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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你的脚真好看(1 / 1)


“都别动!统统给老子趴下!”

两个戴着面罩的匪徒举着“沙喷”闯入银行营业厅。

稍矮的匪徒手一抖,“砰”,喷子朝天花板开了一枪,水泥粉块扑簌簌掉落。

掉到了等候区座椅上的李宿,他是镇上派出所的老民警。

李宿下意识摸了下裤脚,暗呼糟糕,今天没配枪。

小小营业厅十多个群众顿时乱作一团,尖叫声连连。

但没人敢跑出去,而是挤作一团,身体簌簌发抖,妇女都哭泣了。

“谁叫你开枪的!给我看好他们!”

高个匪徒扭头怒目矮个匪徒,随即晃着“沙喷”对着柜员大叫:“把钱箱给我从后门抬出来,快点!”

“高哥,走,走火,这,这地太窄了,他们趴不下来!”

矮个匪徒声音打颤。

“让他们抱头蹲着!蠢货!”

高个匪徒怒道。

李宿观察这两个匪徒,高个匪徒应该是个惯犯,矮个匪徒是初犯。

后门并不远,从旁边的银行大院铁门穿过去,不到二十米。

大铁门经常开着的,银行安全防范意识太差。

匪徒踩过点,并且知道所里出警了,是有预谋的抢劫,说不定后门已经有匪徒蹲守。

矮个匪徒手在抖,枪口在两个妇女的面前晃悠,距离两米。

李宿担心他又走火,两腿像鸭子走路似的挤到妇女前面。

“你动什么?谁叫你动的?我要开枪了!”

矮个匪徒叫嚷着,声音更加的打颤。

“大哥,别冲动,我怕你的枪走火!”

李宿赔笑。

突然,在人群最前方的肥胖妇女大声尖叫着,冲了出去。

矮个匪徒大惊失色,刚想枪口对准她。

李宿双腿一蹬,抓住他的“沙喷”让枪口对着天花板,同时膝盖顶撞到他的肚子上。

两人同时摔倒在地,李宿挥出一记老拳向矮个匪徒砸下。

“砰!”

一声枪响,如天空炸雷,响彻整个营业厅。

高个匪徒扣动了扳机,命中李宿的脑袋。

李宿仿佛看到了一道神光,几十年的人生如浮光掠影。

在阖上双眼的那一刻,他最想念的是自己负疚一生的父母。

“爸妈,我来了,我陪你们来了!

“孩儿不孝,大学时没有好好努力学习,没有能力赚钱还家里的负债!

“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一定不会让所有的事情重演!如果还能......”

一阵恍惚,李宿站在陌生的十字路口,车辆来来往往。

望向四周,不,一点都不陌生......

而是太多年不曾来到这里,这里是东凌步行街出来的十字路口,他大学所在的城市——阳城!

新天地广场,东凌大药房,真唯斯,班呢路,肯得基,麦当劳......

一切是那么的熟悉。

沿街的音像店播放着周洁伦的《半兽人》,恢弘大气的音乐声传来。

紧凑的节奏,像机关枪那样直击李宿的心灵。

“嘎吱”,一阵刹车声。

“小伙子,你怎么回事?!很危险呀!”

从桑塔纳车里探出一颗脑袋,是个三七分的中年男人。

李宿愣了一下,连连道歉,跑到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

他现在还有些失神,在人行道上一边走着一边看鳞次栉比的商铺。

突然,他被一只纤纤玉手拉了一下手臂。

回头一看,是个大眼睛的美女。

很白,白得像月光,娥眉淡扫,琼鼻,樱桃小嘴鲜红。

她身材高挑,穿着一袭素雅长裙,身高差不多有李宿这般高。

她的眼眸里有幽怨,凝视着他。

“好年轻!满脸的胶原蛋白!”

李宿赞叹。

他竟然心动了,人说老牛吃嫩草,他这头老牛看到嫩草,岂能不动心?

“李宿,你怎么回事呀?你说到对面给我买汉堡的,怎么又跑到路中间了?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我要生气了!”

李宿过往的记忆翻涌,跟苗笛第一次逛街是军训过后。

难道现在是2002年9月8日?

“卧槽,难道她是苗笛?!”

苗笛追随者众多,被称为“政法系有史以来身材相貌气质最佳的美女新生”。

常言道,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

两人都是魁省人,也是政法系的大一新生,他五班,苗笛四班。

两人军训时互相偷偷递过纸条,纸条里李宿还作了几首有些骚气的小诗词。

李宿抓起她白皙的手腕,看了下她的女士表,没日期。

“现在是2002年9月8日?”

李宿急切问。

苗笛给他这么一抓,心头一阵鹿撞。

她和李宿逛了一个多小时的步行街。

李宿总是腼腆的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可不像递纸条那般大胆。

怎么突然之间......

“是呀,怎么了?那不是你定的时间吗?说我们一起逛街。”

苗笛盯着他,不懂他为什么这么问。

“哈,哈,刚才给车子的鸣笛声吓的,有点失魂。”

李宿举手想挠头,刚碰到头发,他放了下来。

这是他大学时习惯性的动作,尴尬、害羞、腼腆的时候总会用挠头来作掩饰。

出到社会遭毒打后,改变了这个习惯。

李宿担心这是一场梦,低头稍微弯腰看苗笛的脚。

她的脚上果然是一双纯白色的平底鞋!

苗笛身高有1米73,穿上高跟的鞋比1米75的李宿还高。

可能是刚军训过脚掌起泡还没好。

也可能是照顾李宿的身高不穿高跟的鞋。

此事不可考。

大学时她很喜欢穿高跟的鞋,长裙也是很少穿。

在前世,听说苗笛毕业后开了家化妆品公司。

经过几年的奋斗,年营业额过千万,是个妥妥的富婆。

后来婚姻不幸,被前夫坑走了几乎所有的财产。

前夫是她同班同学,整天装逼那傻叉。

她在三十五岁时,重考司法试,当上了大律师,是个女强人。

在前世,李宿和她也就逛过这一次街。

李宿平时很健谈,很活跃,但在喜欢的女生面前,太沉默,太腼腆。

当时经过这次逛街相互接触,李宿发现苗笛的眼里有一丝的不悦。

李宿知趣地打退堂鼓。

“你看我脚干嘛?”

苗笛缩了缩脚。

此时的苗笛还不是女强人,很温柔。

“你的脚真好看。”

这在前世李宿哪敢说出这种唐突佳人的话来。

现在李宿的臭皮囊里装着的可是十多年后的灵魂,而且还是流氓警察。

“你,你好不正经。”

苗笛身子一扭,背过他。

“这就生气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臭流氓。你带镜子出来没有?”

李宿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苗笛回过身,瞪了他一眼,从名贵的挎包里掏出一个粉色的能盖上的小镜子。

李宿接过,对着镜子抹了抹鬓角,又把偏长的头发捋了捋,他现在的发型酷似谢霆峰。

他记得在前世,大学期间有过一段时间留长发,扎辫子,右耳打了个耳钉。

这是大二以后的事了。

李宿看到镜中人五官很端正,配合有些忧郁的眼神,说不出来的一种异样魅力,而脸上是满满的胶原蛋白。

正是十九岁的青葱年纪,没错,是个帅小伙,确实是重生了。

“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臭美。”

苗笛努着嘴。

“请你吃肯得鸡,全家桶。”

李宿直接上手——牵她的手,他可管不了那么多,即便是在做梦,他也要疯狂这一把!

苗笛害羞想抽手,李宿紧紧握住,不给她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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