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目送老邵离开之后,洛洛独自回了家。
一打开门,简之恒一身正式隆重的打扮站在客厅里,前胸口袋上别着一支红玫瑰。
洛洛面无表情地关上门,再打开,这次简之恒看过来,冲她露出一个魅力四射的笑容。
好吧,看来不是她没睡醒。
洛洛走进去,上下打量着恍若抽风的舅舅。她随着简之涟出入上流宴会,耳濡目染之下对衣服首饰之类产生了一定品鉴力。
看得出舅舅这是看似低调的盛装打扮。高级定制的黑丝绒西装将他的身形衬得更加高大修长,气质沉稳,又凸显了他贵气而又优雅的气质。
再配上他神采奕奕的俊脸,眸光流转的桃花眸,杀伤力堪称恐怖。
简之恒再次邀请洛洛陪他去网恋奔现,被洛洛无情拒绝了。她还在寻思父母之间是什么情况,不是很想出门。
“我看你这段时间心不在焉的,在家待着干嘛?反而想东想西的,洛洛就陪舅舅去吧,好吗?”
洛洛耐不住舅舅的缠磨,半推半就被他拉出了门。
这次简之恒很有底气地坐在驾驶座,他已经办好了美国驾照换中国驾照的手续,可以在内地上路了。
他在驾驶座愉快地哼歌,洛洛坐在副驾驶座上发呆。
怎么以前没发现舅舅这么热情开朗,比金毛还像哈士奇……
各怀心事的舅甥俩一块前往市区,有了上一次的失败经历,简之恒老觉得事情可能不会那么顺利,于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一个养尊处优的老板开出了专职司机的水平。
洛洛不禁赞叹,“舅舅的开车水平比妈妈高多了。”没有给她一点提心吊胆的惊悚感。
简之恒口头谦虚,“哪里,和你妈妈比,多少有点欺负她了。”
洛洛望着窗外逐渐密集的建筑物,快开到CBD那边了。以前爸爸常带她来这边的书店买书,她很熟悉周围。
于是好奇道:“我们去哪里见薛阿姨呀?”
“三联书店对面的咖啡馆。”
“为什么不约在书店?”洛洛可喜欢三联书店了,从装潢到书籍再到气氛,醇厚庄重而不失清新质朴。
简之恒无语地看着小姑娘,“书店不好谈话。”
为了心目中的快乐家园,洛洛决定辩驳他,“您可以低声为她念博尔赫斯的《恋人》,非常有意境。”
“我还可以念英文原版。”简之恒耸耸肩,不以为意道:“过于浪漫了,不适合我这个文盲资本家。”
实际上,他念书时就不喜欢读外国名著,是一种莫名却执拗的抗拒。
“也许薛阿姨会喜欢呢?舅舅是不是应该投其所好。”
“她不会喜欢的。”简之恒笑了笑,摸摸洛洛的头。
薛晴和他一样是个标准的理科生,丝毫没有文艺细胞,她喜欢读的都是牛津精神病学教科书、精神病病例精粹OCR之类的大部头专业书。
别问简之恒是怎么知道的。曾经他去英国出差,问薛晴想要什么礼物。本以为她会选择其乐鞋、LUSH护肤品或者公爵红茶之类的特产,他都做好百忙之中亲自前往Burberry工厂为她挑选一些商品的准备了,薛晴二话不说给他列了一个购物清单——清一色的医学专业书。
简之恒没有交给助理去做,而是亲自去挑书。他在阴雨连绵的天气,跑了四家书店才买齐,小心翼翼抱着那一堆大部头返回酒店。
回国时行李需要托运,他生怕压坏她的宝贝书,用自己的厚毛衣垫在外围,就这样装满了20寸的行李箱。
这是简之恒人生中十分难得的经历,然而这还不是最令他印象深刻的。
他现在还记得,薛晴见到他时第一句话是,“书都买到了吗?”
他那时满脑子都是哄她开心,也没有计较她的关注点,二话没说就打开行李箱给她看。他记得她纤细的手指细细抚摸着书皮,眼眸晶亮,甚至兴奋地拥抱了一下他。
简直比见到他回来还要开心。
“太好了,多少钱,我转给你。”
“……”
薛晴见外的态度,让简之恒的笑容冷凝了。
他花了半天时间挨家书店为她集齐书,穿洋过海带回来,第一时间就赶来见她。她都不夸他一句,还要跟他计较那点小钱,这种态度像是一盆冰水,一下子浇灭了他的热情。
那场见面没有持续多久便不欢而散。
其实不只是那一次。
他们维持了两年的恋爱关系,一个医学生,一个资本家,学业与事业都繁忙不已。在聚少离多的相处中,许许多多或大或小的摩擦在他们之间发生。两人之间的裂隙越来越大,最终,随着前女友谢思韫的介入,两人分手了。
简之恒去了美国,多年不归。而薛晴选择留在母校所在的城市,读完研后做了一名医生。
简之恒前段时间被谢思韫逼回国,他终于对那个女人丧失了最后的耐心,去见了她一面,彻底断绝她的念想。在回美国之前,他萌生了见小外甥女一面的想法。他在宴会上见到她了,她叫洛洛,果然是个可爱至极的小姑娘,让他打心眼里喜欢。
谁知回去的路上,发生了一场车祸。他们坐在后座的一家血亲没事,驾驶座上的司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简之涟带洛洛去了中心医院,而他去警察局做了半晚上笔录。
凌晨回去补了一会觉,陪懂事得过头的小姑娘为简之涟准备生日蛋糕,一起庆祝生日,他好久没有那么放松过了。可是,简之涟偏偏告诉他,薛晴在中心医院。
当他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站在了医院里。向来惜时的他在医院大楼里漫无目的地闲逛,一个科室一个科室转过去,墙上的医师照片一张一张地看过去,他终于在神经外科寻到了她的身影。
他不敢上前,只敢远远望着那道纤瘦身影。她正在办公室门前叮嘱家属什么,神态还是那样沉静,只是似乎更瘦了。她秀丽的黑发一丝不苟地盘起,更添几分端庄文雅。
这道身影之后一直出现在他的梦中,然而没有一次,他敢走上前将她拥入怀中。当薛晴终于不再入他梦境,扰乱他的心绪,他接到了洛洛的电话。洛洛告诉他,她要去见薛晴。
挂了电话之后,向来阳光干燥的洛杉矶下雨了,他有些出神地望着雨幕,心脏也湿漉漉的。简之恒一直以为他了解自己,看似游戏人生,实际骨子里隐含着相当的谨慎从不轻易改变。
他本来不应该那么冲动的,然而当他时不时收到洛洛不时传真给他的薛晴的照片、薛晴手写的笔记、薛晴说的有意思的话,他调整了公司的构架,聘请了职业经理人,没有告诉父母便独自一人回国。
上飞机前,他捕捉到林琛眸底深处的失望,那一刻,他感到的不是对忠心耿耿的下属的愧疚或负罪感,反而是一种清晰的坚定。
三十而立,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了。纵使感情的事不可控,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甚至可能亏的血本无归,他也不后悔回来。
“到了,下车吧洛洛。”
咖啡馆的侍者分列两侧等候在门前,店长亲自为他们拉开车门,一位专门的侍者把车开去了咖啡馆后的停车位。
洛洛只知道上流社会的大型宴会会这样,没想到一家不大的咖啡馆也会有这样周到的服务。
简之恒看了眼腕表,一边牵着洛洛进去,一边对她小声解释道:“我包场了。”
“……”洛洛开始怀疑简之恒不选择三联书店是因为书店没有包场服务。
果然是财大气粗的资本家舅舅啊。
洛洛打量着咖啡馆的陈设,不愧是建立在三联书店对面的高级咖啡馆,面积虽然不大,看起来竟然十分有格调。
上午的阳光淡然而悠远,透过临街的半开窗设计,轻轻洒落在浅棕真皮沙发上。白桃木的圆桌上摆着温润的粉蓝色瓷瓶,里面斜插着一枝雪白的梨花,楚楚动人,漂亮极了。
简之恒的目光落到梨花上,微微蹙了眉。
梨花……
梨……
分离!
店长意识到寓意不好,立刻示意侍者把梨花连带着花瓶拿走。桌上很快又换上了几枝粉嫩嫩的桃花,娇媚动人,花枝招颤。
简之恒望着一朵挤一朵的桃花,俊眉还是蹙着。
桃花……
桃花运……
桃花好像确实太多了!
店长立刻又让人把花拿走,他擦了擦冷汗,盯着侍者送上来几枝香水百合的插花。
这下应该没问题了吧?
简之恒淡淡道:“我女朋友对香水百合的花粉过敏。”
这下不用店长示意,侍者立刻把花瓶弄走了,还在周围仔细喷了空气清新剂。
店长亲自摆上一瓶三枝的蓝色妖姬,细看之下,是制作得栩栩如生的假花。
简之恒还是不是很满意。
“简先生,蓝色妖姬是很浪漫的花,3枝蓝色妖姬的花语是:你是我最深的爱恋……”
无论怎样也不会出错的寓意。
“舅舅……”洛洛无奈地拽了拽简之恒的衣角,她都要没脾气了。
约个会而已,男人都是这样迷信又麻烦的嘛?