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看着飞燕公主,已摘下面纱的绝世面容,这些人可称得上是道门正宗,天之骄子。
从小就由师傅传下吐纳术,打下良好基础,不像自己野路子出身,如果不是有培元丹支撑,自己恐怕还在外门厮混。
自己机缘也算遇上不少,方才跟得上这些天之骄子的脚步,今天正好有机会来掂量掂量,双方战力的差距。
师妹请出手,随即祭出一把刚领来的制式长剑,识海中的两支剑丸,纳兰可不敢动用,别引起有心人的窥视。
只见擂台之上双方交战在一起,剑气纵横,双方修的都是剑气化形,你来我往,交横纵错。
纳兰感觉,双方法力都相差不大,但只要一使用破妾神目,便能清楚看见公主剑气幻影中轨迹的不足之处,并不衔接,时断时续频有破绽出现。
纳兰也曾小心尝试去攻击破绽之处,担心是对方故意留下的破绽,却发现飞燕公主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有这破绽之处。
纳兰对于宗门奖励的法器也不是太在意,并不想太过于依赖于外力,除非迫不得已,还是要以自身实力为主,反正已经入了围,名次并不太重要,想到这,卖了个破绽,倒退几步败下阵来。
飞燕公主也觉奇怪,自己在状态高峰期都没拿下此人,反而在状态下滑时,战胜了纳兰,心中也是疑虑颇多。
纳兰下台。打坐调息起来,比赛结束,前十名包括飞燕公主各自领到一件或攻或防的法器。
裁判随手祭出一座二层楼飞船法器,入围弟子登船,随我前往比赛之地。
两日后,众人已恢复如初,飞船降落在一丘陵之处。一个时辰后,天空之中飞来一只黑色白颈巨鹰,足有百丈大小,煞气腾腾,好不威风。
血影魔宗众弟子下了飞鹰,身着黑甲,排成两列,真是气宇轩昂,神采奕奕,精神面貌不亚于前世的特战队。
剑宗弟子看着对方整齐的军容,不禁心里打鼓,如果对方是正规军,那么自己就是杂牌军,如果是团体作战,自己这方恐怕要被团灭。
幸好护法也说了,进入秘境,众人是随机散落,大部分会是单枪匹马作战。
筑基以上的高层,心里都很清楚,魔教在炼气期,进步神速,掌握法术众多,魔教求快,道门求稳,只有到了筑基以上,双方才能拉近彼此的距离,缩小实力之间的差距。
在早期,双方弟子实力之间是有差距的,此次秘境死斗,以三日为限,剑宗高层只希望三日之后,内门弟子,能多出来几个活着之人便已是万幸了,对于胜利真的没有抱多大指望。
双方高层施展法诀,对准一个界点,口中“念念有词,”施起法来,少顷,一阵波动,出现一个圆形光门,双方先后进入。
纳兰已有经验,刚被传送落地,便祭起了金钟罩,略缓之后,观察其周围的环境,这个秘境并不大只有数百里,没有什么价值的资源,要想逃过修士的神识,躲藏起来几乎是不可能。
纳兰也未驾驭飞行法器,只是徒步前行,这样有两点好处:“一个不会在空中,成为别人的靶子,第二徒步便不会有遗漏,相信没有什么秘术,可以躲过自己的破妄神目。”
纳兰决定把秘境当做一块圆布,以五角线走位。这样敌人就逃不过自己破妄神目的追踪,除非敌方知道自己的走位,跟自己反向前进,当然,这种可能性应该不存在。
秘境之外的筑基护法,各自手捧一块玉盘,观察起玉盘之中的红点与白点的走向,半个时辰后,便有红点与白点,交集在一起,一个时辰后,白点消失。
血影宗,护法高兴的鼓起掌来,说道:“照这个速度,恐怕要不了三日,二日便要结束战斗,”得意的望着剑宗护法,大笑起来。
随即白点又消失两三个,剑宗护法脸色一片铁青。夜晚来临,魔宗护法回到自己阵营,开心吃喝谈笑起来。
第二日清晨,血影宗护法打开玉盘一看,红白点数,双方都损失二十个左右,不由诧异起来,这是什么情况?
纳兰第一日,走了个V字形线条,斩敌数十人,将敌方衣领上的血影标记与储物袋等战利品收起,便继续按照预定交叉路线徒步行走起来。
水行剑丸,时隐时现,在饱饮精血之后,愈发灵性大增,当然,摄魂幡和已达筑基初期的千年藤妖也没饿着。
剑丸围绕纳兰时而转圈,时而化光远遁,摄魂幡和藤妖在剑丸一走,便靠近,一来便远离,妥妥的杀戮压制。
纳兰神目,穿透树木拉近四五里外的场景,见到飞燕公主,旁边倒了一具尸体,两名身着黑甲的血影宗弟子,正围攻着,飞燕公主。
公主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这两名魔宗弟子,应该是有企图,并未对公主施加杀手,否则,公主恐怕早就香消玉殒。
只是手臂、大腿上伤痕累累,衣衫褴褛,恐怕很快便会被拿下,纳兰收起剑丸,剑丸可不能轻易暴露。
祭起摄魂幡,带着筑基藤妖御风赶去。刚刚赶到,飞燕公主已被二人击倒在地,纳兰指挥藤妖,攻向其中一人,自己持剑和摄魂蟠攻向另外一人。
飞燕公主,感觉自己要受凌辱而死,正准备自杀之时,却被人所救,一见竟是纳兰,两次被救,心中不禁感慨万千。
纳兰交战时,敌方红色血气布满数十丈空间,自己化为血影躲藏在血气之中,血气化为各种形状或攻或防。
虽然拿出了自己最高水平,可在纳兰的破妄神目之下,血影却无所遁形,纳兰一个大挪移,遁到血影背后,挥剑精准砍下敌方的头颅。
看了看旁边的藤妖,挥舞满是倒刺的藤蔓,将敌方包裹在其中,随着藤蔓的收缩,敌方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小,纳兰也不去管它,看着打坐疗伤的飞燕公主,站在旁边为她护起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