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的北京城,虽然没有后世那些有名的地标建筑,但依然繁华热闹。
街上熙熙攘攘的都是人流,他们的车开得也就比较慢。
前世许妙妙来到首都城,自然也来过西单。
大悦城在网上都是出名的。就是从来没来过的人,根据旅行攻略,也会来这里走一遭。
不过现在西单还没有大悦城,最好的去处就是西单百货商场。
到达西单商场,入目所及的位置都停来车,于是沈修瑾先把她们放下来。
“你们在门口等我,我去停车。”沈修瑾绕过车头来给许妙妙开车门,扶着她慢慢下来。
“去吧去吧,我们不会乱走的!”沈玲珑过来扶着许妙妙,对沈修瑾挥挥手道。
林琼来到许妙妙另一边,道:“妙妙,这西单百货是我们首都城里最好的去处,估计你老家那边看不到,进去了喜欢就多买些,别给阿瑾省着!”
许妙妙笑道:“我们镇上确实没见过这么大的市场,确实有些好奇。”
“妙妙你放心,这里东西全价格也不贵,以阿瑾的工资支撑得起!老爷们赚钱不就为给老婆孩子消费的嘛,你就是不为自己考虑,也得给孩子买上些!”
“哎琼姐这话有些道理。虽然家里人都会给准备孩子的东西,不过妙妙你要有喜欢的也别忍着,该买还是得买晓得不?”沈玲珑跟着道。
许妙妙应道:“好的,我会留意的!三姐,你和琼姐也不用太照顾我,有阿瑾在,我不会无聊的!”
“哎,看你这样,我倒是也想结婚了。”沈玲珑捂着嘴笑道,“这每天小夫妻俩都粘在一块儿,看得我啊酸酸的!”
这点林琼非常认同:“别说你了,就是我看着也羡慕呢!”
对于沈玲珑两人的调侃,许妙妙面上有些不好意思,心里却有些爽快。
她母胎单身二十年,也吃过不少狗粮。
现在终于轮到她给别人发狗粮了,这感觉说实话,还不赖。
等沈修瑾过来,一行人往商场内走去,顿时嘈杂的吆喝声就从四面八方传来。
放眼望去,商场里人来人往,每家铺面里都挤满了顾客。
“我听说商场又进了新的皮鞋,我们去看看鞋子吧?”沈玲珑道。
“好啊!”林琼附和道。
许妙妙和沈修瑾没有目的,就跟着两人走。
“哇!这种尖头的皮鞋外国可流行了,特别好搭衣服,琼姐,妙妙,你们要不要也来一双啊?”沈玲珑拿着一款黑色的尖头皮鞋兴奋地说道。
林琼道:“哎,我就想要这种鞋呢!穿在脚上,感觉整个人都有精神多了!”
沈修瑾问道:“妙妙,你喜欢吗,带一双回去?”
许妙妙看了看她们俩拿着的鞋,摇摇头:“不了,我怀着孕脚面容易浮肿,还是脚上的布鞋舒服,以后再买吧。”
闻言,沈玲珑也没再劝,和林琼两人选好鞋就去排队了。
店面里买这种尖头皮鞋的人有很多,排队都排了不少,售货员一边收钱一边唱付,完了再把钱和票据夹到钢丝上,马上就接待下一位,真可谓忙得连轴转。
见她们一时半会儿好不了,许妙妙对沈修瑾道:“阿瑾,刚才过来的时候我看到有钟表店,我们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