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本书写了一个月没有什么成绩,其实心里已经想要放弃了。
不过,为了自己的梦想,还是坚持下去吧,努力把这一本书写完,给一个结局,也为自己的梦想画上句号。
今天因为特殊原因,实在是赶不出来一章的。
在这里,给各位道个歉。
不知过了一个月,大家是否还记得日本排放核污水事件。
如今日本开始排放第二次了,希望大家不要让这件事随时间而淡忘。
而是铭记这一件事。
正如潘晓对蓝玫瑰所说的:“一个人,永远不要把自己的苦难,放到别人的身上。”
希望各位能够引以为戒,不止能以小见大,还要以大见小。
最后,再次为今天的水文,给各位道个歉。
对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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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日本开始第二轮核污水排海。随着第二轮排海行动的启动,日本一意孤行、坚持长期向海洋排放危险物质的意图已昭然若揭。日本向全人类转嫁核污染风险,侵害各国人民的生存权、健康权、环境权、发展权等多项人权。虽然日本一再强调排放的核污水“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且获得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背书”,但这无法掩盖日方行为的恶劣本质。为避免日本避重就轻,将问题引入结果的安全性论证,应当充分揭露日方行为以邻为壑的恶劣本质,维护国际法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
日本执意排污入海,看似以低成本方式将核污染风险转嫁给全球,但自己真能“毫发未损”“稳赚不赔”吗?从历史上看,面对任何一起全球生态环境公共危机,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何况是出于一己之私的人为造孽,更是损人不利己。当前,这种“反噬”效应已经在日本显现
《孟子·告子下》第十一节记载了先贤孟子与魏国官员白圭有关治水的对话。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于禹。”孟子则回答,“子过矣。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为壑。今吾子以邻国为壑。水逆行,谓之洚水,洚水者,洪水也,仁人之所恶也。吾子过矣。”这段对话正是典故“以邻为壑”的来源。在这一对话中,白圭从治水对本国的效果来证明其成就,而孟子关注的则不是治水方案的效果,而是该行为本身的正当性问题。这一洞见超越了单纯的国家主权利益需求,彰显了中华民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深层次理念价值。
两千多年后的今天,“以邻为壑”的故事又一次上演。在这一关键时刻。必须对这种行为本身进行严厉的批评和制裁,否则将给国际社会发展和全人类进步蒙上阴影。应该依据国际法相关规定,先从法律上对日本排放核污水行为进行充分讨论定性,充分揭露其以邻为壑的恶劣本质以及对各国国家安全和人民权利的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