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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只要喜欢(1 / 1)


明泽瑾的绿帽危机解除,紧搂着他的宝贝躺到温度适宜的被窝里。

林寻拿手指轻轻划拉着明泽瑾肌肉健硕,线条优美的臂弯,红唇一张一合。

“所以呢,我就是没看习惯你现在的模样,再加上我......嗯,是第一次,你忘了那次了吗,真的好痛的。”

“真不是你想的那些不着边际的事,也亏你想的出来,不过......”

完全冷静下来的明泽瑾被他宝贝摸得心猿意马,再加上听到那个‘第一次’他就有些难以控制。

咽了咽口水:“不过什么?”

林寻毫无所觉,蹭了蹭明泽瑾:“不过,刚亲过之后发现你还是之前的味道,嘻嘻。”

还是他家傻狗,连灵魂味道都一样的傻狗。

多看两眼应该就习惯了吧。

反正都帅的人神共愤。

一下两个,赚翻了!

“那宝贝......”明泽瑾手心都有些冒汗。

林寻抬眼看他:“什.....呃,这个吗?”

不等林寻问出口,那贴在腿上的炙热早已言明。

明泽瑾往后撤了撤:“如果宝贝还是不想,那我们......”

“嗯,可以啦。”林寻凑上去在他下颌亲了下:“总要有第一次的,但是念在我是新的第一次,阿渊可不可以......轻一点。”

大家都是男人,明泽瑾有感觉他怎么可能会没感觉。

他又不是不行。

再说,明泽瑾......技术不错,每回还都挺舒服,相信这次应该不会很痛的。

话音刚落,明泽瑾便迫不及待吻上林寻脖颈,又吸又咬。

这急色的模样,还真是一如既往。

无比怀念的林寻将手搭在明泽瑾肩上,主动迎合。

就算被咬的有些刺痛也没再让他轻点。

好像只有这些细碎疼痛,才让林寻完全感受到,他家傻狗真的是真实存在的。

不是数据。

林寻是如此想法,明泽瑾又何尝不是,他在吻上的那瞬间都有了想流泪的冲动。

他不停地缠着林寻想要进一步,怎么可能只是为了那点欲念。

没安全感的狗子,总是要通过自己的方式找寻安全感的。

“宝贝,准备好了吗?”

“嗯......唔~”

林寻指尖瞬间扎破明泽瑾背脊:“你特么问完后,能不能给我留点缓冲的时间!”

大爷的,还是好疼。

但又……嗯,怎么说,还不错。

明泽瑾闷声低笑:“等不及了,宝贝那里在召唤我。”

林寻浑身上下白里透粉,羞恼的不行:“滚蛋,怎么什么话都说的出口。”

明泽瑾抱起林寻换了姿势,语气暧昧:“在滚‘蛋’了。”

林寻:......

“嗯~答应我,唔,这话以后不许说给别人听。”

他怕抓狗大队把他家狗子抓走,太特么马蚤了。

眉眼都洋溢着性福的明泽瑾在林寻唇上落下强势亲吻:“嗯,只说给宝......”

‘铃铃铃’

电话响起,明泽瑾皱了皱眉没有理,继续之前未说完的情话,可是那恼人的手机铃声响个不停。

林寻攀在明泽瑾身上往床头柜上瞥了眼:“嗯——是我的手机,你拿一下。”

明泽瑾不愿:“宝贝,这是我的时间。”

林寻撸一把狗头,语气温柔:“乖啦,我怕是我哥发现我偷跑出来了,而且保镖都被你甩掉了,他们找不到我会担心的。”

“听话哈,咱俩的时间多着呢,以后都是你的。”

“嗯,宝贝以后的时间都是我的。”明泽瑾被哄得很开心,伸手拿过电话看了眼。

果然是林尧的电话。

电话刚一接通,林尧声音急切:“小寻你现在在哪,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

林寻调整呼吸:“哥哥我在朋友家住呢,刚刚是睡着了没听见。”

“朋友,哪个朋友?为什么不带保镖?”

“就我之前的朋友啊,哥哥不都认识吗,总之哥哥不用担心,我没事的,明天就回......嗯~”

林寻猛然捂住倾泄出声的嘴巴,瞪向明泽瑾,用眼神怒骂:你疯了是不是?

明泽瑾低头去亲林寻,随即又*了下,用口型说道:“不许走,这才是我们的家。”

“唔嗯~”

混蛋!

紧咬唇瓣,林寻忙把手机挪开,但手机里咆哮声还是传了出来。

且,不止一个人。

明泽瑾与林寻瞬间呆住。

林寻更是疯了似的推开明泽瑾,怒吼:“哥哥!你怎么可以开外音啊!”

他竟然被他爸他妈,他两个哥哥听见他在......

啊——死了算了!

林寻气不过朝明泽瑾脸上踹了一脚:“混蛋,都是你!”

明泽瑾握着林寻的脚丫子轻吻安抚,内心有些尴尬,但更多的是愉悦。

这下他们都知道他和他宝贝的事了。

而且,脸皮薄的宝贝肯定也会不好意思回去。

嗯,结婚可以提上日程了。

电话那边林尧才要疯了:“你在明泽瑾那是不是?现在立刻把衣服给我穿上,我这就去接你!”

林父抢过电话:“小寻,听你哥哥的,你还小不知道轻重老爸不怪你,但必须及时止损!”

明泽瑾听到这,瞬间不高兴了,深邃的眼眸里满是冰寒之意。

“宝贝,把电话给我。”

闻言,林寻攥着手机的手默默加了几分力道,这时候给明泽瑾无疑会将事情变得更糟。

他那狗脾气听不得一点他俩不合适的话,无论是谁说。

就算林寻本人说都不行。

林寻先是让电话里的林家众人等一下,接着亲亲明泽瑾,小声在他耳边说道:“乖啊,我先跟哥哥回去,然后,你过来娶我好不好?”

“你也不想我名不正言不顺的跟你同居吧,好歹我家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呀。”

说完,林寻羞涩但坚定,用充满爱意的目光凝视着明泽瑾。

他俩虽然是在游戏里谈的恋爱。

但那也有三四年了。

结婚不是理所当然吗。

至于嫁娶,无所谓了。

就像明泽瑾曾说过的一样,只要林寻娶,那他就嫁,林寻嫁,他就娶。

所以,林寻同样可以如此。

喜欢这件事本就可以,跨越阶级,跨越性别,跨越生死。

只要喜欢,那就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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