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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4章 看过她身体的要娶她为妻!!(1 / 1)


杨夏在床边坐了下来,看向陆怡可。

竟不知为何,陆怡可的脸上虽然生出了皱纹,但却出奇的耐看,而且是那种越看越耐看的女人。

“是啊,现在去地狱里面报到的中国人怕是越来越少了。”

杨夏以为陆怡可说一些赞美自己的话,结果来了一句。

“地狱空空,魔鬼在人间。”

杨夏直接无语。

“你这是在骂我还是夸我?”

陆怡可微微晃了晃头。

“我是说这人间。”

“那就当你是夸我好了。”

杨夏琢磨了一下。

“不过经你这么一说,这倒是一个问题,我以前治病救人,不管是艾滋病、白血病、抑郁症,还是现在的肺病,只要是中国人我都会出手。”

“但是往往忽略了一点,其实我也在治疗那些十恶不赦的坏人。”

陆怡可强忍着胸痛笑了一下。

“救我一命能让你有所启发,那我伤的还是有些作用的。”

杨夏撑着下巴说:

“如果我们在为国人治疗绝症的时候,顺便联合公安机关的内网,对患者进行筛选,那是不是可以纠察出一定数量的犯罪嫌疑人?”

陆怡可眨了一下眼睛。

“当然可以,但大部分是概率问题。”

杨夏又说:“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话,按照犯罪程度享受神药公司的优惠程度,犯罪越轻,享受的优惠越多,犯罪越重,享受的优惠越低,如果是死刑犯的话,我们神药公司也没必要治疗好他,把药给普通老百姓,也能节约资源,你觉得如何?”

陆怡可回应:“确实有操作性,或许还能减轻一定概率的犯罪发生。”

杨夏拍了一下大腿。

“那就这么决定了,等你好了,神药公司特聘你为荣誉顾问,协助医警合作项目的展开,试点就从苏省公安厅开始,如果效果好的话,可以发展到全国。”

陆怡可微微颔首。

说完这个项目,杨夏在床边坐了一小会儿后站了起来。

“那你好好养伤,我先回去了。”

“等等。”

陆怡可忽然喊住了他。

“陆厅长还有事?”

陆怡可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是你脱的我衣服吧?”

杨夏脸色微变,一阵羞赧。

“当时情况紧急,没有别的办法。”

陆怡可:

“我没有怪你的意思,我只是确定是不是你。”

“是我。”杨夏毫不犹豫的答应道。

陆怡可又问:

“还有其他人看到吗?”

杨夏回:“没有了。”

陆怡可停顿了十几秒钟。

“您救了我,我无以回报,只能……”

杨夏暗自激动了一下。

想着对方是不是说以身相许。

结果。

陆怡可说:

“只能把我的房子送给你,虽然值不了几个钱,但却是我所拥有的最值钱的东西。”

杨夏自我戏谑了一番,回应:

“我现在治疗中国人的绝症收费都非常低了,用不着一栋房。”

“况且我也听说了,你是为了岛国人的事情去的魔都,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为了我。”

“你说你为了我在回来的途中遭遇了危险,我出手救你,这不是人之常情理所应当吗?”

陆怡可轻声嗫嚅道:

“可……可你是救了我的命,而我只是为了你伸张正义。”

“伸张正义就是保护我,而且有时候正义比生命更重要。”

“那……”陆怡可说不出话来了。

“那就这样决定了,说实话,我现在不差房子,你倒是洁身自好,都当上副厅了,就一破房子?”

陆怡可有些尴尬。

可下一秒,杨夏却朝着他伸了一个大拇指。

“这样最好,人民警察嘛,人民在前。”

听到对方的赞美,看到杨夏那浅浅的微笑,陆怡可不知为何,自己就像吃了乌梅子酱一般,甜到了心坎,那从未萌生的情愫,竟有了一些小小的松动。

她酝酿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

因为心脏的伤口还没好,如果加速跳动的话,胸口会产生较为剧烈的疼痛。

“谢谢你的夸张,这不过是我应该做的。”

杨夏说:

“当然,这是每一个警察都已应该做的,只是有一部分人没有做到而已。”

“所以这种原本应该是最为基础的品质,现在的变得难能可贵了起来。”

陆怡可不置可否。

“好了,没事就多休息吧,我已经安排人在这边照顾你了,我想全国的乡村都没有山岭村安全,所以你就放心养伤吧!”

“好。”

杨夏正准备离开。

陆怡可忽然喊住了他。

“杨夏。”

杨夏回头。

“还有事?”

陆怡可咬了一下唇。

“你是第一个看见我身体的男人。”

杨夏:“……”

他心里忐忑了一下,心想这个老女人不会要自己负责吧?

负责睡可以,负责未来,那是够呛!

所以他故作难色说:

“陆厅长,当时实在没办法,不过我保证,你36C的胸我已经忘记了。”

“……”陆怡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说,你是第一个看见我身体的男人,所以,所以……”

所以了半天,陆怡可都没有说出后半句。

杨夏:“所以什么???”

陆怡可实在说不出来,便来了一句“所以谢谢你。”

杨夏呼出一口气。

“不客气。”

杨夏走出了房间。

陆怡可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才睡着。

她做了一个梦,一个非常非常真实的梦。

她梦到自己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那时候刚好十九岁,读大一。

大一下学期,她谈了一个男朋友,懵懂单纯善良的陆怡可以为谈恋爱就是一起吃饭一起学习一起散步然后最多最多一起牵牵手散散步。

所以每次对方想要带她去宾馆去宿舍甚至去学校小树林的时候,她都会拒绝对方。

理由很简单:“十八岁之后,第一个看到她身体的男人,必须娶她为妻。”

她觉得读大学的时候时机还不成熟,所以不能偷吃禁果,也不能破例。

久而久之,男朋友开始疏远她,直到有一天她看到男朋友和别的女生进入宾馆。

她哭了好久伤心了好久。。

等她恢复过来后,对于这个执念变得更加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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