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人交流大会是修炼界的一件大事,它相当于修炼界的奥运会,代表着世界各国修炼者的最高水平。
届时各国的异能者会从世界各地赶来参加这场盛会,其中不乏一些顶尖的异能者,他们将会在这场盛会上大展身手。
而且比赛的冠军可以向大赛委员会提出三个要求,只要这三个要求不违背道义,不伤天害理,委员会必须无条件答应。
比如提出学习某家族的传承,想要谁的宝物等等,而被提要求的家族如果还想继续参加交流会,也不敢不答应。
白简先回到京市去看望了爷爷奶奶和父母,不知白映雪用了什么方法,总之这些人都在练习太极真经,并且接受良好。
特别是爷爷奶奶,身体渐渐老去虽然是自然规律,不得不接受,但是有方法能延缓这种衰老,还可以强身健体,所以两个人是除白映雪以外修炼最积极的。
而且这些人中,提高最快的居然是爷爷,这和他生性豁达,平时也喜欢乐善好施,关注慈善事业也有关,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在心境提高方面,爷爷的见识也比别人高出一截,所以他修炼的最好也就不奇怪了。
奶奶练得也不错,虽比不上爷爷,但是比她的子女们要好。
见过亲人以后,白简又回到自己的小诊所。
于思甜因为不想和父母分离,以及要惩罚仇人,一直留着小诊所,没有在空间,也就没有跟着白简去终南山,小宅陪着于思甜留在京市。
白简这次在终南山跟着白泽拜见各位隐士的时候,得到两块古玉。
玉养魂,用来做小宅和于思甜的身体再好不过。
小宅看着和自己容貌一样的古玉,高兴坏了,急忙融入古玉。
于思甜也激动万分,不住地感谢白简,这样她就能够照顾父母,不怕阴气会伤害他们了。
等小宅和于思甜融入古玉,白简又施法将古玉变得和真人一般大小。
白简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她经常不在诊所,帮小宅做一个身体,可以让她留在京市帮忙看店。
——
比赛前几天,族长发布了本次大比的奖品,第一名可以获得家族修炼心得以及一颗提升修为的丹药,第二名可以获得一本家族高级功法,第三名则是可以获一本家族中级功法。
前十名就可以获得参加异人交流大会的名额,以及丰厚的奖金。
这一次的奖品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丰厚,特别是家族修炼心得,更是引来了无数人的眼红,这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所有人都知道,只要得到了它,就可以在修炼一途上少走很多弯路,甚至是直接突破屏障,进入到更高的境界。
一时间,整个家族都是躁动了起来,大家都是拼尽了全力在修炼,希望能够在家族大比上取得好成绩,得到奖品。家族大比前三更是成为了所有人的目标,即便是那些对修炼没有什么兴趣的人,也是纷纷加入了修炼的行列,想要得到一些奖励,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很快就到了风家内部大比的时间,白简提前一天到了风家老宅,又一次见到了风族长和九位长老。
六长老震惊地张大双眼,颤抖着手指“小简,你……你……你的气柱已经是金黄色了!”
六长老今天刚见到白简时,隐隐觉得她周身的气息又变了,于是忍不住开天目看了一下白简的气柱,没想到她的气柱已经成了金黄色!
“嘶!金黄色!”
“老六,你没看错吧?!我记得前几个月,小简的气柱明明还是浅黄色!”
“没看错,没看错,你们都是浅黄,小简的是金黄,这颜色对比很明显,我不会看错!”
“那这……这还比什么呀?那群小崽子加一起也不够一个小指头捻的!”
“族长,要不直接给小简一个名额吧!”二长老说道。
“只怕不能服众。”
“这还不简单,到时让小简和第一名比一下,打败了第一名不就能让他们心服口服了!”
“好吧!”
“等等,族长,我想参加这次比赛!”白简连忙为自己争取机会,她还是想下场和人比试一下。
族长和长老们疑惑地看着白简,不明白以她现在的能力,为什么还要去和一群弱鸡比赛,总不会是为了出风头吧!
“我的气柱虽然已经到金黄阶段,但是经历的实战太少,所以我想趁此机会积累一些经验。”白简解释道。
族长和长老们讨论了一下,答应了她。
次日,家族大比开始。
家族大比为期三天,比赛通过抽签的方式分组,第一轮胜出的人自动进入下一轮比赛,仍然用抽签决定对手是谁。
参赛者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故意伤害对手或破坏比赛场景。如果违反规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受到惩罚。
参加比赛的人数一共是一百二十六人,白简抽到的号码是十三号,那么另外一个抽到13号的人就是她的对手。
比赛是从一号开始,于是白简坐在观众席,先观看其他人的比赛。
“一号是风宇唉,不知道谁会那么倒霉,遇到风宇可是一轮都挺不过了!”
“风宇这么厉害!”
“那当然,风宇可是大长老的亲传弟子,精通阵道与卜算之术,以后有可能会接任大长老的位置。”
“啊!那么厉害啊!”
白简听着身边两个人的讨论,听说上台的一号风宇是位种子选手,立刻打起精神,准备仔细观摩他的对战手法。
但是风宇在台上站了半天,也不见他的对手上去,过了大概五分钟,主席台宣布风宇的对手弃权,风宇进入下一轮。
让本以为有场精彩大战的众人失望不已。
“连试都不试就弃权了,还修什么修,真没劲,就算会输,上去比试一下不是也能学习对战技巧吗!”旁边刚才介绍风宇的人吐槽道。
“就是!如果是我,肯定上去比试一番,咱们真是英雄所见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