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龙威,这种时候都不忘了宣传自己的产品,卫生纸也宣传,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商人呢。
想到这里,曹斌一个恍神,这样精明的人,会不要代言费跟他谈条件?
他突然觉得刚才跟龙威谈的条件是不是吃亏了。
这时的龙威已经开始宣布第二个消息了,“还有一件事,就是这次事件力挽狂澜的英雄曹斌曹先生,将成立一家安保公司,由我担任形象代言人一职,只要您花钱请了安保公司的人,我们将拼命守护您和您家人的安全。”
“下面请各位欢迎曹先生讲话。”
龙威说完后,就带头开始鼓掌,并且将位置让给了曹斌。
本来有些受惊的富豪听到了龙威的发言后,又看到曹斌要接受采访,都纷纷驻足打算听听看。
经历了这次事件后,他们是真的打算请一群保镖了,哪怕是这个安保公司收费很贵,他们也要请,毕竟钱哪儿有命重要啊。
尤其是这个年轻人,看他几次出手,轻描淡写就打翻了劫匪,控制了劫匪头目,而且出手救下他们的时机恰到好处,这样的人培育的安保人员会差吗。
曹斌就这样在一阵掌声中接受了采访,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比如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安保公司的收费标准等等。
当然了,他回答的都很官方,说自己是洪兴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标准这个看不同安保套餐来收,套餐不同价位不同。
虽然他说的很含蓄,可在场的人不是记者,就是富豪,都有自己的消息渠道。
听他公司名叫洪兴,他又叫曹斌,或多或少都猜出了他的真实身份。
记者们更兴奋了,黑社会头子打垮了恐怖分子,救下了上百位富豪,光听名字就很有卖点。
就这样采访了半个多小时,因为曹斌和龙威都不是很愿意透露劫案细节,虽然他们回答的很频繁,但记者们还是感觉意犹未尽。
直到警察来要求曹斌跟龙威跟他们回警局一趟录个口供才算散场。
这些记者们都卯足了劲儿要写个大新闻出来。
而乐慧贞呢,早在警察找她也录个口供之前,她的总监就打了电话叫了电视台的手下人过来,把摄像机拿走了。
里面的视频一定会成为明天的重磅新闻的。
在这样的的氛围下,等第二天曹斌从警察局录完口供出来时,关于他的消息已经传的满天飞了。
这次的案子可谓是近十年来最轰动的劫持人质案,虽然劫匪们没有拿到珠宝,事后统计他们昨晚得来的钱财,远不够陈金城绑架案的那一亿两千万赎金。
可架不住他牵扯的有钱人实在太多了,各行各业的都有。
看八卦又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事情,再加上有一位孤胆英雄一人制服歹徒团伙,以上种种条件加在一起都能拍部电影了。
更何况是现实里发生的事,所以人们都很关注,而他们也得知了救人的名叫曹斌,是个年轻人,还要开一家安保公司,请了龙威做代言人。
但是曹斌是洪兴龙头的事,港岛市民长相信的就不多了。
主要是有些无良媒体,为了报纸销量,才一天时间就给曹斌编织了无数身份。
什么内地来的武学宗师、纵横亚非欧的退役兵王、都市战神龙王等等一个比一个写的厉害,区区一个黑社会老大在这些身份面前就不够看了。
讽刺的是,这些胡编乱造的报纸销量都不错,反而实事求是写出他真实身份是洪兴龙头的报纸销量平平。
不管怎么说,曹斌也算是红了,虽然不算家喻户晓吧,可也算耳熟能详,起码今天大部分港岛人在吃饭喝茶时都会提起来他几句。
而等到晚上的时候,随着tub电视台新闻视频的播出,曹斌的面孔也被不少人知晓。
录像里他轻描淡写的出手和出手时机更是得到了不少人关注,他的安保公司还没有成立,就已经有不少富豪打算雇佣他的人当保镖了。
洪兴各大堂主自然也看到了新闻,都纷纷给曹斌表示祝贺,顺便询问一下安保公司打算收多少人,自己手下的弟兄们可不可以去分一杯羹。
曹斌成立安保公司的目的除了给洪兴底层兄弟们一个后路让他们少惹事以外,还有就是方便掌控洪兴,当然是告诉他们人手这点不用担心,他收的人可不少,让各大堂主先在手底下挑人,等公司成立后带人来报道,并且进行安保培训。
东星的本叔也得到了消息,去看了电视台的新闻和报纸,他一眼就看出了曹斌此举是想要洪兴连带着各大堂主彻底转型。
心里感叹了一句曹斌不愧是曹斌,像他这种老江湖纵横黑道数十年,临老的时候才想起来洗白,没想到曹斌居然在风头正盛的时候已经开始着手这件事了。
不过他无所谓,安保公司能赚几个钱,哪儿有他现在背靠着几位美国富豪赚的多啊,看了个热闹后,曹斌就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了。
又过了三天,曹斌的安保公司手续才彻底办妥,公司被命名为“洪兴安保股份有限公司”
他给每个堂口的堂主都分了些干股,又让每个堂口加上自己手下各自出了50人,凑够了700人的安保队伍。
紧接着开始了为期一周的培训,这些烂仔也很珍惜这次机会,本来嘛,哪儿有那么多人自甘堕落想去当混混的。
不但被人瞧不起,还没有上进空间,被主流社会所唾弃,现在成了安保人员,不仅收入高,出入的也都是高档场所,万一表现好点被富豪看重,那就更是一飞冲天了。
龙威的形象代言照片也在这个时间内拍摄了出来,黑西服加墨镜摆着各种他动作电影里的招牌手势,贴满了港岛各大超级市场和街头小巷。
等一周培训时间过后,洪兴安保股份有限公司刚刚开业,就有不少当日被他救下的富豪们给公司打来了电话,要请保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