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书亦长得宛如脱了壳的孟宴臣。
大学四年的生活,孟书亦一直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之一,谁不知道国坤集团的小公子,儒雅,知礼,稳重,优秀,迷人。
林知书也没想到,她帮人送情书还能表错情,简直是丢脸死了,林知书红着脸把自己埋进被子里。
不过,她想起孟书亦的样子,这个传说中的双系天才,学校的风云人物,好像真的挺帅的。
她是第一次见到孟书亦本人。
也许因为也是金融系的缘故,孟书亦常穿着衬衫,可是衬衫穿在他身上,并不显得死板,反而显得清冷矜贵。
林知书的闺蜜是詹小娆的女儿,詹北北,这个女人,没事就想当红娘,天天在她面前说,她老妈闺蜜的儿子多帅多帅。
林知书当时则说:
“那么帅,你为什么不追他?”
詹北北一边吃包子,一边说:
“太熟了,不好下手!”
原来,是真的挺帅的!
“林知书,晚上我们一起去吃烧烤吧!”詹北北说道。
“去哪家烧烤店啊?”林知书问道。
詹北北说:
“我觉得学校旁边的那家新开的烧烤店就挺不错的!”
林知书虽然不是像詹北北和孟书亦那样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一个月的零花钱不如詹北北多,但也是中产阶级家庭,而且还是家里的独生女。
詹北北一个月十万。
林知书一个月只有三千,不过林知书会经常收集一些名牌衣服包包,卖去二手市场,换不少钱。
但依旧比普通大学生强。
詹北北知道林知书的零花钱,曾经还一脸同情的对林知书说:
“知书,你一个月才三千,可怎么活啊!”
林知书当时差点喷出饭来,道:
“北北,你是没见过人间疾苦吧,我一个月三千,已经比很多大学生的零花钱要多了好吧!”
后来,詹北北得知大学里,还有人吃糠咽菜配馒头,一个月五百零花钱时,她不说话了。
詹北北在林知书的带领下,俨然变成一个节省的好孩子,以前一个月十万不够花,现在一个月十万她能省五万。
以前,詹北北从未吃过烧烤,出入的都是高档酒店,现在她只和她父母出入高档酒店。
詹北北晚上清理了一些不要的名牌衣服和包包出来,林知书见了,觉得扔了怪可惜的,说道:
“你这些不要的名牌包包和衣服能给我吗?”
詹北北道:
“你要啊?我还怕你不高兴,没敢说给你呢!”
林知书笑道:
“你可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了,这些名牌包包和衣服,你要是不喜欢了,大把人抢着要”
“我们拿去二手市场卖,一准能卖很多钱的!”
詹北北眼珠子一转,道:
“那干洗过几次的,好卖吗?我给你搜罗男装来!”
林知书说道:
“好啊,这个包包我喜欢,你不要,我自己留着了!”
林知书靠着收集二手货和寒暑假打工,在燕城最好的地段买了一套出租楼,用她的话说,她要当包租婆。
还买了一间狭窄的小店,做二手名牌衣服包包专柜售卖。
只是,运气有些不好,晚上她和詹北北卖二手货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雨,詹北北的车送去4s店维修了。
詹北北是坐林知书的小电驴一起去店里卖二手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