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考虑一件事情,就是洪兴能不能和各大社团保持和平的前提下继续发展,绞尽脑汁之下才想出来这个合伙人模式。”
蒋天生兴奋道:“我们合作,你只需要每个月交够份子就可以使用洪兴的名号做任何事,至于和洪兴合作后,是用自己原来的社团名还是用洪兴的,完全看你个人选择。”
“当然了,既然你交了数,哪怕你还继续使用群英社这个名号,也会获得洪兴的堂主身份。”
“到时你谈不下来的生意,可以用洪兴的名义去谈,你想结交的人,也可以用洪兴的名字去结交。”
蒋天生接着蛊惑道:“而且虽然洪兴是我老爸一手创立,但并不是家天下,而是选举制,只要是堂主就可以参与龙头选举。”
“阿斌,你这么年轻有为,我很看好你接管洪兴,你出来选我一定支持你。”
我信你个鬼,你个扑街坏的很,还给老子画饼,洪兴的所谓选举制到现在几十年了,坐馆的一直是你们蒋家人。
好不容易出了个靓坤,还是被你坑上去用来杀鸡儆猴的,警告各大堂主这就是竞选龙头的下场。
其他堂主可能当时没想到,但后来看到第一个支持靓坤的陈耀在蒋天生回来后依然担任白纸扇的位置,傻子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自从港岛回归后,虽然洪兴的势力不断壮大,蒋天生也越来越富有,但他手下的黑恶势力早就洗白的差不多了。
蒋天生之所以还能掌握洪兴大部分话语权,所靠的并不是手下小弟多厉害和地盘有多少,而是人脉和身份。
靓坤这个嚣张跋扈的蠢货想不到这一层,他只看到了蒋天生的势力不断衰弱,才起了取而代之的心思,在各个场合里也越来越不尊重蒋天生。
蒋天生看出了他的野心,才设局坑他。
坦白说,这个提议对曹斌个人的名声很有利。
毕竟洪兴可是港岛第一社团,威震港岛几十年,自己成为堂主,名气绝对会更进一步。
而付出的只不过是每个月给洪兴交一些数。
旺角六大帮派都已经被他收服,目前他有一家游戏厅一家地下酒吧兼赌场,三间麻将馆,两家小赌场,还有四间时钟酒店。
除去还在装修的夜总会,光这些每个月净利润能达到五百万,加上倪家的二成利润,应该有上千万。
而且抛开旺角的利润不谈,他来港岛一个多月,花了小两千万港币。
却从谭成和朱滔那里得到了一千万美金和三千万港币。
所以这每个月给洪兴交数的那点钱曹斌并不放在眼里。
而且他还可以借着洪兴的名号去做一些群英社名号做不到的事。
比如结交一些达官贵人,收服或攻打其他区的中小社团。
但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他如果不小心死了,洪兴会借机指派其他人接替他的群英社,将群英社彻底并入洪兴。
到时候曹斌和他的合作出现意外,蒋天生大可以派人暗杀曹斌。
曹斌想了一会就想明白了,这个王八蛋,心眼儿还真多。
但他怕暗杀吗?曹斌表示你在开玩笑。
他决定同意蒋天生的所谓合伙人模式,跟洪兴合作。
你蒋天生想吞下我的群英社,我却想借着洪兴的势力更进一步。
赢的人一定是我曹斌,因为蒋天生最后注定死在荷兰。
如果他不知道蒋天生最后会死于非命,不一定会同意加入洪兴。
可问题是他知道啊,加入洪兴,等蒋天生死后洪兴群龙无首。
自己只要替他报仇杀了乌鸦和笑面虎,再收买各大堂主,未尝不可取而代之。
你想想,如果自己一个半路加入洪兴的外人成为了洪兴龙头,这震撼可比靓坤夺权大多了。
说不定名震港岛的任务一下子就完成了,而且以洪兴的势力加上自己的手段,一统黑道也比自己从旺角逐个攻打要快的多。
唯二需要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资历太浅和蒋天养。
蒋天生死后,洪兴之所以迎回他是因为当时各大堂主无人能服众。
有资历的没功劳,有功劳的没资历。
最重要的是各大堂口的实力和财力又都差不多,谁都没拿能力收买或者干掉其他反对自己的堂主。
为了避免出现争端导致洪兴势力受损,陈耀才说出了蒋天生还有个弟弟在泰国。
自己虽然没资历,可如果他替蒋天生报仇的同时又打压了东星呢?
到时自己有功劳又有钱,资历?那就是个屁!
给你一百万选我当龙头你愿不愿意?
不愿意?给你二百万呢。
到时各大堂主会选择素未蒙面的蒋天养还是他有钱有势又义薄云天为老大报仇的曹斌,这还用想吗?
不过既然打算成为洪兴龙头,那群英社的名号要不要也罢。
“蒋先生,我承认你打动我了,不过合伙人模式就算了,群英社可以加入洪兴,并且不保留名号,但我有个条件。”曹斌笑道。
蒋天生有些不高兴了,一般社团听说能并入洪兴已经万分高兴了,更何况我说的还是跟你合作,保留你的社团名号。
你倒好,反而要并入洪兴,还提条件。
等等?
他不会是要我替他杀了靓坤吧?
蒋天生知道曹斌和靓坤有恩怨,所以他怕曹斌提出这个要求。
虽然他算计靓坤是事实,但这些都是暗中进行的,不能放在明面上,他也不会把自己的算计告诉曹斌。
他更不会为了收服曹斌就派人暗杀靓坤,一是容易落人口实,二是打乱了自己杀鸡儆猴的计划。
蒋天生虽不高兴,但表面自然气定神闲道:“什么条件?”
“一千万港币。”曹斌做出一副贪财的样子搓搓手指。
“哈哈,好!等会钱就给你拿来。”蒋天生松了口气,他想都没想,立马答应。
我蒋天生别的没有,就是钱多,不怕你不贪,就怕你不要。
一千万能换来一个有义气又有脑子的手下,还能得到整个旺角的地盘,他当然愿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