孔乙己没有属于自己的世界,他是站着喝酒且穿长衫的人。
在里,“穿长衫”的表面,代表着读书人的身份,是文化的标志。但实际上,长衫顾客的文化,与权利、金钱,是结合在一起的。
只有这三者的融合,文化才有了实际的性质,才会被人尊重。
那么,他们崇拜的是什么呢?到底是文化,还是权力和金钱呢?
当这三者结合的时候,读者是难以直观感受到的,但孔乙己出现后,情况就不同了。
孔乙己是有文化的人,可他没考上科举,又没钱没势。当文化从金钱和权力里提取出来,就变成一种“空谈”文化,马上就不被尊重。
这说明对穿长衫人的尊重,根本不是他们有文化,而这份尊重,却是源于权力和金钱。
在周围人的眼中,孔乙己的文化,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长衫顾客有权有势,都是中举之人,瞧不上孔乙己。
掌柜会记账算账,会在酒里掺水,有着赚取利润的技能,也不需要孔乙己的文化帮助。
短衣顾客作为做工的人,根本不需要文化,反而认为孔乙己空有一身文化,更是瞧不上他。
于是,孔乙己的文化,也只剩下认字和写字。
鲁讯在这里,非常生动地写出文人的局限性,只能去抄书,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来换一碗饭吃。
这一段时间,鲁讯常对朋友说:
“当我是沉默者的时候,我觉得充实,可我一开口,就感到了空虚。因为悲伤无法与人言说。”
所以,孔乙己的内心世界,有鲁讯的影子。
他在文章的结尾处,写下这样一句话: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一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孔乙己到底有没有死,已经没有人在乎。
鲁讯用小伙计的视角,来讲述全文,他既是酒店在场者,又是酒店旁观者。小伙计可以窥看,孔乙己与看客、掌柜、酒客们之间的关系。
文章的悲剧在于,小伙计也逐渐被同化,他希望自己成为穿长衫的人,希望自己成为酒店掌柜,就算他没想好自己要成怎样的人,但他绝对不希望,成为孔乙己这样的落魄文人。
另外,鲁讯还暗埋了一处伏笔。
虽然孔乙己偷东西是事实,但好吃懒做却是人们的主观判断。
他只偷取书籍,纸张笔砚一类的东西,为什么他只偷这些呢?
因为这是文化的工具,正是孔乙己需要的,是他生存的工具,可他没有,就下意识地认为这一切应该属于他。
对于何大人、丁举人来说,书籍、纸张笔砚重要吗?
答案是:不那么重要!因为这些东西并不贵。这些东西,在长衫人的家里只是一个摆设,自己都不愿意用,还花钱请人来家里抄书。
那既然不重要,为什么他们发现被盗后,要吊打孔乙己呢?还要打折他的腿。
因为他们愤怒的是孔乙己对权力地位的蔑视,更反感孔乙己的不平衡心理。孔乙己心里越不平衡,越要向更高的权威挑战。
丁举人是鲁镇最有权势的人,孔乙己偷最权威的人,必然会招致灭亡的结局。
鲁讯把全文写完,深深地叹息一声,他真希望笔下的人物,都是虚空的。
然而,这样的悲剧人物,却是社会上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